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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企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保证职工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全面推进企务公开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公司法、职代会条例和局集团公司职代会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一、工作机制和职责建立党委领导、行政落实、纪委监督、工会主抓、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局集团公司党委和其所辖单位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企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的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其成员由纪检监察、工会、人事、财务、审计、企管、组织、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企务公开工作机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工会。项目部、工程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o领导小组职责:1、加强对企务公开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领导者和职工群众对企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2、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企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搞好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3、加强对企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4、调查研究,制定企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办法,及时发现和解决企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建立企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正、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组成。日常工作由纪委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小组职
3、责:1、监督检查企业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适时合法。2、监督检查企业务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3、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4、定期组织职工对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做到奖惩严明,确保效果。行政部门主动履行公开主体的职责,按照企业法、公司法规定的职代会职权,负责公开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有关业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提供公开的内容和资料,保证公开的真实和时效。纪委负责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并抓好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企务公开的监督考核。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职代会要求,协调、组织和实施对领导
4、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负责整理、汇总、公开评议结果和意见,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工会按时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承担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和职工代表巡视质询的组织工作。宣传部门和共青团组织根据党委统一安排,发挥自身优势,搞好配合工作。职工代表要履行职责,对企务公开的事项做到超前参与、定期参与、及时参与。广大职工要按照民主管理程序,反映群众的呼声,监督企务公开工作。二、遵循的原则1、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方针。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实效,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保守商业机密。
5、3、必须维护和保证企业稳定。凡是公开的内容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为依据,既要合法又要合理。保护和调动职工与经营者的积极性,增进内部团结,推进企业管理和决策科学化,促进企业发展。4、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和职代会为基本形式。5、必须以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三、企务公开的程序1、预审。凡是提交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审查的议案,按照职代会条例规定,事先交给职工代表预审。2、收集反映。及时通过党代会(党员大会)、职代会(职工大会)、工作会、职工座谈会或设置公开电话、意见箱等方式,收集职工群众对公开事项的意见和
6、建议。3、意见处理反馈。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分析,并采取措施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做出解释并公开。1、企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一)局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公开的基本内容1、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2、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3、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4、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结果;5、财务预决算及工程项目承揽发包执行情况;6、重大基建、技改方案;7、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使用情况;8、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9、企业劳动用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10、职工教育培训计划;11、单位建房、购房、售房、分房方案和结果;12、职工提薪晋级和奖金分配方案;13、专业技术
7、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情况;14、职工福利费、公益金使用及劳动保护情况;15、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基金缴纳和使用情况;16、职工下岗、分流、安置方案及措施;17、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18、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结果;19、包工队使用情况;20、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二)项目部、队、厂、车间公开的基本内容1、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2、生产经营重大决策;3、重要规章制度;4、财务预决算及完成上交、积累情况;5、工程项目承揽、发包执行情况;6、在建工程投资及超额奖分配方案;7、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使用情况;8、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情况;9、评先评优情况;10、职工福利费、公益金使用及劳动保护
8、措施;11、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基金缴纳情况;12、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1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结果;14、使用外部劳务队伍情况;15、职工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1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五、企务公开的形式(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1、企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各单位都必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凡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分别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凡是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审议的不能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企务公开听取职工的意见,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
9、视为无效。2、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评议干部要做到五有(有述职、有评议、有结果、有整改措施、有反馈),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评议结果要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任何形式的组织考察、测评都不能代替职代会评议干部,对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领导人员,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3、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和公开的重要问题,由职工代表团团长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二)日常公开1、局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工程队都要设立企务公开栏,作为日常公开的基本形式。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职工座谈会、情况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职工民主议事会、座谈会等,以及公开电话、
10、职工代表联系卡、群众意见箱、情况通报、职工代表巡视质询等企务公开的辅助形式,及时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公开。六、企务公开的实施各级企务公开工作,由主管领导召集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公开的内容提出具体方案,经负责企务公开的有关组织审查后,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限、范围和形式,由有关领导和责任部门组织实施。机关按企务公开领导、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落实,基层由相应组织和部门、人员,按分工职责落实。负责企务公开的有关领导、组织和责任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职代会有关组织和纪委、工会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11、七、监督考核(一)考核方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底接受上级检查。检查验收采取听汇报、看台帐和成果展示、抽查有关工作、召开职工座谈会、综合评价打分的方法进行。评定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至89分)、一般(60至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二)考核标准1、党政领导对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20分)2、推动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绝大多数职工对企业领导干部表示满意,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率在80%以上。(20分)3、干群关系融洽,职工对本单位领导干部无重大违纪问题的举报。(10分)4、企业经营者积极性
12、得以充分发挥,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10分)5、企业改革成绩显著,内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济效益、职工收入同步增长,工资和“五金”无拖欠。(30分)6、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职工民主权利、经济利益及其他合法权益得到保证。(10分)八、奖惩办法1、把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单位效绩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凡获得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的,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的重要条件。2、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局集团公司企务公开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和领导的评先资格。3、领导干部违反职代会决议和企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集团公司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