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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I1OkV清泉变增容工程建设单位(盖章):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供电局编制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5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3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9七、结论63附录: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641 总则641.1 项目概况641.2 评价目的641.3 评价依据641.4 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651.5 评价标准661.6 环境保护目标662 电磁环境现状检测与评价673 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713.1 变电站电磁环境
2、影响预测(类比预测)713.2 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电磁环境734国家电磁防护的相关要求734.1 国家相关环保要求734.2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要求744.3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75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IOkV清泉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图(增容前)附图3:1IOkV清泉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图(增容后)附图4:检测点位示意图附图5:I1OkV电缆敷设方案示意图附图&类比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图(UOkV牡丹变)附图7:I1OkV电缆出线间隔断面图附图8: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9:项目区声功能区划图附图10:清泉变周边检测点位示意图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关于同意丽江供电局I1OkV
3、清泉变增容工程、I1OkV战河变增容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云电规划(2023)300号)附件3: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I1OkV清泉变增容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丽发改电力(2023)343号)附件4-1:HOkV清泉变第二电源工程验收检测报告4-2:I1OkV清泉变增容工程检测报告附件5: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I1OkV清泉变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丽环辐验(2015)4号)附件6:类比检测报告(I1OkV牡丹(禄金)输变电工程)附件7: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协议附件8:本项目环评专家组评审意见附件9:评审意见修改对照表附表:1、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2、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3、编制单位
4、和编制人员情况表(见扉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UokV清泉变增容工程项目代码2112-530700-04-01-23894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丽江市宁菠县大兴镇清泉村西侧宁液河东岸原I1OkV清泉变电站内地理坐标IIOkV清泉变坐标EIo0。526.300”,N27。17,19.41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五、核与辐射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站外无新增占地,仅占用原变电站内建设用地7280n?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岛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B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5、/备案)部门(选填)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丽发改电力(2023)343号总投资(万元)2447环保投资(万元)52.7环保投资占比(%)2.15%施工工期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共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6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3)附录B要求: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建设项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因此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I1OkV清泉变增容工程建成后,其供电范围主要为丽江市宁着县城及其周边乡镇,清泉变电站串联周边乡镇IIOkV变电站和35kV变电站,形成联络,
6、区域间供电形成相互支援,增加片区供电可靠性。项目符合宁灌县县域电力工程规划,符合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电网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是电网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订版,2023年12月30日施行)中“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6号)中的限制类和禁止项目。因此,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2“三线一单”符
7、合性分析2023年7月28,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43号)已发布,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全面加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绿色经济占比明显提升,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并实现稳中向好发展,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更加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天蓝地绿水清的丽江之美更加彰显。全市基本建成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人文美的大美丽江
8、。对照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43号),本项目与当地发布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1-1“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丽政办发(2023)43号建设项目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一)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获批后,按照批准成果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划为一般生态空间。原
9、有IIOkV清泉变电站已经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编号53002695910,本次增容工程在原I1OkV清泉变电站内建设,占地为原有变电站围墙内己征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符合(二)环境质量底线。1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纳入国家及省级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稳中有升,持续保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泸沽湖水质保持I类,程海水质保持稳定并力争有
10、所提升。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中心城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8%以上。到2035年,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实现稳中向好。中心城区及各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加强,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级下达的目标要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稳中向好发展。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安全
11、利用面积进一步扩大,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1.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现场踏勘结果,项目区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施工期采取废水收集回用等有效措施防治水污染,施工废水不外排,运行期无污水排放,对区域水环境无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不会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不会突破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2.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现场踏勘结果,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木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无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不会对建设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造成影
12、响,不会突破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3.根据查阅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区土壤环境现状良好。本项目施工期仅为地表浅层基坑开挖回填,不会破坏项目占地区外土壤环境,运行期无土壤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土壤环境无影响,不会突破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符合线。(三)资源利用上线1 .水资源利用上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25年,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用水总量在国家和省级控制范围内。到2035年,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社会节水意识显著提高用水总量控制更加严格。2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进步提高,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满足国家和省级控制要求。到2
13、035年,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3 .能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指标达到国家和省级控制要求。到2030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集约高效与低碳清洁化能源利用方式逐步形成。水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线待云南省下达控制目标后适时进行补充更新。1 .本项目建设内容更换1台主变,工程施工用水量较小。项目运行后无需新增运行人员,无需新增水资源消耗。运行期增容工程电气设备无水资源消耗,不会超过划定的水资源
14、利用上线。2 .原有HOkV清泉变电站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增容工程在原HOkV清泉变电站内建设,使用原变电站已征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项目用地合理,用地指标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不占用耕地,无需耕地占补。不会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3 .本工程是输变电建设项目,运行期仅有电能消耗,无其他能源消耗。站址位于县城建成区,人员生产活动扰动频繁。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不会超过划定的能源利用上线。符合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结合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保护需要,划分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明确
15、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制定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构建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划分。全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50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1 .优先保护单元。共15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丽江市北部、西北部、南部山区、高原湖泊湖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2 .重点管控单元。共30个,包含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一)原有1IOkV清泉变电站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增容工程在原HOkV清泉变电站内建设,无站外新增占地,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不涉及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城镇规划区等重点管控区,仅位于丽江市宁液县一般管控单元。(二)项目不属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各县区)一般管控单元的禁止类及限制类建设项目,运行期无大气、水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