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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10页纸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2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第四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5第五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8第六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3第七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20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考点1: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这十五条措施有五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责任落实。二是突出督查检查。三是突出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突出源头治理。五是突出严格执法。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六是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
2、产大检查。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十二是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十三是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考点1:法的效力层级制定方式判断标准同一机关制定新法旧法,特别法一般法,(单行法综合法),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下位法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国务院提意见国务院认为用地方性法规的,国务院裁决国务院认为用
3、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裁决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冲突、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裁决【法的效力】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考点1: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
4、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不适用安全生产法。考点2:安全生产的方针及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考点3:主要负责人VS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碘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M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5、患排杳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酶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J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班
6、普施。考点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点5:劳务派遣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考点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竣工验收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7、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考点7:交叉作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考点8: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
8、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考点9:监督检查的职权范圉执法职权内容现场检查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了解情况(涉及技术、商业秘密也可
9、查,但应保密)当场处理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要求限期改正;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可以直接作出处罚决定紧急处置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查封扣押权直接查封扣押,不需要打报告考点10:强制停产的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
10、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考点11:生产经营单位/政府Ir故发生后的报告与处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
11、证据。【民报民立即、民报官1小时、官报官2小时】考点12:安全生产专业机构的违法行为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卜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12、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考点13:单位主要负费人的法律费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
13、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年年收入80%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
14、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C处30万元以HOO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IOOo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第四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考点1:矿山安全保障的规定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
15、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考点2:消防组织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第一、二、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列为全国聿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占建筑群的管理单位。考点:3:灭火救援的规定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