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厅关于安全评价领域常见问题的答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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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应急厅关于安全评价领域常见问题的答复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工作,服务安全评价机构更好更快发展,落实我市“十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各区实地调研、机构负责人座谈和应急管理部官网回复等内容,整理完成安全评价领域常见问题的答复问题一:部分注册和实际办公地点不在我市的外埠安全评价机构无法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中注册,能否认定为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答:注册和实际办公地点不在我市的外埠安全评价机构以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和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公示为认定标准,必要时可联系市应急管理局查证核实,不能以是否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系统中注册作为唯一认定标准。目前在我市注册

2、成立的安全评价机构的基本信息和从业告知等内容均可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系统内获取。问题二:现场勘验前是否只能通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告知?如果遇特殊情况,没能在告知的日期里完成现场勘验,怎么办?答: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7个工作日内,应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目前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各安全评级机构通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进行网上告知即可,不需再提交书面材料。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告知的时间段内完成现场勘验,可根据工作安排,在现场技术服务前7个工作日内重新通过系统告知。问题三:安全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能否由同一人担

3、任?答:专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和天津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实施细则中未明确规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组组长不能由同一人担任,但从加强过程控制管理、强化报告质量审核的角度出发,不应由同一人担任技术负责人和评价项目组组长。问题四: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的“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是按取得证书的具体时间计算,还是以注册时间计算?答:安全评价师”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是以提

4、交申请材料的时间节点认定相关资格、经历与能力,其中“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是依据其相关领域工作经历连续计算。问题五:不足60岁的法定提前退休人员能否认定为专职安全评价师?答:专职安全评价师是指与所注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由所注册单位为其缴纳保险的安全评价师。法定提前退休人员已无法再缴纳社会保险,不能作为安全评价资质保持和资质认可的支撑,但可以专家身份参加安全评价活动。问题六:兼职的一级安全评价师可以担任项目组成员吗?可以担任评价组组长吗?答: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七条规定“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项目

5、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从立法本意出发,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为专职安全评价师;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专业能力配备标准外的人员可兼职。问题七:铸造业安全评价是按冶金业还是机械加工业评价?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铸造企业按照金属冶炼企业管理。问题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是否能够认定为化工机械专业?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属于二级学科材料类专业;而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

6、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附件5中,化工机械专业能力要求的5个学科基础专业均为二级学科机械类专业。问题九: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能否认定为同一专业?答:经与我市相关高校咨询,并与相关文件的起草部门沟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在安全评价专业认定的情况下,可按照同等专业对待执行。问题十:安全评价其中一项资质的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审核其他资质范围的安全评价报告?答: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六条第七项规定“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职技术负责人可以在具备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范围内审核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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