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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通信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与公司设备购销合同任务书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买方:XX通信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卖方:买方合同号:卖方合同号:签约日期:年月日合同目录第一章定义第二章合同范围第三章价格及付款条件第四章交货、交货条件及包装第五章开箱检验和索赔第六章设备安装、测试、验收第七章质量、权利保证和保修第八章延期和违约责任第九章不可抗力第十章保密第十一章仲裁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第十三章法定地址合同附件附件1:报价单附件2:设备配置清单附件3:其他说明第一章定义1.1 “买方”指:XX通信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1.2 “卖方”指:1.3 “合同一方”指买方或卖方。1.4 “合同双方”指
2、买方和卖方。1.5 “合同”指本商务文本的协议,及其形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1.6 “技术服务”指按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如:合同系统的技术培训、系统设计、系统软件安装、测试、调通、检验、维护、技术支持等。1.7 “合同设备”指合同附件中规定的硬件、系统软件、材料及工具等。1.8 “合同系统”或“系统”指按合同附件提供的合同设备、系统软件及技术服务。1.9 “现场”指安装合同系统的场所。1.10 “合同总价”指本合同设备运到指定现场的含税价。1.11 “安装”指包括根据设备安装图纸将部件连接和安放到位。1.12 “设备测试”指卖方技术人员(或厂商)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测试。1.13 “初验”指合同设
3、备安装完成后,由买方组织进行的系统测试和验证。若达到双方约定的相关要求则双方签署初验证书,系统进入试运行。1.14 “初验证书”指由买、卖双方签署的系统初验证书1.15 “试运行”系统初步验收合格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时间,用来证明合同设备的性能是否达到了最终验收的技术指标。1.16 “终验”指通过试运行,证明系统达到卖方与买方共同确认的相关验收测试报告和技术应答书中所确定的技术标准,则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证书。1.17 “终验证书”指由买、卖双方签署的系统终验证书。1.18 “终验日期”指按合同规定签发终验证书的日期。1.19 “紧急处理”指合同系统出现紧急情况时卖方派遣专家赴买方现场给予技术
4、支持。第二章合同范围2.1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约定,卖方向买方提供附件中所列的合同设备,包括硬件、软件及服务。2.1.1 合同设备2.1.1.1. 硬件:详见合同附件1报价单、附件2设备配置清单2.1.1.2. 系统软件:详见合同附件1报价单、附件2设备配置清单2.1.2 技术服务2.1.2.1. 卖方在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前,派有经验的、健康的、有能力的技术骨干组成项目实施小组,协助买方进行系统的现场安装,以及在买方人员的协助下进行系统测试、调试等专业技术服务,并承担此费用。2.1.2.2. 卖方负责对买方人员作现场技术培训。2.2 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若买方要求,
5、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升级及服务;且后续设备应能兼容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上述产品应从买方要求之日起天内供货。2.3 双方同意附件中所有的条款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和本合同有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第三章价格及付款条件3.1 合同总价计:人民币元,(大写:)3.2 支付方式:合同总价以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3.2.1 预付款: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以网上银行或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额,计人民币元,(大写:)。(1)付款通知单一份。3.2.2 交货付款: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在收到卖方的
6、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以网上银行或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款额,计人民币元,(大写:)。(1)付款通知单一份;(2)由买方签字确认的到货签收单原件一份;(3)合同总价100%的正式商业发票原件一份。3.2.3 初验付款:买方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于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或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额,计人民币元,(大写:)o(1)付款通知单一份;(2)由买卖双方签署的初验证书原件一份;(3)合同总价/%的正式商业发票原件一份。3.2.4 终验付款:买方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于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或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额,计人
7、民币元,(大写:)。(1)付款通知单一份;(2)由买卖双方签署的系统终验证书原件一份;(3)合同总价/%的正式商业发票原件一份。3.3 合同相对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中国联通应付账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第四章交货、交货条件和包装4.1 卖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将所有合同设备送达买方指定现场()。4.2 合同设备运到现场之前的一切风险包括合同设备丢失或损坏均由卖方承担,由卖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4.3 如果合同设备和/或技术文件由于意外事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丢失和/或损坏,卖方代表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且尽快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设备以使合同系统顺利完成。4.4 所有合同设备,
8、包括安装用的专用工具和材料应与有关合同设备一起发货;卖方负责分开包装。4.5 所有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的包装应坚固。卖方应根据合同设备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震荡和撞击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搬运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地抵达安装现场。4.6 如果因为卖方在发货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合同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第五章开箱检验和索赔5.1 合同设备全部到达指定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在买方指定现第4页共8页场进行。买方将根据卖方提供的装箱单清点箱数。买方应在开箱检验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卖方开箱检验的日期,卖方应在指定日期自费派遣人员到买
9、方现场参加开箱检验。5.2 在由买方和卖方共同参加的开箱检验中,如果发现任何短缺、故障、损坏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合之处,买方应在现场制作一个详细错误报告,如果是卖方的责任,买方和卖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以此作为更换或修理的有效证据。5.3 如果卖方的人员在买方通知的日期未能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单独进行开箱检验并制作详细检验报告,卖方接受开箱检验的结果。如果发现任何短缺、故障、损坏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合之处,并且责任在于卖方,此检验报告将作为更换或修理的有效证据。5.4 如果买方在合同设备开箱检验后的30天内未提出设备短缺的索赔;90天内未提出设备损坏的索赔,买方将失去索赔的权力。第六章设备安装、测试、验
10、收6.1 合同双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各指定一名代表负责处理从安装开始到合同系统终验有关的技术事务。6.2 如果合同双方对本章事项存有争议,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且在合同系统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3 如果现场环境不能按时到位,买方应在发货预计日期前天通知卖方,安装和测试也将作相应推迟,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调整时间进度。6.4 合同设备的安装由买方选定的具有符合资质的安装人员在卖方人员的协助下,严格按照安装的技术程序执行。设备测试由卖方人员在买方人员的协助下,严格按照测试的技术程序执行测试。6.5 从安装到终验的所有技术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技术人员应对设备的安装及测试提供必要的配合。6.6
11、设备到货后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双方依据验收标准对合同设备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符合要求,买方和卖方代表应签署系统初验证书6.7 合同系统初验完毕,试运行期为9个月。6.8 终验在合同系统试运行合格后,买方和卖方对合同设备进行最终验收测试,若测试结果符合要求,买方和卖方代表应签署系统终验证书。6.9 合同系统的终验并不解除卖方在保修期内对合同系统的责任。第七章质量、权利保证和保修7.1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硬件设备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所提供的软件和特许的系统软件与厂商签署的规范相符合。并保证其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均不存在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上的瑕疵。如果由于上述瑕疵使买方被任何权利人提出索赔要求或者蒙
12、受其他损失,卖方应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由卖方及时提供相应的替代品或使买方重新获得使用许可。7.2 、卖方所足供合同设备的质量需符合标准,设备技术指标需符合合同附件中的技术规定。设备保修期为本合同签署系统终验证书之日起览个月。7.3 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紧急技术问题,卖方的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予以答复。7.4 如果要求紧急处理,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的市区2小时内、郊区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在保修期内如果因为卖方有缺陷的设计和生产造成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替换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和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并运送至买方使用现场。所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13、(包括运输费、保险费及关税、增值税)。为了对合同设备进行维护,卖方应对出现故障部分免费尽快进行修理或替换。卖方应及时提供备件,并从在买方指定地点收到故障设备之日起1个月内将修理后的设备或替换设备运至安装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卖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理后设备运至安装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设备修理或替换时间期限。7.5 保修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将签发一份证明保修期满的证书。7.6 在保修期内,如果卖方对硬件进行了技术改进,且买方认为这项改进对买方有重要意义并对设备运行维护有实用价值,卖方应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设备,并免费向买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技术文件。在保修期内,卖方
14、承诺对合同设备中包含的软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7.7 在保修期届满后10年期间,卖方将应买方要求,向其供应与合同设备相配套的并且使其正常运转所需的配件,价格以不高于本合同成交价格或卖方给予买方的优惠价格中最低价为准。如果卖方或生产商拟停止生产合同设备所需配件,卖方应在停止生产前六(6)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并且买方有权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四周内发出订单订购其所需配件。如果买方要求另外订购与合同设备具有相同或更优性能的系统和材料,卖方将以优惠的价格向买方供货。在保修期满证书签订之日起三年之内,卖方担保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发生故障的系统进行修理。返修件的价格将在实际人工和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计算,但不会高于本次合
15、同设备成交价格的13倍。在卖方承诺的设备停产期以前,买方如果向卖方订购合同设备的备品备件,卖方承诺备品备件的价格不超过本次合同设备成交价格。在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不可预料的系统瘫痪,卖方将尽全力帮助买方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理或更换故障部件,买方承担所引起的更换部件成本及人工费用。7.8 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且在买方要求下,卖方承诺将派遣其专家以优惠价格到现场进行对合同设备检查和维修。7.9 在保修期内,卖方对合同设备提供每年4次的巡检服务,并按买方要求提供巡检报告,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8.1.1 第八章延期和违约责任8.1.2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不包括因买方导致的延误)或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程进度,卖方需为此承担经济责任,每拖延一周,卖方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天折计),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如果因为买方原因,导致卖方无法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程进度,则工程时间相应顺延。8.1.3 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不包括因买方导致的延误)或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程进度,超过致使合同目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