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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石景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为进一步减缓空气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局在对北京市石景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石景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背景按照常态治理和短期应急相结合的思路,根据北京市相关要求,我区建立了空气重污染应急体系,自2012年制定印发北京市石景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来,先后5次修订。现行预案为2018年修订实施版本。重污染应急起到了“削峰、降速1最大限度减缓污染积累的作用,我区重污染天从20
2、13年63天下降到2023年4天(下降93.6%),广大市民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2023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分区应对分类施策。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市)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调整重点区域预警启动标准”,并明确了重点区域具体的预警启动修订标准。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满足公众对美好空气质量、美丽蓝天的需求,坚持区域协同减排、科学精准应对原则,对现行预案进行修订,主要调整了预警启动标准、优化了部分应急措施等,在实现最大化减排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公众生
3、产、生活的影响。二、修订主要内容(一)修订原则1 .上下衔接,区域协同。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要求,优化调整预警启动标准,与周边区协同应急联动。2 .统筹系统,科学治污。重点要求排放强度大的涉气企业采取措施;建立涉及保障民生、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白名单”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的影响。3 .绩效管理,精准治污。固化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应对机制,绩效评级先进的绩效引领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二)优化调整预警分级标准黄色预警:由现行预案的“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修改为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
4、值200或日均值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由现行预案的“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修改为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持续48小时或日均值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工红色预警:由现行预案的“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时“,修改为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持续72小时且日均值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时”。(三)突出精准、科学差异化管控措施在保
5、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操性,主要修订应急措施7条: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2条)。一是将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修改为可根据属地空气污染情况适时减少户外活动或停止户外活动,更加灵活并符合实际。二是明确红色预警时“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做好健康防护措施”。2 .倡议性减排措施(2条)。一是细化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要求,明确减少溶剂型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及其他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的使用。二是新增橙色和红色预警时“企业合理安排运输,减少重型燃油(气)载货车辆使用,尽量使用国六或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输”要求。3 .强制性减排措施(
6、3条)。一是对施工工地增加了停止污染排放较大的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装,以及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机械除外)的要求。二是将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根据近年绩效分析、差异化管控的做法,固化为“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并固化近年已采取的相关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以及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措施。三是突出机动车电动化导向性措施,橙色和红色预警重型车停驶措施中,明确“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四)更新完善组织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变化情况,调整完善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更新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