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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睨津还是新权尔r?1689权利娥再研究1689年的英国权利法案无疑是世界历史上最著名的宪法性文件之一。在各种版本的历史教科书中,权利法案都作为世界历史上划时代的法律文件占据重要的位置,(1)叁见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历史(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37页。与人权宣言美国宪法等宪法性文件一起共同构成西方法律文明的象征,也成为了普通中国人熟悉程度最高的外国法律文献之一。但也仅仅是名称的“熟悉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关权利法案的深入研究却很少;在巳有的中文著作中,对权利法案的介绍总是哀蓼数笔。仅有的一两篇中文论文,也只是简单的介绍,缺少对法案本身及其意义的深入讨论。(2)参见
2、张新宇:从权利法案)着英国革命,教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第96-97页;高全喜:英国宪制中的妥协原则一以英国宪制史中的“光荣革命”为例,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第59-62页。以至于当我们思考权利法案时,会发现很多茶本问题依然模糊不清:究竟为什么制定权利法案?它是如何被制定出耒的?权利条款的意义究竟为何?对于这些最基础的问题.中文学界至今未有专门的讨论。本文试图回应这些问题,基本的论述结构如下:首先是重返历史现场,回溯从请愿条款到权利宣言的制定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的主要争论与妥协。之后是对于权利法案主要权利条款的分析。这些讨论将表明,法案中规定
3、的多数权利都并非1古代权利”的恢复,而是革命过程中确立的新权利;同时,即便在所谓“旧权利”中,也存在诸多观念与制度的更新。最后,我将检讨权利法案之所以祓包装成古代宪法”的历史成因,重新理解资本主义与新有产阶级的兴起对于英国宪制革命的决定性意义,并由此进一步呈现权利法案作为现代主权国家宪法开蜡的革命意义。一、两种叙事:革命VS.复古1689年权利法案的诞生究竟意味着什么?在传统的中文研究中,权利法案的意义,被简单概括为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度的基础,但这种基础”究竟意味着什么,却存在不同的看法。1种观点认为,权利法案确立的原则是“新”的,剥夺了国王曾经拥有的特权,扩大了议会的权力,因此构成了一份推翱旧
4、制度、创立新世界的革命性文件。但也有很多研究者倾向于否认权利法案的革俗性,认为其中的内容“基本上是在重申英国人自古就有的权利,(3)钱来旦、陈晓律:在传统与变革之间一英国文化模式溯源,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55页。几乎毫无新意。就革命性而言,权利法案的创新在于形式,而非内容。回到西方学界,这种认为权利法案只是恢复1古老权利”的观点并不新鲜。早在法案起草时,制定者就一再强调,权利宣言只是“为了确认和伸张古老的权利与自由,(4)1oisG.Schwoerer,TheDec1arationofRights,1689.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981,pp.29
5、5-298.i19世纪后更是发展成为“辉格史学”的核心观点之一。正如辉格史家麦考莱(TENacauIay)反复强调的,权利宣言并未改变任何巳经存在的法律:“王冠上的花朵未动分毫。没有一项新权利被赋予人民。最伟大的法律人霍尔特、泰比、梅纳德和萨默斯梆断定:整个英国法在革命前后都没有改变。”(5乂英J托马斯麦考莱:麦考莱英国史(第二卷),刘仲敬译,吉林出版集团2014年版,第387页。屈威廉(GM.Treve1yan)巳坚持权利宣言在形式上是彻底保守的,没有引进任何新的法律原则(6)英G.M.屈威廉:英国革命1688-1689,宋晓东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89页。汤姆逊(GZThomson
6、)也写到,权利法案并没有提出比既有法律更多的东西,它只是保护了英国历史上已拥有的权利,(7)MarkA.Thomson,AConstitutiona1HistoryofEng1and:1642to1801,Methuen,1938,p.175.由此可见,中文学界否定权利法案革命性的观点,本质上仍是此类辉格观点的延续。对于“辉格史学的观念,中国史学界已有较多的批判,(8)参见王觉非主编:近代英国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4118页、第168-172页。作为整体叙事模式的“辉格史学巳被摒弃,但不可否认的是,“辉格史学”的一些思维模式或具体观点在中国学界的影响仍然长期存在。比如,在英国法
7、律史的叙事中,很多研究都强调英国自大宪章以来的悠久传统,将17世纪的英国革命解释为议会为恢复“古代宪制”而展开的伟大斗争,(9)时此类观点的批评和反思,参见于明:议会主权的“国家理由英国现代宪制生成交的再解读(16421696),载中外法学2017年第4期,第891-910页。而权利法案的意义也更多是对古老传统的恢复,而非创新。但真的只是“曳古”么?本文质疑这一看法。事实上,在西方学界的已有研究中,有关权利法案的“新旧”问题始终存在争论,传统的辉格观点亦不乏批评者。比如,韦斯顿(JRWestern)和施沃霍尔(1.G.Schwoerer)的研究泰指出,权利法案中多数条款都是新创造的权利与法律。
8、(10)SeeJ.R.Western.MonarchyandRevo1ution:TheEng1ishStateinthe1680s,Rowmanand1itt1efie1d,1972,pp.330-333;J.Carter,TheRevo1utionandtheConstitution,inGeoffreyS.Ho1mesed.,BritainAftertheG1oriousRevo1ution:1689-1714,Pa1graveMacmi11an,1969,p.43;同前注(4),1oisGSchwoerer书,第284页。本文即试图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检讨争议的焦点,重新回到权利
9、法案的制定背景与文本,追问“新旧之争”背后的隐藏的宪制意涵,进而丰富中文学界对于法案的理解与研究。二、“缩水”的权利从请愿条款到权利宣言首先有必要重返历史现场,重新理解权利法案为什么制定?又是如何被制定出来的?只有澄清这些基本问题,才能理解权利法案的来龙去脉,及其“新旧之争1的耒源。(一)曾经的宏伟蓝图:请愿条款的诞生1689年2月13日,非常议会(ConVentionPar1iament)的上下两院在自厅集会,参加威廉与玛丽的加冕仪式。上议院议长哈利法克斯侯爵向亲王与公主致敬,然后亲手呈上由议会两院通过的权利宣言随后,议会礼仪官朗读了权利宣言,并将王冠授予威廉和玛丽。在接受王冠后,威廉国王发
10、表了承认权利宣言的致辞,赢得现场热烈的欢呼。在许多史家看来,这无疑是英国历史上的“高光时刻”一在这一刻,国王与人民自由地达成了一个彼此都同意的契约工(11)同前注(6),G.M.屈威廉书,第84页。尤其是加冕仪式上宣布权利宣言的事实,无疑意味着威廉与玛丽是以权利宣言“作为新国王登基的条件(12)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85页。但历史真的如此么?事实上,困绕这一问题,英语学界一直存在争论。传统的辉格解释强调,权利宣言构成威廉被授予王位的“条件,强谖在国王与议会之间的“契约关系:但也有学者认为,将这一文件作为授予王位的1前提”,只是最初的企图;但事实上,威廉
11、凭借自身的强势地位,很快迫使非常议会放弃了这种想法,并大幅削减了最初的请愿条款(13)参见RobertFrankie,TheFormu1ationoftheDec1arationofRights,17TheHistorica1Journa1265,265-279(1974);HowardNenner1Constitutiona1UncertaintyandtheDec1arationofRights,inBarbaraC-Ma1amented.,AftertheReformation:EssaysinHonorofJ.H.Hexter,UniversityofPennsy1vaniaPress
12、,1980,pp.304-305c因此,当权利宣言在加冕仪式上被宣读时,其意义仅仅是礼仪性的,并不构成威廉获得王冠的条件。权利宣言只是威廉与玛丽发表的即位公告的一个序言。(14)AndrewBrowninged.,MemoirsofSirJohnReresby,JacksonandCo.,1936,p.547;同上注,RObertFrank1e文,第270页。从现存会议记录来看,非常议会对权利宣言的定位的确经历了较大转变。最初,非常议会召开的目的是解决国王的人选问题。但与此同时,非常议会的一些议员也开始思考如何控制国王”的问题。福克兰(AFaIk1and)主张首先要考虑“哪些权利是要给国王的,
13、哪些是不要给的:(15)Honb1eAnchite11Grey,DebatesoftheHouseofCommons:FromtheYear1667-1694,Vo1.9.T.BeckettandP.A.DeHondt,1769,p.30.坦普尔(R.Temp1e)还提出了全面的宪制改革速议,(16)参见同上注,笫30-32页。但这种全面改革也遭到部分议员的反对。这些议员批评改革方案过于庞大,“必将占用过多时间工(17)同前注(15),HOnbIeAnChiteI1Grey书,第32-36页。而一旦空位的时间太长,就会给詹姆士党人以喘息机会,并有成功反击的可能。用梅纳德(JohnMaynard
14、)的话说,尽管改革是必要的,但最紧迫的事还是要有一个国王工(18)同前注(13),RobertFrank1e文,第267页。基于时间的考虑,全面改革方案被抛弃,但议会依然决定制定一份文件来确保臣民自由。1月29日,下议院成立由39名议员组成的委员会,由辉格法律人乔治泰比(GeorgeTreby)担任主席,着手起草被称为请愿条款(HeadSofGrieVanCeS)的权利清单。请愿条款共28条,虽然放弃了全面改革的计划,但较之后来的权利宣言,还是勾勒了一福颇具激进辉格党色彩的路线图。其中很多内容在权利宣言中被删除,这些内容包括:议会所议事项未能议决,议会不得被宣布解散;法官非经审判不得被解职,法
15、官薪金不得减少:大法官与其他法庭的改革:叛逆罪审判程序改革;禁止买卖官职。(19)参见同前注(4),1oiSG.Schwoerer书,第23页。总之,请愿条款的内容远比权利宣言要广泛,改革的激烈程度也更大。(二)“阉割”新权利:权利宣言的妥协面对请愿条款,非常议会产生了激烈争论,并最终放弃条款,转而制定新的权利宣言。对于这一转变发生的原因,学界亦有不同看法。一种解簪耒自辉格史学家,认为下议院删改请愿条款是为了避免威廉与玛丽继位的是迟。比如,麦考莱就认为,议会对被删除的条款并不反对,只是认为王位维承更重要,因此推迟了改革。(20)参见同前注(5),托马斯麦考莱书,第381-382页。另一种解释认为,由于议会内部存在严重分歧,下议院担心请愿条款提交上议院会被否决;因此,为减小阻力,下议院选择自行阉割”请愿条款。(21)SeeDavid1indsayKeir,TheConstitutiona1HistoryOfGreatBritain,1485-1937,AdamandChar1esB1ack,1956,p,269;ChriStOPherHi11,TheCenturyofRevo1ution,1603-1714,ThomasNe1son,1961,p.253.对于这两种解释,弗兰克等研究者提出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