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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我校修缮工程的管理,有计划、合理地安排维修项目,保证各项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生活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任务通过维护、保养、修复、更新等手段保持和提高学校各类建筑、道路和管道以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完好程度和使用功能。二、修缮范围校区的各类建筑、道路、管道、水电设施、教工住宅的公共部位等项目的维修、改造,房屋装饰装修和家具、黑板、课桌椅、门窗等维修。三、工程计划1、各系(室、中心)、各处、馆、力、所的专项维修和较大型的项目在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列表报后勤处,由后勤处汇总编制维修计划,统一安排经
2、费。2、突发性和应急性的维修项目用报告形式向后勤处报修。各建筑公共部位,室外环境及公共设施由后勤处负责巡查和报修;各部门、各单位所在范围的服务设施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巡查和报修。四、报批程序1、学校所有大、中修缮项目都必须申请立项,由后勤处提出立项意见,初步实施方案及概算,上报主管副校长,由主管副校长负责审定,重大项目报校长办公会讨论。2、小额维修项目由后勤处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五、工程设计1、工程设计工作应遵循技术合理、方案可行、注重效益的原则。2、大、中修缮工程项目均应有设计文件(包括文字、图纸和概算等)。其中改造工程必须要有设计图纸。没有设计图纸的维修工程,应有施工任务书。六、工程发包1、大、
3、中修缮工程均应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招标工作应在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2、小额零星工程,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选施工单位,通过竞争(竞价)的形式,由后勤处延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施工单位。七、施工管理1、每一个工程项目均应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员作为项目责任人,负责该项目的合同、质量、工期、技术、经济、档案等管理工作。2、施工阶段的管理应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严格按有关工程规范规定要求。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工程,应责令其返工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工程不予验收、结算。3、在维修工程中,若有隐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工程质量,丈量尺寸,做好工程量的记录。隐蔽工程的施
4、工、施工单位应主动请求学校派人验收,验收时至少有两人以上参加。八、经费管理1、工程预算:所有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均应编制预算书,工程预算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和会议纪要,现行的国家和本地市有关定额、取费标准及市场信息价格等进行编制。2、工程款拨付:原则上不预付工程款,待工程结束后,经学校验收合格后,在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前,可预付一定的工程款,预付款最多不超过预算的70%,办理前须经后勤处、计财处主管处长审核签字。3、对“一次包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实行事先审计,以学校工程预决算人员审定的价格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工程决算: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5日之内上报工程竣工决算,并提供完备
5、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量计算书、材料分析表、合同书、招投标文件、签证单等,报后勤处审核。后勤处根据审核权限,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书后20天内完成决算初审、复审,并按规定报市财政审核。审核定案书下达后到计财处办理结算手续。九、工程验收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提高书面报验申请,同时必须提高一套完整齐全的工程竣工资料送后勤处存档。2、工程验收由后勤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工程验收的依据电业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招标文件、会议纪要、变更通知等。工程验收的内容主要为技术文件查阅,听取建设和施工情况汇报,现场实际情况检查等。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限期整改。验收合格的工程,签订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组组长在决算单上签字,按规定结算。十、档案管理1、所有与工程有关的资料都应当归档管理。2、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从工程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为止的全部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3、后勤管理处设专职或兼职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4、对于校档案馆需要存档的资料,应为两份,档案馆与后勤管理处各存一份。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在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