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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则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二、经理跟班原则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一、经理持钥匙原则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二、持加班钥匙经理全面负责原则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一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三、持加班钥匙经理的相关职责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OO前交回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