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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军语”释文的学习与思考虽然“军语”一词早已在汉语词汇和军语体系中稳固立足并有较高的使用率,但在相关学术论著甚至权威的统编军语汇释文本中,对“军语”这一概念的含义认知并不一致。1982年版、1997年版、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以下简称军语),虽然都收入了“军语”一词,但对“军语”概念的释文却有所不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军事学界对“军语”概念、军语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研究分析上述3个版本统编军语汇释中的“军语”释文,有助于了解在“军语”概念研究探索的深化过程,有益于更加科学地认知“军语”概念的基本要义。一、1982年版军语中“军语”释文简析1982年版军语中“军语”一词的释文是:
2、“军事术语的简称。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军语要求规范化,词名及其含义应准确、统一。全军使用统一的军语,便于诸军兵种进行合同作战、训练和战备工作J1这一释文包括释形、释义和释用三个部分。释形部分主要说明词目的全称和简称形式,指出“军语”是“军事术语”的简称,表明二者为同义结构,且“军语”为正名,“军事术语”为副名。释义部分主要解释“军语”一词的“所指”一一军事概念,以及军语的语言单位一一语词。释用部分主要强调军语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即词名和语义规范化以及全军使用统一军语。上述“军语”一词的释义文是全军统编军语汇释文本中首次对“军语”概念的解释。释文要素齐全,语言精练,层次清晰,把握住了“表述军事
3、概念”这一核心要义以及军语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要求。但是,释形和释义部分都有一些不足之处。从释形部分看,把“军语”的全称仅定位于“军事术语”,不足以涵盖汇释文本的收词范围,因为其中收入了不少“非军事术语二如“化学反应”“海峡”“沙漠”“风向”“太阳系”“失重”“半岛”“悬崖”“施工程序”“铁路区间”,等等。从释义部分看,对“军语”概念的表述过于宽泛。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未使用“军语”概念的邻近属概念。“语词”虽然也是“军语”的属概念,但其位阶并非“邻近二与“军语”概念邻近的属概念应当是“军事用语”而非一般的“语词二是“军语”概念的种差不明确。虽然“表述军事概念”是军语的核心功能,但表述军事概念
4、的语词未必都是军事术语。比如,“射击”-“开枪”、“火炮”-“大炮”、“枪械”-“枪杆”、“列队”一“站队”、“作战”-“打仗”等,以上每一组词语都可用于指称同一个军事概念,但各组词语中只有前者才是标准军事术语,而后者则是未经术语化或标准化的军事用语。不过,释用部分“词名及其含义应准确、统一”的说明,对释义部分的不足有所弥补。二、1997年版军语中“军语”释文简析1997年版军语中“军语”一词的释文在前版基础上作了重要修订:“军事术语的简称。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是规范化的军事用语。军队在作战、训练及其他工作中必须使用统一的军语J2以上释文也是由释形、释义和释用三个部分组成。释形部分仍然认为“军
5、语”是“军事术语”的简称。释义部分对“军语”概念内涵的表述作了必要完善,特别重要的是引进了“军事术语”的邻近属概念一一“军事用语”,并以“规范化”对“军事用语”作了限定,形成了比较准确的种差。上述对“军语”释文的修订表明,参与编修军语汇释文本的学者们对“军语”概念的科学内涵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认识到军事术语是军事用语的组成部分,军事术语与其他军事用语的种差不仅在于是否“表述军事概念”,还在于是否“规范化”。这里所说的“规范化”,可以理解为军事用语的术语化、标准化过程。这一释文对“军语”概念的认知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在军事学界有较高的认可度。不过,本版军语汇释文本仍然把“军语”只视为“军事术语”的
6、简称,还是没有解决“军语”概念释文对本汇释所有词目的普遍适用度问题,在理论上不足以支撑和解释一部规范的军事术语汇释为什么可以容纳“人一机系统”“计算机终端设备”“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热带雨林”等指称非军事概念的其他学科术语这一问题。三、2011年版军语中“军语”释文简析2011年版军语中“军语”一词的释文又作了较大修订,将其解释为:“军事术语的简称。军队在作战、训练及其他行动和工作中统一使用的规范化军事用语。是组织各项军事活动,规范军队体制编制,表示各种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名称及功能,撰写各类军用文书的标准用语。”3这一释文仍然采用了释形、释义、释用三要素释文结构。释形部分保持“军语”是“
7、军事术语”简称的观点;释义部分删除了前两版军语汇释文本的“军语”释文中“表述军事概念的语词”这句话,增加了表述军事术语适用范围的话语;释用部分对军事术语的地位作用作了说明,尤其是“标准用语”的定位,使军事术语的地位更加明显地区别于其他军事用语。上述“军语”一词释文的修订试图在军语的功能方面作更加充分的阐释,但有些表述辞不达意,引起了一些学术争议。这一释文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当删除了关于军事术语本质特征的表述。术语学原理认为,指称特定领域的专业概念,是术语的本质功能。从这个意义出发,与表述军事概念无关的语词不宜视为军事术语。因此,“表述军事概念”这一反映军事术语本质特征的表述不宜删除。
8、二是“军事术语”释义过宽。全民通用语言的规范化用语和其他领域的规范化用语,如标准度量衡单位等等,都可以成为“组织各项军事活动,规范军队体制编制,表示各种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名称及功能,撰写各类军用文书的标准用语”。但是,这些标准用语未必都是专用于表述军事概念的,当然也不全是军事术语。三是军事术语功能表述不够精准。以军语作为“各项军事活动”的“标准用语”,实际上是难以全部实现的。比如,在军事实践中,各类军事命名直接使用军事术语的情况并不多见;表述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功能、撰写军用文书,除了使用军事术语以外,也需要使用各种规范、标准的共同语要素,而不仅仅是军事术语的堆砌。比如,一则普通事务的简短通知,
9、不涉及专门的军事概念,就无需要求以军语为“标准用语此外,在前两版军语汇释文本中,“军语”一词的释文没能解决的对所收词目的普遍适用问题,在这一释文中仍然存在。综上所述,军语1982年版至2011年版间隔约30年,学术界对“军语”概念及其指称形式作了不间断的研究探索,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取得了初步共识,比如,军事术语是军事概念的指称、是规范化的标准的军事用语等。但从总体上看,这项研究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还存在认识误区:在“军语”一词的语形认知上,忽略了“军语”既可以是“军事术语”的简称,也可以是“军事用语”的简称这一基本事实,对狭义“军语”概念(军事术语)与广义“军语”概念(军事用语
10、)的联系和区别研究得不够深入:在“军语”概念内涵的认知上,有的释文在“军事术语指称军事概念”这一核心要义上游移不定,没有精准把握“军事术语”概念的本质特征;在“军语”概念外延的认知上,有的释文所用的“语词”“标准用语”等属概念过于宽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军事术语”概念的外延难以涵盖军语汇释文本所收词语,这是各版军语汇释文本都没能避免一个的问题。正因为如此,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援引军语汇释文本中某一个具体的词语,来印证关于“军语”释义的不足。关于这一问题,美军的处理办法是,在标准军语词典的定名上作相应限定。美军联合出版物120的全称是:美国国防部军事及相关术语词典(DepartmentOfDefenseDictionaryofMi1itaryandAssociatedTerms,asamendedthrough7May2002),其中“军事及相关术语”就意味这部词典的收词范围并不都是军事术语。总而言之,无论是给“军语”概念下定义、作划分,还是制定军语汇释收词标准,都应当首先统一对“军语”概念狭义和广义的认知基点,顾及到“军语”概念释文对军语汇释所有词目的覆盖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