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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述【bossbo1o.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二、采购项目标的清单1、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所属行业1医疗责任保险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1)技术要求一、投保人员及投保范围:1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包括多点执业、规范化培训、进修,在合同提供参保人员名单中)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
2、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投标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续医费、交通费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费用如尸体病理解剖费、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不设免赔额)。投保人员444人,床位160床,上年手术台次3450台。2 .医疗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42.5万元。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500万元。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30%,并包含在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4.25万元。3 .医疗责任保险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
3、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1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250万元。4 .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保险期间及承保区域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含患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投标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医疗机构的公共设施存在缺陷;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对医疗机构内的公共设施管理不善或操作、维护不当;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的火灾或爆炸;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5.医务人员遭受意外伤害险,我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场所内遭受患方殴打所致
4、人身伤害的;或有证据证明我院工作人员在非医院场所内因医疗争议遭受患方殴打所致人身伤害的。承保金额: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低于20万,每人医疗责任限额不低于2万。无免赔标准。二、供应商服务要求:(1)保险公司应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配置专业的服务人员,实行24小时应对纠纷案件处理,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全程参与医疗纠纷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及案件理赔,做到调赔结合,并可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纠纷案件调解服务。(2)保险机构应有医疗纠纷处理经验的、有医学背景的医责险理赔核定权负责人,及时到达纠纷现场,参与纠纷调查、讨论、协商、调解、鉴定、诉讼等,积极引导化解纠纷。同时,有人员替代机制。(3)理赔处理:
5、1)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民法典、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伤残评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评定。2)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患者或患者代理人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仲裁裁决、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医疗纠纷赔款和法律费用。3)保险机构应与医疗机构共同协商,合理确定免赔事项。如: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和非参保人员(医疗机构的实习人员、非医护人员等)存在混合过错时,保险机构应根据参保人员和非参保人
6、员的过错程度理赔,而非直接免赔。4)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律师费用,应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93号)中对律师费用收费标准的规定合理支付,可在此标准范围内协商具体费用。(4)理赔形式及程序:O保险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向医疗机构提供明确的索赔资料清单,并协助配合医疗机构收集案件相关资料,否则,不能因索赔资料不完整对案件进行减赔及拒赔。2)确认赔付金额在二万以内的可由医、患、保三方协商处理,协商成功,并经保险机构确认赔偿金额且索赔资料齐全后,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3)确认赔付金额在二万元及以上十万元以下,
7、保险机构应当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对医疗责任不明的可以同“医调委”等引导医患双方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出赔付金额,若达成赔偿协议且索赔资料齐全,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4)患方索赔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上,保险机构应当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原则上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同“医调委”等参照鉴定意见组织医疗纠纷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且索赔资料齐全,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5)因解决纠纷所需,需要在签订最终赔偿调解协议之前预先支付患方的赔偿款,经医患双方协商,保险人认可,保险机构可预先支付患方部分费用,待最终赔偿金额确
8、定后据实向患方支付相应的差额。6)保险人同意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结案后,患方如因后续治疗再次提起赔偿请求,经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确定应由被保险人继续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费用以及因患方再次提起赔偿请求而产生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费用,保险公司亦应负责赔偿。7)诊疗时间发生在保险承保期限内的纠纷案件,不管患者或家属何时投诉或起诉的,但最长不超过追溯期限,均为承保范围,如有多个诊疗时间段,只要其中有1个时间段的医疗行为与纠纷争议相关联,则认定为承保范围。8)保险机构应优化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以利于医疗纠纷解决为一切程序制定的原则,不可因保险机构内部程序拖慢解决进度。如:保险合同复印件等非必要资料
9、合同期内不用重复提供。(5)每季度向医院通报案件理赔服务及进展情况。(6)保险机构应提取不低于5%的保费用于医疗风险防控相关的培训、医疗纠纷案例分析等事宜,可自行组织开展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年度内提交不少于一份专业的医院保险风险管理建议书,对医院进行风险调查、识别、分析与评估。(7)追溯期。对于采购人首次投保医疗责任险的新保业务不给予追溯期,对于连续承保的业务追溯期随累计投保时间同步延长,最长不超过3年;若中间脱保,追溯期重新计算。若因保险人自身原因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导致采购人无法续保的,不能按照脱保处理,保险人应履行3年追溯期。D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条款内容的
10、;2)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纠纷处理终结,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支付赔款、超过60日累计欠赔保险待遇超过50万元的;3)违反自律承诺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行为;4)因自身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中止或终止的。2.1.3商务要求序号内容招标/采购要求1服务期限/交货时间/工期要求三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每年一签,合同到期前二个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财政资金落实后续签下一年合同。2服务地点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临园院区。3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3)1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根据采购人的考核标准进行验收(年终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79分及以下时为不合格。)4款项支付方式、进度中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保单,签订合问。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支付保费,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完税合法票据。5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无6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后续服务要求无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