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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决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XX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1.1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自治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区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
2、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2 工作原则突发事件的应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依法管理、科技支撑的原则。1.3 事件分类分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I)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
3、。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金融事件、涉外事件、民族宗教领域事件、各类舆情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4 分级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
4、共同负责应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相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可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态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调整。自治区级应急响应参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由高到低分为四级:I级、级、In级、IV级。启动自治区级I级响应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启动自治区级级响应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决定,启动自治区级I级、IV级响应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决
5、定。I级、级响应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组织指挥;In级响应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IV级响应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响应分级标准在相关自治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市、县(区)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可结合本地实际作出规定。1.5 应急预案体系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其中,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本级人民政府组
6、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专项应急预案是本级人民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应急资源保障等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重要基础设施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和跨区域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由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主要针对基层组织和本单位面临的风险,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内部
7、工作。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相应工作手册,建立基于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高级别预警信息为先导,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自动停工、停业、停课等重要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把各项救援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单独编制工作手册,或将有关内容融入预案合并编制。涉密应急预案应依法编制脱密工作手册,制定防控执行方案。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而作出的工作安排。事件行动方案要明
8、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等具体内容。2组织指挥体系2.1 自治区层面组织指挥机制领导机构。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是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制定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救援、资源保障、恢复重建等重大问题。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后,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指挥机构。自治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或视情设立的自治区专项指挥机构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和
9、应急处置工作。专项指挥机构指挥长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牵头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工作。应急工作机构。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和有关中央驻宁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2.2 市、县(区)层面组织指挥机制领导机构。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
10、制定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资源保障、恢复重建等重大问题,组织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强化应急管理职责,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应急管理有关工作。专项指挥机构。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设立或明确专项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和组织指挥工作。相邻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区域性、流域性和关联性强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2.3 现场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
11、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交通管制、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群众生活、基础设施保障、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县级人民政府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成立临时党支部。2.4 专家组各级专项指挥机构和突发事件处置主要牵头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制定专家咨询制度。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组成专家组,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工作,参与研究应急管理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
12、政策措施建议,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3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应对突发事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机制,压实“防”的主体责任,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获取、监测预警和先期处置工作。3.1 风险防控。(1)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突发事件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辨识能力,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并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研判,研究制定风险分级标准和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处置主要牵头部门于每年12月31日前
13、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风险进行研判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本级党委和政府,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2)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坚持社会共治,统筹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和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3)重点设施、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储运设施、铁路客运专线、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系统等重XX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
14、和风险管控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4)市、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应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因素,统筹完善和建设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设施。抓好以源头防范治理为重点的基础能力建设,完善以城乡医疗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健全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3.2 监测预警。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各突发事件牵头应对部门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
15、测区域、确定监测重点、明确监测项目,完善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预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接到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分析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件类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2)发
16、布预警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照XX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要充分发挥预警信息系统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短信、通信与信息网络、新媒体、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敬老院、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针对性的方式通知。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馈接收结果。(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视情预置有关应急救援力量,调集救援所需物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