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两江新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x(3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重庆两江新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7月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应急原则21.4 适用范围21.5 事故分级22组织指挥体系42.1 两江新区辐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42.2 现场指挥机构52.3 日常管理机构5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63.1 预防63.2 监测63.3 预警73.4 信息报告94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104.1 响应分级104.2 响应措施114.3 响应终止135后期处置135.1 善后处置135.2 事故调查135.3 总结评估146 应急保障156.1 队伍保障156.2 物资和装备保障156.3 通信保障166.4 交通保障
2、166.5 技术保障166.6 资金保障167宣传培训和演练161.1 宣传161.2 培训和演练168 附则178.1 预案管理178.2 预案解释178.3 预案实施179 附件181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扎实构建两江新区直管区辐 射安全防控体系,提高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 度控制、减轻和消除辐射事故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放 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
3、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 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 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 预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重庆市环境 保护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 例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 庆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庆两江新区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4、本预案。1.3 应急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 协调联动,高效预警、快速反应,统筹资源、科学处置。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两江新区直管区8个街道内(鸳鸯、人 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共 计130平方公里)发生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本预案适用于按照与江北、北陪、渝北区(以下简称“三 北”区)的“事权划分开展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 龙兴镇、石船镇、水土街道、复兴街道等7个建制街镇以及 保税港区集团、江北嘴投资集团、悦来投资集团在两江新区 范围内的开发管理区域发生的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本预案中辐射事故主要指下列设施或活动的放射源丢 失、被
5、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 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1 )核技术利用;(2 )放射性物品运输;(3 )国内外航天器在两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坠落;(4 )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可能对两江新区直管区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内外核 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参考本预案执行。1.5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 因素,将辐射事故由重到轻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I级入 重大辐射事故(II级较大辐射事故(In级)和一般辐射 事故(IV级)四个等级。1.5.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I)L II类
6、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 辐射污染后果;(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 人)急性死亡;(3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4)对两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 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件。1.5.2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 )1、H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 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 局部器官残疾;(3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1.5.3较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 )I类放射
7、源丢失、被盗、失控;(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1.5.4 一般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I)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 年剂量限值的照射;(3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辐射污染后果;(4 )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辐射事故的量化指标见表一。表一 辐射事故分级的量化指标辐射事故量化指标气态放射性物 质1-131当量环境剂量率0.1 mSv/h 的面积,或B沉积水 5F1000Bqcm2 ,飒
8、 zx I(X)BqZcm2水环境液态 放射性物质 的释放量的 Sr-90当量地表、土壤污 染液态放射性 物质的释放量 的Sr-90当量运输时放 射性同位 素释放特别 重大5.0E+15Bq3km2l.OE+13Bq1.0E+14Bq25000D2重大 5.OE+15Bq 且5.0E+14Bq 3km2 且 O.5kr2l.OE+13Bq 且1.0E+12Bq 1.0E+14Bq 且l.OE13Bq25000D2且 2500D2较大5.OE+llBq 0.5km2 fi500m2 1.0E+12Bq 且1.0E+llBq l.OE+13Bq 且1.0E+12Bq2500D2且2.5D2一般5.
9、OE+HBq 500m21.0EllBq 1.0E+12Bq 2.5D2Dz值:源中某种放射性核素的特定活度,该源已经散漏,如果不加控制预计很可能引起有严重确定性健康效应的紧急情况。2组织指挥体系2.1 两江新区辐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在两江新区管委会的统筹协调下,根据应急处置需要, 成立两江新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 部),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管委会分管生态环境工 作的委领导任总指挥长,统一指挥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 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以下简称两江新区生 态环境分局入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两江新区公安分局、 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事发地镇街、园区等部门和单位主要
10、 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根据事故类型可增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 人为副指挥长。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应急监测、污染处 置、医学救援、应急保障、舆情引导、社会稳定、善后工作 等工作组。2.2 现场指挥机构发生较大、一般辐射事故时,两江新区管委会根据应急 处置工作需要成立两江新区辐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以下 简称区现场指挥部),区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指挥部总指 挥长确定,区现场指挥部负责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 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 交通管制、善后安抚、舆情引导、事故调查等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按重庆市辐射事故 应急预案执行,实行扁平化指挥。2.3 日常管
11、理机构区指挥部下设两江新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 简称两江新区辐射应急办),设在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负责两江新区辐射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1 )建立健全两江新区直管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沟通 协调机制;(2)负责编制、修订两江新区直管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负责两江新区直管区应急处置工作和日常管理工 作;(4)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负责两江新区直管区有关部门和辐射工作单位安 全防护和应急处置准备的监督工作;(6)组织实施两江新区直管区辐射事故的应急宣传、 培训和演练。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3.1 预防从事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品运输等的企事业单位(以 下简
12、称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 立健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设 备,做好辐射事故风险识别、登记、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 整治等工作。要加强放射源在生产、运输、贮存与使用等环 节的监管,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配备相应的辐射 防护设施、设备,并定期做好检测、维护等工作。发现可能 引发事故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两江新区管委会和两江新区生 态环境分局。3.2 监测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要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收 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风险信息。要加强信息 共享,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要定期对企 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可能导致辐射事故发生的
13、风险隐患, 要及时通报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3.3 预警331预警分级根据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一般预警(IV级、蓝色):存在辐射安全隐患,可能造 成或引发一般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 大影响,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较大预警(Hl级、黄色):情况比较紧急,可能造成或 引发较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 响,造成较多人员损伤的。重大预警(II级、橙色):情况紧急,可能造成或引发重 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造 成
14、人员伤亡或更多人员损伤的。特别重大预警(I级、红色):情况危急,可能造成或引 发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 影响,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更多人员伤亡的。3.3.2预警信息发布(1 )发布权限。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两江新区管委 会或两江新区管委会授权的有关部门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 信息发布按市级层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两江新区生态 环境分局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机构以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并向两江新区管委会提出预警 级别建议。(2 )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 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 警示事项、事态发
15、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3 )发布途径。预警信息应当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途径向 公众发布。广播站、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 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3.3.3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可 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 )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及专家及时进行 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防范 应对措施。(2)防范处置。视情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 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 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 和道路。(3 )应急准备。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