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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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范围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和安全技术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特种作业的安全,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直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2术语2.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2.2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2.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统称。2.4 本制度中所称的特种作业,包名录,为结合公司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比照国家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目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编制的适用于我公司的,用于界定特种作业岗位的名录。2.7 本制度中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国家质量监督括2.1条款中所指的特种作业,及2.3条款中所指的特种设备操作及相关管理。2.8 本制度中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为2.2条款特种作业人员及2.3条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统称。2.9 本制度中所称的特种作业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统称。3引用文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手册培训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3、办法(安监总局第44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第3号令)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26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技监总局第14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4职责4.1 人力部作为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4.1.1 审核特种作业岗位;4.1.2 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4.1.3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办理(复审)及培训费用的审核。4.2 安环部作为安全主管部门负责4.2.1 制定特种作业名录,确定特种作业岗位;4.2.2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的指导、监督、检

4、查和考核;4.2.3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办理(复审)。4.3 各单位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直接管理部门负责:4.3.1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和考核;4.3.2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5管理内容与要求5.1 特种作业岗位的确定5.1.1 安环部结合公司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比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目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编制特种作业名录并予以发布。5.1.2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相关岗位作业内容,对照安环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名录,初步判定特种作业岗位,填报特种作业岗位名录,上报安环部。5.1.3 安环部对各单位上报的特种作业岗位名录进行审核,

5、确定特种作业岗位,上报人力部审核后,通告使用单位。5.2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办理5.2.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5.2.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复审周期,参加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复审。5.2.3 因逾期未审或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被吊销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不得再从事相关特种作业。5.2.4 因资格证丢失,需要补办资格证或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等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5.2.5 各单位每月4日前,向安环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新办(复审)资格证需求,安环部汇总初审后,报人

6、力部审核,核准后,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复审)资格证。5.2.6 由于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学时不够、未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等原因,影响资格证办理(复审)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考核,严重的取消办理(复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资格,不得再从事相关特种作业。5.3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5.3.1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作业的实际需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学时,专业技能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4学时。培训应按人力部培训管理制度和安环部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5.3.2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

7、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4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5.4.1 各单位应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并适时修订,监督特种作业人员规范作业,杜绝违章行为。5.4.2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由各单位综合室统一管理,各单位应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信息登记在特种作业人员统计表中,适时更新,并报安环部存档。5.4.3 各单位应掌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按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检办工作,做到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4.4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如有调动,需上报公司安环部,公司严格控制特种作业人员调动率,超

8、过指标将予以考核。5.5 协力及劳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及要求5.5.1 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协力及劳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及协力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5.5.2 各单位应监督协力及劳务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做好登记。无特种作业资格证,严禁从事相关特种作业。5.5.3 各单位应监督协力及劳务单位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操作技能。6检查与考核对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遵照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执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和协力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考核。7形成文件及记录特种作业名录特种作业岗位名录特种作业人员办证(复审)需求统计表特种作业人员统计表8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安环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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