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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地震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 风险评估21.5 事件分级31.6 工作原则4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42.1 应急领导机构42.2 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6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73监测预测113.1 预防113.2 监测预测124预警124.1预警分级124.4预警状态结束155信息报告155.1 报告程序和内容155.2 报告时限165.3 报告方式166应急响应166.1 先期处置166.2 分级响应176.3 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186.4 应急处置措施226.5 应急联动
2、246.6 社会动员246.7 区域合作246.8 应急结束25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258善后处置、调查评估与恢复重建258.3 恢复重建269应急保障279.1 抢险救援队伍保障279.2 交通及基础设施保障279.3 应急通信保障279.4 救灾物资保障289.5 财力保障289.6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2810宣传、培训与演练2911附则2911.1预案管理291L2预案修订2911.3预案实施时间30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了保障薛家岛街道快速有效地应对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地 防止和减少地震灾害所造成的各项损失,保护薛家岛街道辖区人 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年5月31日山东省第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7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 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指挥部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 月1日起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西新管办发(2014) 44号)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地震应急预案(青西新管办 字(2016) 15 号)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
4、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薛家岛街道辖区内,以及辖区外影响到 薛家岛街道的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1.4 风险评估薛家岛街道位于胶州湾西岸,西海岸新区最东部,东与青岛 市南区隔海相望,西与长江路街道接壤,南濒黄海,北接青岛保 税区和前湾港。海岸线长54公里,总面积55平方公里,东南部 27平方公里区域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西海岸新区在地质上属 沂沐断裂带内的东沿海低山丘陵区。薛家岛街道在地质上处于华北地台鲁东地盾的海阳一高密 坳陷和胶南隆起的过渡带。区内在中生代晚期产生强烈地壳运动, 产生较多断裂构造,但未发现第四纪以来重新活动的迹象,该区 不具备发生强烈地震的地质背景,因此区域稳定
5、性良好。依据中 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青岛西海岸新区抗震设 防烈度为7度,峰值加速度为O. 10g, 2016年6月以前批复建设 的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峰值加速度为0. 05g,因此, 如果发生烈度为6度以上的地震,本街道的建构筑物存在受地震 影响导致建筑倒塌和人员伤亡的可能。1.5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按照地震发生的等级、 受灾人数以及房屋的损毁程度,地震灾害分为:L5.1 一般(IV级)地震灾害(1)地震灾害各项指标均明显小于较大地震灾害标准,但 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人员恐慌;(2)陆地发生 4. 5M5.0级地震,可初步
6、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1.5.2较大(Iim)地震灾害(1)陆地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 5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 屋3000间以下;(2)陆地发生5.0M6. 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 为较大地震灾害。L5.3重大(级)地震灾害(1)陆地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 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万 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2) 陆地发生6. 0M7. 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L 5. 4特别重大(I级)地震灾害(1)陆地发生M2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
7、之一: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 房屋1万间以上;(2)陆地发生M2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 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1.6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 同应对;自助互救,正确引导;科学决策,快速高效。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 1应急领导机构薛家岛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 是薛家岛街道常设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 实施全辖区的抗震救灾工作。2. Ll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街道分管领导副总指挥: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服务)负责人成员:街道各部门、相关驻处单位负责人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可根
8、据应急处置情况,临时增减成员单 位。2. 1. 2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青岛市突 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地震应急预案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位应急预案规定,研究制定办事处应对地震 灾害的措施和指导意见;(2)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作;(3)指挥协调街道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 做好地震的应对处置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 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4)组织指挥未达到一般地震灾害突发事件等级,但有必 要启动街道应急响应的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一般及以上地 震灾害突发事件的先期处
9、置工作;(5)负责组织召开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全体会议;(6)负责分析、研究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响应级别;(7)根据地震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和结束本预案 响应;(8)确定应急处置方案;(9)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和西海岸新区地震专项指挥部汇 报;(10)接待并协调前来支援的救援队伍参加救援;(11)处置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征用物资、宣布灾区进入紧急状态等紧急措施;(12)协调解决抢险救灾中的重大问题;(13)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 求青岛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实施紧急支援;(14)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15)组织发布震情、灾情信息;(
10、16)承办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2. 2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服 务),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服务)负责人担任。 其职责是:(1)负责组织落实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 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建立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 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3)负责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4)负责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工作;(5)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协调各分 办事处社区、单位做好地震灾害应对处置工
11、作;(6)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抗震救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7)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8)组织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9)做好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10)承办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2. 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党政办公室: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综合协调、机关管 理、文电、会务、应急、档案、文字综合、信息调研、后勤保障 等工作;督查考核办: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各项工作的督 查考核,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其他工作。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干部人事、基 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调动、
12、基层组织指导及救援组织的扶持培育, 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其他工作。社会治理中心: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六大领域”社 会治理体系运行的统筹协调、社会治理平台运行和协调服务、各 管区的指挥调度、社情民意、舆情处置等工作,以及地震灾害应 急处置期间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区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交通安全 隐患排查等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 其他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纪检监察、 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 办的其他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负责辖
13、区内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街道地震应 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薛家岛中队: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安全 生产监督以及消防安全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应地震灾害急处置期间的行政执 法工作、内日常执法巡查及监管工作。城市管理中心: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环境的整治、房 屋重建以及城市建设招标等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 管部门所交办的其他工作。社会治理中心: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信访接待、社 会治安维持等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 的其他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
14、 社会动员工作、便民服务开展工作、灾后受灾群众再就业的指导 工作以及民生保障工作的落实等,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 管部门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双拥优抚 等民生保障政策,残疾人、老龄、慈善、红十字会、北山陵园管 理等工作,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指导,与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 障)共构建大服务体系,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 交办的其他工作。宣教文卫中心(计生卫生):协调应急处置期间的医疗救护 和卫生防疫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 其他工作。宣教文卫中心(科技宣传文化):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 间上级部门的政策宣传以及落实工作、重点
15、文物的保护以及老年 人的安抚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其 他工作。发展保障中心(项目清场):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灾 害现场及周边的清理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 所交办的其他工作。发展保障中心(投资服务):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经 济运行的维持工作、灾后经济恢复及发展规划工作、旅游项目的 宣传及招标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 其他工作。社区建设中心(经管站):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社区 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财务和资产监管、集体资产改制等工作, 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其他工作。社区建设中心(城市化):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受灾 居民的安置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 其他工作。属地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社会治安执法、警戒疏散、 社会秩序维护等工作,街道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 办的其他工作。财政审计中心: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期间街道财政、机关 财务、社会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街道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