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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7.040X01DB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5662023代替DB43/T566-2010餐饮食品计量规范TheruIesofmeasurementforrestaurantfood(征求意见稿)2023-#-#发布2023-#-#实施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T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要求1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标准卡5附录B(规范性附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计量负偏差规定值6DB43T5662023本文件按照GB/T1.1-2023标准化工作导则笫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43/T566-2010餐饮计量规范,与D
2、B43/T566-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扩展了标准适用范围;对网络餐饮服务提出了计量管理要求:细化了计量器具配备的要求:对计量核称提出了具体方法;增加了反食品浪费的计量管理要求;梳理条款,使其具有适用性、可操作性且具有较好地约束力。本文件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湖南省计量协会、湖南省餐饮行业协会、湖南杰出标准化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童仔美食臻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松花江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琳、罗红、孙兆涛、肖青、韦巍、周晓杰、胡姣姣、杨广益、莫渝、秦立宪、邹岳松。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
3、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0年首次发布为DB43/T566-2010: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43T5662023餐饮食品计量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餐饮食品计量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本省营业性餐饮场所(含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计量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64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DB43/T421.1湘菜基本术语、分类与命名第一部分湘菜基本术语定量包装商
4、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70号令)3术语和定义DB43/T42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网络餐饮服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3.2生料未经加热的烹饪食品原料。3.3熟料已经预先熟制的烹饪食品原料。3.4菜占菜品、点心的合称。3.5包餐协议用餐开餐前与消费者达成的就餐标准、就餐规格,定时用餐的就餐形式。4.1总则餐饮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所经营的餐饮食品计量准确,工作计量器具合格,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
5、量单位。4. 2计量标注4. 2.1餐饮经营者应建立产品标准卡,格式见附录A,上面应标明:a)菜点、饮品的名称;b)菜点的主要生料、熟料及饮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要求如下:1)菜点应标明主要原料的净含量;2)饮品应标明每份的净含量;3)分不同规格分量的,应分别标注净含量。4.2.2网络餐饮服务应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公示菜点、饮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4.2,3包餐应依据协议执行。4.3计量器具4.3.1称量质量时应配备衡器。4.3.2称量体积时应配备量筒(杯)或其它容器。4.3.3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被测对象的最大允许负偏差并符合表1、表2的规定。4.3.4计量器具应经检定或校
6、准合格,且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当登记造册,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备案,执行强制检定;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采取检定或校准的方式保证其量值准确可靠。表1质量称量计量器具配备要求价格档次称重计量器具称重范围最大秤量分度值最大允许误差准确度等级PW6元kgm5kg30kg10g5gIn级5kgm20kg10g20kgm30kg15g6元kgP30元kgm2.5kg15kg5g+2.5gIn级500gmIOkg士5g10kgm15kg7.5g30元kgP100元kgmIkg6kg2g1gHI级Ikgm4kg+2g4kg100元kgmIkg6kgIg1gHI级Ikgm4kg+
7、2g4kgm6kg3g注:P价格:m称量质量。表2体积称量计量器具配备要求容量值容器最大允许误差VI1(升)1.5%VI1(升)1%注:V称量容量4.4计量结算4.4.1按质量结算的菜点、饮品应使用衡器测量量值,其计量负偏差应不超过附录B的规定。活禽、活鱼、水发物的计量负偏差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不得将包装、捆扎物计入量值,不得估量计费。表3活禽,活鱼、水发物计量负偏差规定值价格档次称重范围最大负偏差P30元kgm500gIOg500gm2kg15g2kgm5kg30g30元kgPW100元kgm500g5g500gm2kgIOg2kg100元kgm2kg5g2kgm5kg10g注:P价格;m称
8、量质量。4.4.2按体积进行结算的饮品应使用量筒(杯)测量量值或其它容器测量量值,不得使用壶、杯、扎等非法定计量单位进行结算,其计量负偏差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表4饮品计量负偏差规定值容量值最大负偏差VI1(升)3%VN11(升)W2%注:V-称量容量4.4.3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5计量核称4.5.1餐饮经营者应将计量器具置于消费者容易看到的位置,便于向消费者明示操作过程和重量结果,不得拒绝消费者当场称量或复秤的要求。4.5.2核称水产品、水发物净含量时,应扣除皮重,使用漉水网箱(袋)控水2min后称量;其他菜点、饮品净含量使用相应计量器具直接称量。
9、4.6计量管理4.6.1餐饮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计量管理部门或计量管理人员,保证经营的菜点、饮品计量准确。4.6.2餐饮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规格、分量、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避免超量点餐。4.6.3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公开向消费者做出诚信计量方面的承诺。4.6.4餐饮经营者应建立计量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4.6.5计量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时,餐饮经营者应积极配合检查。参考文献1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3号令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2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第66号令零售商品称
10、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162号公告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总局令第36号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70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标准卡表A.1产品标准卡(菜点)序号菜点名称主要原料规格(小/中/大)净含量(g)(小/中/大)12345678表A.2产品标准卡(饮品)序号饮品名称规格(小/中/大)净含量(m1g)(小/中/大)12345678附录B(规范性附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
11、规则规定的计量负偏差规定值表B.1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计量负偏差规定值食品品种、价格档次称重范围(In)负偏差粮食、蔬菜、水果或不高于6元kg的食品m1kg20g1kgm2kg40g2kgm4kg80g4kgm25kg100g肉、蛋、禽(活禽除外)、海(水)产品(活鱼、水发物除外)、糕点、糖果、调味品或高于6元kg,但不高于30元kg的食品m2.5kg5g2.5kgm10kg10g10kgm15kg15g干菜、山(海)珍品或高于30元kg,但不高于100元kg的食品m1kg2g1kgm4kg4g4kgm6kg6g高于100元kg的食品m500gIg500gm2kg2g2kgm5kg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