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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职业院校教厕只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主要职能,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100号)中共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职在岗的教师。第三条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一般设置初级、中级、高级,高级分为副
2、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对应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设置助理教授等职务。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要求(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S)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四)任现职期间,出现下
3、列情况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3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4在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专业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并受到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5 .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5年内不得申报。第五条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师
4、岗位职责和义务。第六条企业实践及继续教育要求1任现职期间,专业教师按国家要求赴企业实践,达到“双师型”教师要求;其他教师应赴企业、行业考察、调研,增加实践能力。2.任现职期间,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要求。第七条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乡村振兴、参加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第八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高职院校自主确定。第三章助教第九条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第十条专业能力条件与业绩成果条件1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
5、法,教学态度端正。2 .承担1门课程部分或全部讲授工作或辅助教学工作,基本达到教学要求。3 .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贡献。4 .具有一定的本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第四章讲师第十一条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第十二条专业能力条件需具有“双师型”教师国家标准中初级“双师型”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能完成初级“双师型”教师的典型工作任务。1掌握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2 .任现职以来,独立承担1门课程讲授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较好。3 .将思想
6、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第十三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总数不少于3项:1 .参与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2 .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管理提出了可行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3 .参与重点(骨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4 .获得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竞赛、技术技能竞赛,教材建设等奖项,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竞赛奖项。5 .参与编写职业院校教材、规划教材,并公开出版
7、。6 .参与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建设等各类教学建设项目。7 .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校级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团队工作。8 .参与完成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参与服务企业、乡村振兴等社会服务等项目,做出较大业绩。9 .参与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工法编写等标准编写,或校级以上重大项目编写工作。10 .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或在主流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或获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I1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业绩成果。第五章副教授第十四条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具备
8、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第十五条专业能力条件需具有“双师型”教师国家标准中中级“双师型”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能完成中级“双师型”教师的典型工作任务。(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2)承担过公共基础课或专业(技能)课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3)具有本专业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
9、4)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有效作用。第十六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总数不少于3项:1 .主持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2 .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管理提出了可行性合理化技术革新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3 .主持或主要参与市(厅)级及以上重点(骨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4 .获得市(厅)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竞赛、技术技能竞赛、教材建设等奖项,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
10、5 .主持或参与编写市(厅)级职业院校教材,或以主编、副主编参与省级规划教材编写,并公开出版。6 .主持或参与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校级或主要参与市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者专业建设等各类教学建设项目。7 .主持校级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市级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团队工作。8 .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主要参与服务企业、乡村振兴等社会服务工作等项目,做出突出业绩,成效明显。9 .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有影响的教研或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在市(厅)级主流媒体上发表理
11、论文章。1(1主要参与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工法编写等标准编写,或市(厅)级以上重大项目编写工作。I1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业绩成果。第六章教授第十七条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第十八条专业能力条件需具有“双师型”教师国家标准中高级“双师型”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完成高级“双师型”教师的典型工作任务。(1)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形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在学生培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2)承担过公共基础课
12、或专业(技能)课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水平高。(3)具有本专业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4)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十九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总数不少于3项:1 .带领团队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2 .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管理提出了可行性合理化创新性技术被采纳,并取得突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3 .带领团队开展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骨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3、、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4 .获得省(部)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竞赛、技术技能竞赛、教材建设等奖项,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5 .主持或参与编写省(部)级职业院校教材,或以主编、副主编参与省级规划教材编写,并公开出版且使用效果良好。6 .主持或参与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主持或主要参与省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建设等各类教学建设项目。7 .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省级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团队工作。8 .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或主要参与服务企业、乡村振
14、兴等社会服务等项目,做出巨大贡献,成效显著。9 .主持起草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工法编写等标准编写,或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编写工作,对标准、项目贡献突出。10 .公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教研或学术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新型实用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在省(部)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发表理论文章。I1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业绩成果。第七章答辩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2 .破格申报的;3 .申报教授的;4 .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乡村振兴政策的;5 .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第八章附则
15、第二十一条本条件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各高校可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研究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职称评审或推荐条件,但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十二条各高校可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研究制定不受职务资格、任职年限、学历学位、进修经历等要求限制的职称晋升绿色通道条件。第二十三条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凡冠有“以上”“以下者,均包含本级。第二十四条本条件所要求的各项成果均应为任现职以来新增的成果,未评聘过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以近五年成果为准。第二十五条本条件中的业绩成果未作特别说明的,均要求排序第一,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报人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二十六条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第二十七条本条件由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