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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劳动合同常用15篇工厂劳动合同1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劳动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合同期限(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年。(二)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其中头一天为试用期)(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二、工作任务和岗位(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O(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三、劳动时间与休假(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
2、每日工作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四、劳动报酬(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1、乙方的工资形式:O2、乙方的工资标准:元/月(或元/时)。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S)甲方每月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
3、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赔偿乙方。(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五、保险待遇(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
4、遇。(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元。(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元。(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六、劳动保护(一)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
5、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S)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七、劳动纪律及奖惩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二)甲方因生产经
6、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能
7、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市规定执行。(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A)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
8、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九、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十、调解与仲裁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甲方(公章
9、):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工厂劳动合同2甲方:乙方:动合同劳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试用期限可根据乙方在试用期的综合成绩评定提前
10、转正或延迟转正,但延迟时间不得超过个月。(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时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五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工作时间和休
11、息休假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二)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四)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第七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休假的权利。第八条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或考勤制度通过全体员工大会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
12、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四、劳动报酬第九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第十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其中该岗位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为;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二)计件工资。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
13、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一)、(二)、(三)项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五、社会保险
14、和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第十三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
15、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七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八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第十九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一)乙方存在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