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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1万套农机塑料配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潍坊鸿利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1万套农机塑料配件项目项目代码2211-370702-04-05-796664建设单位联系人葛彩红联系方式13792647801建设地点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彩虹路以东,工业一街以北地理坐标(东经118度双_分57.612秒,北纬范度丝_分28.40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新建(
2、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G1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潍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211-370702-04-05-796664总投资(万元)16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3.1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建设项目依据行业:塑料制品业园区规划名称: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及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74号第一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级
3、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183号)目前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已开展追踪评价。1、拟建项目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规划符合性分析类别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与范置划围位规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以工业(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等)、物流、商住为主的现代化综合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规划形成物流业、纺织服装业、电子信息技术和机械制造等主导优势产业集群。其中工业用地主要有两大片:西片北
4、至济青高速公路、南至工业三街、西至杏乐路、东至腾飞路;东片北至济青高速公路、南至工业三街、西至彩虹路、东至西外环。工业用地面积约9.86km2o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彩虹路以东,工业一街以北,位于潍城经济开发区园区内,根据园区土地现状图项目所占土地属于规划允许建设地区产业定位以工业(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等)、物流、商住为主的现代化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拟建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属于工业项目,符合潍城经济开发区规划。表2项目与产业园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符合性分析2、拟建项目与产业园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类别环境准入条件是否符合产业导向1、符合国
5、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入区企业应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和允许类产业。2、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类。3、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4、符合开发区规划产业定位、用地规划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清单。优先引进主导产业中非涉水、少涉水行业。拟建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产业园区定位、用地规划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清单。规划选址1、选址符合潍坊市环境功能区划。2、选址符合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潍坊市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建项目位于
6、潍城经济开发区内,选址符合潍坊市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潍坊市土地利用规划。洁产清生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水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二级水平(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循环经济”理念,有助于形成内部循环经济产业链O拟建项目工艺、技术领先同行业,符合“循环经济”理念,有助于形成内部循环经济产业链环境保护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2、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拟建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无相关行业环
7、境准入要求;项目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3、拟建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项目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1水资源开发及供给。开发区目前用水依托潍城经济开发区水厂供水,以峡山水库为水源。开发区要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污水资源化利用信息技术与调度平台,实施分质供水方案,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利用中水。污水管网和中水回用设施配套后,开发区道路广场喷洒用水、绿化用水及热电循环冷却用水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拟建项目用水由潍城经济开发区水厂供水管网供给。符合2排水及污水处理。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污水收集
8、管网、中水回用管网建设要与开发区建设同步实施,区内企业生产废水要立足于厂内处理后综合利用,剩余部分送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开发区应加快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4万m2d)的建设,并与2010年6月建成投运。届时开发区废水经企业内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要求或进水协议要求后,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坪河。企业外排废水中的一类污染物要在车间排污口达标,重点污染源要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拟建项目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
9、015)表1中的A级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3集中供热与燃气。加快集中供热工程的建设,并于2012年底前建成供热锅炉及配套管网,确保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届时将替代关停区内锅炉,入区企业不得自建燃煤(YIt1)锅炉。在未实行集中供热前,区内各自备锅炉要配套高效除尘脱硫设施,提高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效率,确保达标排放。燃气由潍坊天然气公司统一供给。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等清洁能源。符合4固体废物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立足厂内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到潍坊市垃圾处理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须符合
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转移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均按照要求做到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废模具、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桶、液压油桶厂区周转使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及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彩虹路以东,工业一街以北,项目所在地属于工
11、业用地,拟建项目符合潍坊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周边I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拟建项目符合潍坊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彩虹路以东,工业一街以北,符合当地建设用地规划;厂区东侧为创业路,西侧为厂房,北侧为厂房,南侧为工业一街。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挂角子村(NW,468m)。周边I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厂区周围交通便利,且周边环境较好;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周边配套基础设
12、施齐全,适宜项目建设。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3)269号)要求,潍坊市发布了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拟建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彩虹路以东,工业一街以北,根据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潍环委办发(2023)20号),该控制单元为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7070220007o该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13、拟建项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315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4与(潍政字202315号)符合性分析(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拟建项目情况性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947.3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86%,包含渤海南岸滨海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济潍山前平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胶南丘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胶潍平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潍坊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78.66k包含白浪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寿光-滨海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
14、保护红线、莱州湾单环刺蠕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胶莱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昌邑滨海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1416.83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76%O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为优化调整过程数据,后续将与正式批复的数据衔接,并相应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划定方案。拟建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经济开发区彩虹路以东,工业一街以北,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3年),与拟建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白浪河中游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07-B1-21位于上庄村以北,G309国道以南,G224国道以东,长江
15、西街以南。该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拟建项目西南方向,最近距离约为7.55km,拟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要求。“生态红线图”见附图4。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2g/m3;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42.4%,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IH类;近岸根据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O3)外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要求,潍坊市人民政府通过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治理工业企业扬尘,加强燃煤治理等措施,持续改善生符合海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52.7%左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