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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项目停车场经营管理委托合同合 同 号: 日 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户 名: 户 名: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本物业项目停车场经营服务委托于乙方实行管理,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关系,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基本情况项目位置: 。车场占地面积: 平方米。地上车位数量: 个。地下车位数量: 个。立体车位数量: 个。非立体车位数量
2、: 个。(二)委托管理事项1物业项目停车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2物业项目停车场附属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物业项目停车场道路、排水管道、雨水收集井、道路设施、道路标识。3物业项目停车场环境卫生,包括垃圾的收集、清运。4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5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6物业项目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机械车位运行管理、机械车位的维护、物业项目停车场内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照明通风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维护。7其他委托事项(1) ;(2) ;(3) 。(三)委托管理期限1甲方具有该停车场的合法经营管理权,并有权将该停车场委
3、托给乙方管理。2委托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四)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1)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监督、检查和建议的权利,但不得干涉乙方管理模式和正常管理活动。(2)甲方有因乙方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3)甲方有权根据停车场车辆停放情况,对乙方派驻人员的数量进行增减,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以满足车场管理需要为前提。(4)甲方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停车场实际情况,对乙方的岗位设置提出更改要求。(5)甲方有权因乙方服务质量原因(例如:使用不文明语言;多收费、堵塞交通、占用道路等)及乙方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造成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收取违约金并有权解除
4、合同。2甲方义务(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结转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费。(2)甲方因自身需要,向乙方提出本合同义务外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必要的补偿。(3)甲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应单方面与第三方签订委托管理本停车场的合同。(4)甲方应确保该停车场具备收费停车场运营的基本条件,其中:1)地库停车设施、设备、交通标识、标牌齐备、完好。2)消防设施齐备、完好,符合消防安全之规定。(5)甲方负责地下停车场营运期间的全部能源费用,及设备维护期后的维护费用。(6)甲方负责购置停车证、停车卡等停车场必需品。(7)根据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京政管字2002341号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的
5、通知规定,由经营者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的原则,乙方负责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的报批工作,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8)由于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经营管理损失,甲方应按实际损失额赔偿乙方。(9)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停车场经营管理前的宣传、解释工作。(10)甲方应协助乙方熟悉、协调与物业项目内部业主之间的沟通,并配合解决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重大客户投诉,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五)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权利(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模式对该停车场进行管理,保证甲方质量管理目标的落实。(2)乙方有权按照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2194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根据甲方所制定的收费标准
6、,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向停车人员收取停车管理费。2乙方义务(1)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结转或交纳甲方地面停车场承包费。(2)乙方按其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该停车场实行全天24小时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和风险。(3)乙方负责处理停车顾客的投诉和纠纷,并本着服务与客户的原则,不得使大厦的声誉受到影响。(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尽快办理停车场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及收费价格核准等手续。(5)乙方负责大厦外围、地下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做到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6)乙方负责为地上及地下停车场投保“停车场公众责任保险”,除交付保险费用外,还需全程办理属于乙方管理责任引发的客户车辆损失理陪。(7)乙方负责其
7、员工(包括地下车场16人)的伙食、保险、工伤、技能培训及劳动法中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并严格要求员工遵守大厦的管理规定。(8)乙方在管理本停车场期间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转让本合同。(9)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对本停车场经营管理过程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管理意见应遵照执行。(10)乙方对甲方停车场的设备、设施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1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车场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12)为了保证大厦管理品质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13)如乙方工作人员,特别是地下车库管理员,出现不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或有客户投诉等情况,甲方有权酌情予以经济处罚,直接从管理佣金中扣
8、除,同时收取乙方违约金处理。(六)停车管理服务质量1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2乙方对停车场管理的质量方针是:停放安全、出入方便、整洁有序、和谐美观,不断满足甲方和车主的服务要求。3物业项目停车场停车管理服务达到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京国土房管物2004663号)文件规定标准。(七)乙方经营管理政策依据1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5号令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京政管字2002341号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的通知。3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2194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4由于政府机关干预出现大厦停车场不能经营的情况,由乙
9、方负责解决协调政府部门。5遇有国家或政府部门进行停车场价格调整,根据调整额度重新商议承包费用。(八)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及其他条款1地面停车场收费使用乙方票据,地库停车场用甲方票据。2双方利益分配方式与结算方式为:(1)甲乙双方在签约后,乙方在3日内向甲方交纳停车场管理押金 元(人民币),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甲乙双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向乙方退还停车场无息管理押金 元(人民币)。(2)地面停车场每月承包金 元(人民币),乙方应于当月月底的5日内,向甲方交付本月租金。(3)根据大厦的实际要求,地下车库乙方提供 名停车管理员,管理员工资最低 元/月/人,甲方按照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数量上岗工作。(4)双
10、方确认,乙方由地面停车场每月承包金中扣除地库管理员劳务费后,乙方将承包金剩余部分交予甲方,甲方提供相应发票,乙方不再向甲方出具地库人员劳务费的发票,甲乙双方应于本月底的5日内结算完毕。(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条款,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3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
11、还应给予赔偿。(十)争议解决对本合同履行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若仍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十一)续约1在本合同到期前2个月,甲方或乙方如有意续约,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通知。2除非甲方收回该停车场自行经营、管理,否则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优先与乙方续约。(十二)附则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