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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师眼中的“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众所周知,自两年前新税法实行后,各类原有的税收优待取消殆尽,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成为“国民标准”,于是,“研发费用150%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作为新税法中为数不多的普惠制税收优待政策,成为了大部分企业可以企望的“香悖悖”。“研发费用”很讲究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口径是不一样的,财政部在指导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归集是遵循的财企(2007) 194号文件,而税务总局在审核企业“研发费用”并执行“加计扣除”政策时,依据的是国税发2022 116号文的规定。这就导致了许多企业的财会人员对“研发费用”的把握状况并不是非常清晰,尽管有了大范围的宣扬
2、,但对两个文件中许多“似是而非”的细节,相当多的企业还是很模糊。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企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依旧关注的缘由。而且在企业中,“研发费用”的发生会牵涉到方方面面,每个小的环节都会对最终的政策享受状况产生影响。比如日常的业务发票开具时,假如不理解文件精神,随便书写用途,最终很有可能在纳税申报时被“踢”出来。而且,这对企业财会人员的素养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在现实中就发觉,企业财会人员个人学识、力量、阅历和敬业精神不一样,企业对这一政策的把握和执行状况的差别也很大。详细对“研发费用”来说,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政策需要必需进行对近三年内发生的费用进行审计,而在企业申报“加计
3、扣除”政策时,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是不要求审计的。实际上,可列入的“研发费用”远远大于实际能享受“加计扣除”的费用。列支与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不划等号在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落实“加计扣除”政策时,“研发费用”不能全部纳入:材料费:“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财企2007194号文)VS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国税发2022 116号文)这一项目在审计中允许列支的范围比较大,但税务部门在做加计扣除审核时,强调直接相关,因此,这项列支在“加计扣除”时,一般只有生产型企业才能用得到。而假如不是直接生产产品的企业,在这一项目列支费用很可能就无法满意“加计扣除”中强
4、调的“直接”。比如说软件企业办公场所的电费,按正常理解,这应当属于软件人员开发软件时消耗的材料,但在“加计扣除”审核口径中,是会被视作“管理成本”而非“研发费用”的。人工费:”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VS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在这一项目中,在职研发人员的费用在“研发费用”列支是可以“加计扣除”的,但非在职研发人员的劳务费,比如某企业不想聘请员工,但由于项目开发需要临时找来几个开发人员,企业付给他们的酬劳,是可列入“研发费用”的,但不允许“加计扣除”政策。也就是必需是跟单位签订劳
5、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人员,他的费用才能被税务认可。税务部门会依据企业供应的工资手册来认定这一项目的列支状况。折旧与租赁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施、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修理等费用” VS “特地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施的折旧费或租赁费”这一项目在“研发费用”列支和“加计扣除”核审时,最大的区分在于,“加计扣除”强调“特地”用于研发活动。这个“特地”是这样理解的,发生的费用的用途是肯定要与产品对应起来。比如说,某公司方案开发3个项目,分3年完成,为此购买了一批设施,而今年实际上企业只做了一个项目,那么,在“研发费用”列支时,可以把你购买的全部设施的折
6、旧费用算进去:但在税务部门“加计扣除”核审时.,他只认今年你做的项目过程中用到的仪器设施那部分的折旧费。而你今年没用到的设施折旧,尽管你是今年的投入,但也是不能进入“加计扣除”部分的。直白地说,就是今年研发中用到的设施费用,今年可以进成本,明年才能用到的,你明年再进,今年不允许。这样来看,像研发大楼这样的“建筑物的折旧费和长期盼摊费用”和“非专用设施的折旧费”,由于不是“特地”用于研发活动,都是可列入“研发费用”中,但不行享受“加计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VS “特地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这一项
7、目与上一条款是一样的,“加计扣除”要求列支费用与当年发生的研发项目是一一对应的。中试费:”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施调整以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VS “特地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这一项中“加计扣除”也强调“特地用于”,而“研发费用”列入并不强调“专用”。此外,允许列入“加计扣除”的“现场试验费” 一般是指大型生产企业把样机、样品拿到现场进行试验,不管胜利还是失败,这其间发生的费用都是可以的。像“万吨水压机”,我先造出了一台样机,拿到现场
8、去试验,结果失败了,这个费用是可以算的。但像IT企业这样的高科技企业就不行了,他们一套系统拿到客户单位去试运行是叫“试用”,不算“现场试验”,由于他们不存在失败了需要重新研发的问题,而只是依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改进、完善,所以税务部门是不承认的。研发成果管理:“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学问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VS “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评审、验收的费用”这一项中,学问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可列支但不行“加计扣除”。这项中还有个问题大家很关怀,就是“论证费用”包不包括企业邀请专家来进行论证时给专家的费用。我觉得这块是算的,只要企业邀请专家出名单,而且
9、给费用时有相应凭据,税务部门就会认可。由于这块费用是要缴纳个调税的。事实上,一个企业对研发成果的论证只能一次,最多两次,不行能多次论证,而询问可以发生许多次,所以,“加计扣除”中,“论证费”是算的,而“询问费”是不算得。其他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育费、专家询问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VS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这一项中规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育费、专家询问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不行加计扣除。合作与托付费:“通
10、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托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VS “企业合作开发的项目由企业自身担当的费用,企业托付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其中,企业托付个人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不行加计扣除;而托付费的80%可列入高企研发费用之中。研发费用审计需供应的资料1、基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年度审计报告。2、项目资料:企业研发课题立项申请的报告项目明细、各年度项H技术开发费用发生状况归集表、讨论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编制说明3、各类报表:企业研发课题立项申请的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安排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3、帐本资料:企业涉及上述八大内容中并与企业申报研发课题立项的项目有关支诞生产成本总帐、明细帐;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清单及明细帐纪录;管理费用明细帐中有关纪录状况或者研发费台帐。4、凭证资料:涉及上述八大内容中并与企业申报研发课题立项的项目有关支出的原始发票的复印资料,一般在审计核实后需复印金额达70喧80机5、合同资料:与企业申报研发课题立项的项目有关房屋、设施租赁合同、托付、合作讨论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合同。6、权属资料:企业固定资产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学问产权证书等。7、劳动工资资料:与企业申报研发课题立项的项目有关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明细清单。8、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