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信息报送安全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学校信息报送安全工作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中小学校信息报送安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建立了安全信息上报制度。一、班级矛盾应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二、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生发展中心处、安全办、学部或值班领导,同时告知家长,学生发展中心视情况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三、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必须及时上报教体局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四、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教体局。五、所有事故教师发展中心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
2、校主管领导。六、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学校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安全办和执行校长。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即使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信息上报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八、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在10分钟内向教体局安管办报告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通过书面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级上报应急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以电话形式报告,涉密信息的报送要遵守相关规定。九、学校向全校师生公布了所有领导的座机号、手机号,及学校发展中心电话等,并保证24小时内信息随时都能传输。学校发展中心主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员,负责学校安全方面信息的上传下达。十、掌握火警(119)、匪警(I1O)电话号码,以便出现情况,每个人都可在最短时间内报警、报告。十一、要严格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和责任人。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迟报、漏报、瞒报的处室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于因信息报送导致事件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