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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要求,我将个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遵守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身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我始终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贯彻党中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
2、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学习中纪委和省州县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乡各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有关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维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乡镇纪委书记,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协助周书记履行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协助主要领导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当好表率,指导
3、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总支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我乡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监督管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防止和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等方面的情况。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自己始终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如实向组织报告自己的个人情况,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从未自身影响力和职权职务之便占用、索取
4、任何单位或个人财物,从未接受过监督对象有特殊目的的宴请,从未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从未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从未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抵制打招呼、说情等不正之风,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时刻检讨自己的言行,始终坚持艰苦朴素
5、,勤俭节约的传统。四、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情况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自今年三月份任现职以来,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办法,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强化下级监督,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听取联系的村报告履行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组织下级“一把手”在党员大会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对新任职“一把手”和其他股所级干部开展任职谈话,及时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对两名履职不到位的村组干部开展批评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在“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无以权谋私的行为。从未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
6、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行为,从未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从未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无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行为;从未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从未违规办会、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方面的情况。五、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 .收入情况情况。本人月工资应发数X元,实发数X元,2023年1至1。月共计工资收入X元,住房公积金收入X元(含个人缴纳部分何单位缴纳部分),2023年度13月份工资X元,三项合计X,无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有证券账户一个,截止2023年10月19日个人证券账户资产合计X元,无其他投资型保险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2 .本人办公用房面积24平方米,为乡纪委三人共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工作需要时由单位安排公务用车,无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的情况,没有出国(境)、职务消费等情况,工作人员现配有纪检专干一名,没有在企业、社会组织兼职。3 .配偶为X县水务局工作人员,子女均为学龄幼儿,配偶子女均无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亦无任何投资入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