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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最新分享)如何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共同课题。市纪委监委抓问题补短板、抓创新求突破,着力破解基层监督问题,为强化监督提供了有效借鉴。一、当前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1站位不高,无心监督。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的倾向,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想法比较浓烈,认为办案是硬指标,只有办理的案件数量多、大案多,才能体现工作的成效和自身价值,而监督是软任务、是“隐绩”,即使开展再多,也无法从效果上进行评判,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
2、个样,导致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同程度存在日常监督与审查调查”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2.定位不准,无所不包。少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错误地把监察“全覆盖”理解为“啥都管”,“事事牵头、样样参与”的现象依然没有彻底根治;还有少数纪检监察组织对“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很多是主责部门程序规范、资金管理、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问题,监督执纪变成了为主责部门拾遗补漏,发现的问题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契合度较低,与六大纪律和违法犯罪关系不紧密,没有深入发现或者刨根问底隐藏于问题“表象”后面的作风和腐败问题。3,方向不明,无的放矢。少数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的思路不清晰、方向不明确,对自己监管单位
3、的政治生态和重点问题、薄弱环节不了解,工作与实际联系不紧密,监督缺乏针对性、主动性;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重点不够突出,贪多求全,监督均衡用力、“撒胡椒面”,看似对各领域的监督都很重视,实则各项工作都浮在表面、成效不够明显。4.程序不清,无章可循。虽然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设立了专门章节,但二者有关监督的条款均较为笼统,不便于直接参照执行。如文件对纪检监察机关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监督方式怎么选择、监督结果如何运用等内容还没有详细规定,加之省市纪委均未出台关于开展日常监督的操作细则,导致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只能参照以往经验作法,工作流程不清晰,缺
4、乏规范性、随意性较大。5,办法不多,无计可施。在违纪违法行为日趋隐蔽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当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看资料、查账目、搞测评的“老三斧”,创造开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亟待加强。个别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怎么抓,从哪里抓起,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有效探索。6.决心不够,无动于衷。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好人”思想严重,宁当“泥瓦匠”和稀泥,不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履行职责常常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有的乡镇纪委书记“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根深蒂固,
5、不愿、不敢大胆开展同级监督,在监督同级党委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担心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压力大,以致工作推动不开。7,机制不畅,无能为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局面,为强化日常监督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各监督主体之间尚未形成系统部署、集中统筹的工作格局,造成“四项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指成拳,导致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纪检监察室、派出机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督促成效还不够明显;派出监督与巡察
6、监督在工作联系、统筹协调等方面还不够有力,缺乏深度合作等。8,能力不足,无所作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日益提升的工作标准,存在本领恐慌,距离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在乡镇纪委,具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相对较少,加之相关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前,大都未受过专业培训,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成效。二、问题产生原因1认识有偏差。一是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专责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重审查轻监督,工作中存在“功利”心理,错认为监督是“潜绩”,办案才是“显绩”,
7、导致部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二是思维模式固化。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受熟人社会影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监督下级怕得罪人,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开展监督工作瞻前顾后、思虑重重,甘当“好好先生”。2 .能力有欠缺。一是系统培训不够。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压力大、任务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很难抽出大段时间和精力进行系统专业的学习,而实践中的“传帮带”又无法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培训的覆盖面有限,与基层纪
8、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工作需求相比还有不足。二是专业人才缺乏。监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信息收集、纪法分析、报告撰写等各方面的能力,要求监督者具备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多种专业知识,受制于学习培训、知识阅历、经验积累等方面的影响,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具备这些综合能力的专业人才有限。三是监督手段不多。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丰富监督手段、创新运用科技力量不足,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监督的手段还有欠缺。3 .制度有空白。一是监督程序上,除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各级纪委监委对派出机构、乡镇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应该聚焦哪几类对象、可以运用哪几种方法、如何推动整改
9、落实等均没有形成制度规范。二是在力量统筹上,没有健全完善指导“四项监督”的制度机制,监督缺乏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唱各的调、各干各的事,没有形成合力。三是考核制度上,没有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存在以案件数量论实绩的现象,导致部分干部将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查办案件上。三、相关意见建议1抓重点,解决不想监督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的各项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坚决纠正“以办案数论英雄”的错误政绩观,不断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责任
10、感、使命感。二是加强督办指导。建立领导包联工作制度,明确由纪委监委机关班子成员分别联系若干个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实行周汇报、旬分析、月调度、季总结,切实加强对各项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细走实。三是培养斗争精神。通过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思想,深入开展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斗争决心。同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文件规定,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正名,对恶意诽谤、诬告陷害者严肃追责、精准问责,以实际行动树立“为实干者撑腰”的鲜明导向。2,补短板,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坚持“干什
11、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集体培训、交流学习、以案代训、实战轮训、师徒结对、上派下挂等方式,重点开展运用“四种形态”、把握运用政策、强化日常监督的专项培训,补齐监督短板,不断提升纪检检察干部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人员选配。在坚持定期补充队伍新鲜血液的基础上,拓展干部选拔渠道,注重从住建、财政、审计、统计、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挑选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三是丰富监督手段。既要用好用足会议监督、谈话监督、审计监督、备案监督、专项监督、信访监督、派单监督等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开展实
12、时监督、动态监管、过程监督,借助计算机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智能分析,进一步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实效性。3,强基础,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一是完善监督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四项监督”协作配合、各类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出和巡察“四项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出机构、乡镇纪委、巡察机构相互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实现优势互补、效果叠加。二是规范日常工作程序。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的指导意见及实施办法,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结果运用、工作机制和纪律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实行模块化运行,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提供统一规范、重点突出、便于操作的精准监督指南。三是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科学设置指标内容、建立评价体系,实行定期汇报、季度述职、综合测评、末位淘汰等制度,倒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