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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外实习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工学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使学生对社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就业能力,学校组织二年级的学生到企业参加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为规范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
2、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安排实习是为了体现学校“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思想,扎实推动学校制定的“一二一”教育教学模式,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学生实习,主要是指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二年级年龄满16周岁以上的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教学实习,是学校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必修环节,学生实习成绩计入学分,经考核合格方能毕业。第二章成立实习工作领导机构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第三章教学部组织管理第一条实习单位由招生与就业科统一安排,教学部不得擅自安排学生参加实习。第二
3、条确定一名教学部领导具体负责分管实习工作,组织、管理和协调本教学部的有关工作。第三条教学部拟定每学期实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第四条根据教学部下企业实习的学生人数确定若干名实习指导老师。第五条学校组织教学部相关人员到企业现场调研实习企业的工作环境、食宿环境、工资待遇等问题。第六条提前一个月做好下企业实习学生的思想动员、宣传发动等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实习有关规章制度,帮助学生明确实习教育目的和意义。第七条学生实习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个小时,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征得学生本人意愿,并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第八条教学部在实习期间工作之余应多安排有益身心健康活动,以丰富学生的课
4、余活动,放松学生紧张情绪,提高工作效率。第九条教学部应制定实习管理规定,并要加强实习期间的检查与指导,进行严格的考核,平时的检查与管理由所在的教学部负责,学校将不定期对实习教学部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督导,对监管不到位或学生、企业投诉较多的教学部,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第十条教学部应加强与实习企业的联系与沟通,教学部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一次下企业指导实习工作,教学部负责领导一阶段至少四次到企业走访、调研实习工作。第十一条.加强与企业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联系、沟通和交流,指导老师要经常深入车间指导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解决,确保实习质量和工作效果。第十二条.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上交实习材料,并对本
5、次实习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包括评价、表扬、存在不足、经验交流等。第四章指导老师的工作职责与任务第一条随同教学部领导到实习单位现场调研工作环境、性质、工资待遇和食宿情况等,并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第二条实习工作开始前要利用班会课、晚修课等时间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拟定实习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第三条发放有关实习各项成绩考核材料,指导老师(班主任)应电访每位实习学生家长,告知家长实习有关情况,并要求学生把实习材料“致家长一封信”、“实习三方协议”等由学生家长亲自批阅后交回学校。第四条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严抓学生上下班、晚寝和学生放假的考勤工作,学生放假时间不得在实习单位逗留,指导老师统计好学生去
6、向后方可离岗。第五条实习期间随同学生在企业吃住、工作,加强与管理层人员的沟通,确保学生实习有序进行。第六条认真做好实习学生各项成绩考核、实习日记批改等工作,指导学生认真写好一篇实习总结。第七条认真做好实习各项材料归档和后期回校相关善后工作。第五章关于评选优秀实习指导老师和优秀实习学生的规定第一条学校将根据每个教学部派到企业指导老师的5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指导老师。第二条主动配合教学部领导,积极指导学生实习。第三条在实习期间,认真负责,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到车间现场指导工作心得体会不少于5篇。第四条在实习期间,经常保持与企业相关部门的联系,能比较全面地掌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基本情况
7、,具有及时发现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五条认真搞好实习的总结、评比和表彰等工作,并能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第六条被指导学生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章违纪行为,学生测评满意率80%以上。第七条学校将根据每个教学部按班级人数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学生第八条整个实习期间保持全勤,无迟到、旷工等行为。第九条全面出色的完成实习任务,成绩显著,思想品质好、生产效率高、团队意识强、具有协调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第六章实习学生管理规定第一条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既是在校学生又是实习单位员工。第二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听从管理人员的
8、安排,虚心向他们学习,不得顶撞管理人员,同学或同事之间要团结、互助、共进,不得相互拆台。第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对有统一着装要求和使用劳动用品的实习,应统一着装,着装应适合于劳动的特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进入与实习无关的部门,做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四条学生在实习期间要爱护实习单位公物,不得随意破坏,因此而且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按照实习单位相关制度进行照价赔偿。第五条学生在实习期间
9、,严禁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互串岗位和干私活等,否则按实习单位纪律结合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第六条学校安排的实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先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巾请,由家长确认之后交由教学部班主任、负责实习工作副主任、教学部负责领导签署意见,最后交招生与就业科批准,并选择适当时间补修。实习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实习的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教学部及工作单位提出意见后,报招生与就业科批准,指导老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学生请假情况,并根据该生请假时间随同下一批实习批次适当补修。对擅自不参加实习或无故缺勤的学生,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该生实习
10、成绩不合格,并延迟一年毕业。第七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如对实习单位的安排有疑问或意见的,必须通过指导老师与实习单位沟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严禁采取集体上访、集体罢工、酗酒闹事等过激手段,违者,学校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法律者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七章实习突发事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条建立健全校外实习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第二条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
11、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群防群控、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工作网络。第三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专门教育,使师生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突发事件。第四条加强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督查制度。第五条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预防和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在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内要向教学部负责领导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报告,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全面,经核实后,一般性突发事件指导老师要联同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教学部领导、招生与就业科负责领导汇报。重大突发事件如打架、酗酒等群体性事件,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核实后应立即向企业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教学部分管领导负责报告,由学校委派相关领导赶赴现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事故发生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报告递交学生科、招生与就业科等部门。第八章经费开支第一条参与实习教学部管理经费IOOO元。第二条每批次实习学生慰问金IOoO元。第九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条本办法由招生就业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