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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体标准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根据广西标准化协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五十五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标协2023)189号)文件精神,由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提出,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南宁市五一东路小学、南宁市武鸣区特殊教育学校、马山县特殊教育学校、广西普惠福康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标准化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项目编号:2023-5503)已获批立项。二、项目背景及目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进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
2、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指出,要“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3)19号)提出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和广西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3)45号)提
3、出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通过观察、记录、分析学生的成长过程,发现和培育学生的良好个性,指向整体的、成长中的人,指向有着充分的发展潜能和活力的人。整个评价活动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融为一体,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始终,成为学校全面育人的重要机制。综合素质评价基于立德树人的内涵和要求,其强调学生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的成长与发展,因而需加强对学生德、智、体
4、、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培养和有机融合,进而实现学校教育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引导广大师生朝着正确的方向开展评价工作。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维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构成,其目的即是要积极引导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现和培育良好个性,充分挖掘学科优势与优势智能,以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公益和奉献精神、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等。特殊学生是指身心缺陷的人,即盲人、听障人(聋人)、弱智儿童教育以及问题儿童。据统计2023年,全区共有特殊教育学校90所,比上年增加5所,增长5.9%o共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7360人,比上年减少17人;特
5、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1.10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25.23%o特殊学生康复不但要感受到社会文明的爱抚、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素质教育的关注,更可以通过老师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综合素质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和提高。由于特殊学生的身心发展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且差异性大,很多评价方式不适合针对特殊学生的教育评价,探索出适合特殊学生的多元教育评价方式势在必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提出了评价的内容要有助于特殊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应根据培养目标与学生的实际情况,整体设计社会性与情感、认知、语言、自理和运动等多方面的评价内容,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经历和成长。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亮点在于注重特殊学生
6、德育评价;多元评价主体(教师、家长、学生);多元评价方式,与普通学校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区别在于评价内容更详细,分难度等级进行评价、评价标准更灵活,根据学生的能力特点及障碍特点制定不同的分数等级。对特殊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更深入了解学生实际情况,从而有针对性给予教育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制定团体标准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明确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对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项目编制过程(一)成立标准编制组团体标准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项目任务下达后,由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牵头组织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制定了标准
7、编写方案,明确任务职责,确定工作技术路线,开展标准研制工作。具体编制工作由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南宁市五一东路小学、南宁市武鸣区特殊教育学校、马山县特殊教育学校、广西普惠福康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标准化协会组成的标准编制组负责。编制组下设三个小组,分别是资料收集组、草案编写组、标准实施组。资料收集组:负责国内关于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献资料的查询、收集和整理工作,查阅现存关于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以及国内相关标准的制定。草案编写组:负责标准立项、征求意见、审定、报批等阶段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工作,包括标准制定过程各阶段标准文本及相关材料的修改和完善。标准实施组:负责团体标准
8、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标准发布后,组织相关部门、特殊教育学校等,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会,对标准进行研讨和详细解读,使相关人员了解标准,熟悉标准,并能熟练运用标准;为确保标准的实施效果和综合运用率,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标准提出持续改进意见。(二)收集整理文献资料通过资料收集组对文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草案编写组主要参考了以下国内相关的标准和期刊书籍:TGXAS449特殊需要儿童“一人一案”档案规范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3)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教育部关于
9、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特殊教育学(第二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3年版)培智学校课程本位评估指南(低、中、高年段)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三)研讨确定标准主体内容标准编制组在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研究之后,标准编制组召开了标准编制会议,对标准的整体框架结构进行了研究,并对标准的关键性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经过研究,标准的主体内容确定为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以及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流程、档案管理、质量保证和持续改进。(四)调研,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前期
10、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创新行业评估工具,创新制定了实用性、推广性极强的适龄孤独症儿童入学评估手册,满足了教育部对适龄特殊学生、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三个维度的评估要求,被南宁市教育局列为教育系统“适龄特殊学生入学评估”工具用书,得到了各县区广泛欢迎,并受市教育局委托开展了两期培训班。另有培智学校课程本位评估指南(低、中、高年段)基于ICF的0-5岁脑瘫儿童功能评估手册等7本评估工具正待出版。将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在区内各特殊学生康复机构进行远程评估指导及推广。坚持科研引领发展。十三五以来,通过组建研究生科研团队,课题立项25项,结题19项,发表论文30余篇
11、。包含中残联(省部级)课题智力障碍青少年居家康复体育锻炼的早期干预手段与方法研究、自治区A类重点课题民族传统文化(竹竿舞)进培智学校的实践研究及基于ICF理论架构的学龄孤独症儿童入学评估标准和评估路径研究;坚持医疗诊断、科学评估。学校统筹医疗资源,建立医疗门诊,并设立了广西最大的综合评估中心。在ICF框架下从生物、心理、社会三方面探索、创新医教结合工作模式,完善特殊学生入学评估路径和教育方法。实行主诊医生负责制,医生全程参与“诊断-评估-个别化康复方案制定-执行-效果评估-计划调整”的ICF-PDCA闭环实验,评估师、康复师、教师在医生指导下开展工作,通过“医生全面跟、评估师阶段评、教师或康复
12、师带”周而复始运转,真正把医学康复手段运用到教育康复中,推动医、教、康三者深度融合,实现专业互补。2023年6月7月,标准编制组深入到浙江省温岭市特殊教育学校,苏州工业园区仁爱学校,浙江省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佛山市顺德区启智学校,广州市番禺区培智学校,广州市南沙区启慧学校进行了实地调研工作,查阅了大量的国内文献资料,对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文件进行系统总结。形成了标准的基本构架,对主要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对项目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2023年8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之上,通过理清逻辑脉络,整合已有参考资料中有关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并结合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际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简化、统
13、一等原则编制完成团体标准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草案)。2023年9月,标准起草工作组组织相关单位、特殊教育学校等多次召开标准研讨会,收集反馈了大量意见,掌握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要求。标准编制组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和研究讨论。最终形成了团体标准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四、标准制定原则1 .实用性原则本文件是在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分析当前现状、调研的实际情况,在现有文献中参考与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多年经验而总结起草的。符合当前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需要,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2 .协调性原则本文件编写过程中注
14、意了与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在内容上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协调一致。3 .规范性原则本文件严格按照GB/T1.1202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的内容,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4 .前瞻性原则本文件在兼顾当前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现实情况的同时,还考虑到了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快速发展的趋势和需要,在标准中体现了个别特色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条款,作为对开展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五、标准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本标准主要章节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流程、档案管理以及质量保证和持续改进。标准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说
15、明如下:(一)术语和定义通过参考特殊教育学(第二版),结合当前特殊学生入学实际,明确“特殊学生”的定义为:生理发展异常、智力发展异常、语言发展异常的学生,在感官或身体、智力、语言或沟通、行为或情绪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程度的障碍,与正常学生相比有明显的差异,主要包括:肢体功能障碍、孤独症谱系障碍、智力障碍学生,不包括盲聋障碍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并结合标准编制组前期实践研究总结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定义为:对个体所具有的认识、分析、处理事物的潜能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进行评价。(二)评价原则学生教育评价是对素质教育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和考核,
16、评价其目标完成程度,并做出相应价值判断以期改进的过程。特殊教育学校通过素质教育评价检验素质教育目标在特殊学生身上的实现情况、发现特殊学生个体差异、运用反馈信息矫正特殊教育对策。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学业评价是建立在多种评价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学业进行评价的过程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该考量各方面的因素,优化评价方式,以学生终身发展的特殊需要为出发点,以他们能适应社会生活为最终目标,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方面展开,促进学生最优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并结合特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发展需要,明确评价原则包括:发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导向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