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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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 年)新政办2022 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 20号)精神,加快构建和完善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引领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对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

2、重要部署,着力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发挥知识产权集聚创新资源、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全力将新乡打造成全省创新高地,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创新引擎和动力。二、工作思路与绩效目标(一)工作思路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着力构建规范化、市场化的“一核一中心多平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制度规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构建“创新+运营+产业+金融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为新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

3、“一核:以新乡四大支柱产业和高校为核心,打通创新驱动发展链;“一中心: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大新乡知识产权的运用和转化;“多平台: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平台、高校运营平台、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展示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培育12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与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二)绩效目标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打造12个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若干聚焦产业、带动区域的运营平台,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善无形资产评

4、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探索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模式。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1 .实施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出台新乡市支持专利导航实施相关政策,完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按照“园区一产业一企事业单位导航的原则,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单位,开展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围绕新乡市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以主导产业、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先导产业为核心,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面向高校院所与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导航项目以强化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

5、定位和产业发展路径为目标,根据分析结果指导企业调整市场布局、产品等经营策略,实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有效专利布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 .打造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出台促进新乡市区域商标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大特色产业集群和区域商标品牌培育力度,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工作,建立区域商标品牌服务体系,鼓励优势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商标品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新乡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进计划或实施方案、地理标志产业规划。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展示交易

6、平台,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知名地理标志,拓宽地理标志营销传播渠道,建设地理标志品牌文化,提高区域特色产业增加值和产品销售市场份额。(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3 .建立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开展新乡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课题研究,加强培训与宣传,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4 .建立城市地理标志产品

7、产值统计制度。开展新乡市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课题研究,建立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统计范围、统计对象与统计方法,组织统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宣传,开展重点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试点工作,全面、科学反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现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5 .推动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完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的扶持政策,明确扶持条件和标准,鼓励创新主体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组织贯标单位使用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贯标有效性评价工作统一部署,推动市域

8、内高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6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建设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明确托管服务形式,拓宽托管服务内容,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训辅导和运营等托管服务;引导服务项目合理定价,建立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体系,对托管服务进行考核评价,有效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7 .引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聚焦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优势特色

9、产业,结合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培育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围绕产业共性领域开展专利导航,构筑和运营专利池,参与标准制修订,推动产业协同创新和知识产权协同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三)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8 .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制定与实施,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担机制与补偿机制。不断完善以金融机构、资产评估、创业投资为主,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

10、融资业务,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引导风险投资更多投向区内具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结合当地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9 .打造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选择新乡高新区作为运营服务体系核心承载区,由高新区管委会与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设立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承担集聚载体建设管理、项目

11、组织实施、服务标准制定与评价、知识产权运营数据集成和管理等公共服务。整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打造新乡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形成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完备、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挥集基础数据集成、信息整合发布、成果展览展示、项目对接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10 .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引导和推动各开发区管委会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未来先导产业发展需求,整合创新资源集中、创新成果丰富的龙头企业或高校院所,设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制定符合产业特点的知识产权运营方案,建设相应数据库,开展产业专利导航

12、、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与投资、专利技术标准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评价、风险统一应对、卡脖子技术知识产权风险规避等工作,确保产业安全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以及产投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1L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引进各类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代理与法律等传统业务质量;探索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拓宽服务价值链;鼓励专业化分工,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

13、机构,提升新乡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整体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12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落实执法人员和被检查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监管;发挥新乡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自查与自律倡议,促进新乡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各县市、区

14、)政府、管委会)13 .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与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以建设知识产权实践基地等方式,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人才供需对接机制,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一定数量并且适合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岗位,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加大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纳入市委、市政府相关人才计划与人才引进项目,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新乡。依托河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其他科研院所,系统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专业人才,优化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结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财政局

15、、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新乡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加强组织机制建设,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畴,对任务落实、政策兑现、资金投入、社会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评。(二)强化工作保障按照法律法规和新乡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行(2021) 6号)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市财政局明确财政资金投入管理方式和程序,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和完善相关产业、科技、金融和人才等配套政策,将知识产权规划融入城市区域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纳入地方法规。(三)严格绩效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细化项目申报条件、绩效目标、质量监督、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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