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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贵州万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及煤泥烘干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贵州万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期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X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1五、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52六、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3七、结论5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5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3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4项目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及大气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5项目与毕节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图附表:
2、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2污染防治措施(设施)一览表附表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附表4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附表5贵州万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及煤泥烘干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附表6排污许可证申请表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附件4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万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洗选60万吨原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5贵州万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洗选60万吨原煤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附件6湿煤泥化验报告附件7精煤化验报告附件8租赁合同及不动产权证附件9贵州万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及煤泥烘干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0项目环
3、境监管明细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万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及煤泥烘干项目项目代码2302-520521-07-01-94528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自治区)毕节市大方县(区)东关乡(街道)大寨村地理坐标(105度35分12.011秒,27度11分8.03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524煤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一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一煤制品制造建设性质建(迁建)口改建团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大方县工
4、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2-520521-07-01-945282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39.5环保投资占比()13.17施工工期1是否开工建设团否:用地(用海)面积(m2)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编制技术指南,本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汞,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详见附表5)。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前环保部文件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5、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判定如下:(1)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其他符合性分析需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
6、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毕节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12种类型,面积7263.28平方公里,占毕节市国土面积的27.05%,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12%。本项目选址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东关乡大寨村,经核
7、对毕节市生态保护红线图,项目区不在通知划定的红线范围内。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3)12号)要求,全市共划定141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48%,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0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19%,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9.33%,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各分区管控要求如下。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
8、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经比对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及环境管控单元图、大方县管控
9、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大方县工业+生活-重点管控单元(ZH52052120002),具体管控单元要求详见下表。表“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内容本项目内容符合性项目名称贵州万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及煤泥烘干项目“三线一簟控单元名称大方县工业+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单”环境管控单管控单元编码ZH52052120002本项目位于大方县工业+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元单元省贵州省管控空市毕节市间属性县大方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贵州省、7大区域、毕节市总体管控要求中普适性准入要求执行。2、除在安全或
10、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工业园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项目。3、新建扩建项目(涉重企业)需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不属于涉重企)1ko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不位于大方县经开区,现有项目为洗煤项目,可不入工业园区,本项目为现有洗煤项目配套的煤泥烘干项目,不接收外来煤泥,不增加产能,且不属于新建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按照贵州省、7大区域、毕节市总体管控要求中普适性准入要求执行。2、城区禁止新建工业废气排放企业。3、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应开展超低排放,
11、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o4、执行贵州省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普适性管控要求,加快区域生活污水截流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本项目员工洗手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抑尘用水;职工入厕污水经防渗旱厕熟化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洗煤废水采用洗水闭路循环,不外排。项目煤粉尘通过喷淋洒水、密闭作业并加强管控可达标外排;烘干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15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按照贵州省、七大区域、毕节市总体管控要求中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普适性准入要求执行。2、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工
12、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符合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用于居住或农业用地。项目运营后将针对涉及到的风险源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执行毕节市大方县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普适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直接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符合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为大方县工业+生活-重点管控单元(ZH52052120002),结合以上比对分析结果,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湿式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经治理后均能达标外排;员工洗手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抑尘用水;职工入厕污水经防渗旱厕熟化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13、洗煤废水采用洗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固废均合理处置;在保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和加强管理的前提下,不会对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项目建设与毕节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要求是相符的。(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2日发布的毕节市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14、可知,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评价区内水环境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外排及合理处置要求,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
15、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供水取自现有洗煤厂供水系统,且用水量极少;供电主要依托当地市政供电。项目建设用地为万合洗煤厂区内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本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原则要求。根据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毕府发202312号文),项目占地涉及大方县工业+生活-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均设置有效的防治设施,建设单位落实到各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与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毕府发202312号文)相符合。综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