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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应的旧标准:GB 9448-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94481999代替GB 94481988焊 接 与 切 割 安 全Safety in welding and cutting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9-03批准 2000-05-01实施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美国标准ANSI/AWS 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对GB 94481988焊接与切割安全进行修订的,在技术要素上与之等效;在具体技术内容方面有如下变动: 本标准以我国标准作为引用依据。由于标准体系的不同,在引用相关标准技术内容的部分,做了不同程度上的调整,文字叙述上亦有相应的改动; ANSI/AWS Z49.1焊接与切
2、割安全中个别内容重复、难以操作的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均做了适当删改;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ANSI/AWS 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没有、但在原标准中存在、而且证明确实有效合理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焊接、切割操作,故删除了原标准中与操作基本无关的内容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如:登高作业、汇流排系统中的设计、安装细节等; 根据技术内容的编排需要,本标准增加了附录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9448198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3、。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东光、张伶。第一分篇 通用规则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2550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氧气橡胶软管 GB/T 2551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乙炔像胶软管 GB/T 3609.11994 焊接眼、面防护具
4、GB/T 406419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CB/T 51071985 焊接和切割用软管接头 GB 71441985 气瓶颜色标记 GB/T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55781995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 GB 15579199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焊接电源 GB 157011995 焊接防护服 GB 161941996 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 JB/T 51011991 气割机用割炬 JB/T 69681993 便携式微型焊炬 JB/T 69691993 射吸式焊炬 JB/T 69701993 射吸式割炬 JB 74961994 焊接、切割及类似工
5、艺用气瓶减压器安全规范 JB/T 79471995 等压式焊炬、割炬3 总则3.1 设备及操作3.1.1 设备条件 所有运行使用中的焊接、切割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如:安全性或可靠性不足)时,必须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修理。3.1.2 操作 所有的焊接与切割设备必须按制造厂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规程使用,并且还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3-2 责任 管理者、监督者和操作者对焊接及切割的安全实施负有各自的责任。3.2.1 管理者 管理者必须对实施焊接及切割操作的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工艺的安全执行及应急措施等。 管理者有责任将焊接、切割可能引起的
6、危害及后果以适当的方式(如:安全培训教育、口头或书面说明、警告标识等)通告给实施操作的人员。 管理者必须标明允许进行焊接、切割的区域,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 管理者必须明确在每个区域内单独的焊接及切割操作规则。并确保每个有关人员对所涉及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并且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 管理者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置)。3.2.2 现场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 焊接或切割现场应设置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这些监督人员必须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工艺的安全执行负责。在实施监督职责的同时,他们还可担负其他职责,如:现场管理、技术指导、操作协作等。
7、监督者必须保证: 各类防护用品得到合理使用; 在现场适当地配置防火及灭火设备; 指派火灾警戒人员; 所要求的热作业规程得到遵循。 在不需要火灾警戒人员的场合,监督者必须要在热工作业完成后做最终检查并组织消灭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3.2.3 操作者 操作者必须具备对特种作业人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并懂得将要实施操作时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适用于控制危害条件的程序。操作者必须安全地使用设备,使之不会对生命及财产构成危害。 操作者只有在规定的安全条件得到满足;并得到现场管理及监督者准许的前提下,才可实施焊接或切割操作。在获得准许的条件没有变化时,操作者可以连续地实施焊接或切割。4 人员及工作区域的防护4.1
8、 工作区域的防护4.1.1 设备 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必须放置稳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会对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4.1.2 警告标志 焊接和切割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4.1.3 防护屏板 为了防止作业人员或邻近区域的其他人员受到焊接及切割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应用不可燃或耐火屏板(或屏罩)加以隔离保护。4.1.4 焊接隔间 在准许操作的地方、焊接场所,必要时可用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形成焊接隔间。4.2 人身防护 在依据GB/T 11651选择防护用品的同时,还应做如下考虑:4.2.1 眼睛及面部防护 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
9、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辅助人员亦应配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 面罩及护目镜必须符合GB/T 3609.1的要求。 对于大面积观察(诸如培训、展示、演示及一些自动焊操作),可以使用一个大面积的滤光窗、幕而不必使用单个的面罩、手提罩或护目镜。窗或幕材料必须对观察者提供安全的保护效果、使其免受弧光、碎渣飞溅的伤害。 镜片遮光号可参照表1选择。表1 护目镜遮光号的选择指南焊接方法焊条尺寸,mm电弧电流,A最低遮光号推荐遮光号*)手工电弧焊2.56072.546016081046.416025010126.42505501114气体保护电弧焊及药芯焊丝电弧焊6076
10、0160101116025010122505501014钨极气体保护电弧焊50810501008121505001014空气碳弧切割500101250010001114等离子弧焊接206682010081010040010124008001114等离子弧切割* *)300893004009124008001014焊炬硬钎焊3或4爆炬软钎焊2碳弧焊14气焊板厚,mm34或53135或6136或8气焊板厚,mm253或4251504或51505或6*)根据经验,开始使用太暗的镜片难以看清焊接区,因而建议使用可看清焊接区域的适宜镜片,但遮光号不要低于下限值。在氧燃气焊接或切割时焊炬产生亮黄光的地方,
11、希望使用滤光镜以吸收操作视野范围内的黄线或紫外线。* *)这些数值适用于实际电弧清晰可见的地方,经验表明,当电弧被工件所遮蔽时,可以使用轻度的滤光镜。4.2.2 身体保护4.2.2.1 防护服 防护服应根据具体的焊接和切割操作特点选择。防护服必须符合GB 15701的要求,并可以提供足够的保护面积。4.2.2.2 手套 所有焊工和切割工必须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相关标准参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4.2.2.3 围裙 当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经久耐火的皮制或其他材质的围裙。4.2.2.4 护腿 需要对腿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4.2.2.5 披肩、
12、斗篷及套袖 在进行仰焊、切割或其他操作过程中,必要时必须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4.2.2.6 其他防护服 当噪声无法控制在GBJ 87规定的允许声级范围内时,必须采用保护装置(诸如耳套、耳塞或用其他适当的方式保护)。4.3 呼吸保护设备 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至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必须使用呼吸保护装置,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等(相关标准参见附录C)。5 通风5.1 充分通风 为了保证作业人员在无害的呼吸氛围内工作,所有焊接、切割、钎焊及有关操作必须要在足够的通风条件下(包括自然风或机械通风)进行。5.2 防止烟气流 必须采取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呼吸到焊接操作所产生的烟气流。5.3 通风的实施 为了确保车间空气中焊接烟尘的污染程度低于GB 16194的规定值,可根据需要采用各种通风手段(如: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等)。6 消防措施6.1 防火职责 必须明确焊接操作人员、监督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防火职责,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6.2 指定的操作区域 焊接及切割应在为减少火灾隐患而设计、建造(或特殊指定)的区域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