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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万立方米水泥构件制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西绿韵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年产5万立方米水泥构件制品项目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4六、结论35附图:页前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与武宣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系示意图附图5项目与武宣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关系示意图附图6项目与来宾市环
2、境管控单元分类图关系示意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证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项目土地证附件5、环评文件审批请示附件6、公示全本的函附件7、信息删除说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万立方米水泥构件制品项目项目代码2023-451323-49-03-03269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来宾市武宣县河西工业园区323省道入口800米处地理坐标东经:109o38,2.29304%北纬:23。3356.3876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
3、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占比()1.6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面积(m2)25044.7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武宣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审批机关:武宣县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武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武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来环管(2009)119号);审批机关: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原
4、来宾市环境保护局)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武宣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9-2030),武宣工业园主要分河西工业区、城东工业区、黔东工业区、黔西工业区四个区域。武宣工业园产业定位为:以矿产品深加工业、化工冶炼业、制造业、建材业、竹木加工产业、轻纺服装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生产基地;物流业基地;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工业基地。重点发展制造业、化工冶炼业和矿产品深加工业,积极发展建材业、轻纺服装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物流业,同时预留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弹性空间。河西工业区发展化冶、制造产业和农副产品及竹木加工业;城东工业区发展轻纺产业;黔东工业区发展仓储物流及制造业及其产业链;
5、黔西工业区发展矿产品深加工、建材及制造产业。本项目为防水建筑材料、涂料制造,符合黔西工业区发展要求。根据武宣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工业园定位为广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新高地,来宾东融产业协作创新试点,来宾首个超百亿县域工业园区;武宣工业园区未来应发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建设成为以轻工业、精品碳酸钙、高端绿色家居家具制造产业为主导,集生产制造、港口物流、商贸居住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业园区。黔西组团以精品碳酸钙为主导,兼容发展建材、现代物流服务业等产业,并保留原有金属冶炼产业;本项目位于武宣县河西工业区,主要为水泥制品,符合武宣工业园区定位和发展方向。其他符合性分析1.1 产
6、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不在其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1.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政发(2023)14号)的规定,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底线进行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后所提出的管控要求,将全区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1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
7、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37个;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26个;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
8、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6个。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项目位于来宾市武宣县河西工业园区323省道入口800米处,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拟建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无需特殊保护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从生态环境单元情况分析,属于优先保护单
9、元,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文本中提到的有效的环保措施并落实到实处,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的建设是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的。按来宾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2023)用地属于重点管控区(详见附图6),选址符合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2008)2类标准;项目周边水体红水河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水质的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气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固
10、废均可做到合理有效处置,不外排。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完成运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因此,不属于高耗能和资源消耗型企业;且通过内部管理、设备和工艺选择、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及资源利用水平。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的行业、工艺、产品及开发活动清单中,对照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本项目不涉及空间布局约束,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
11、发利用效率的要求,本项目符合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来政发(2023)14号)文件要求。根据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如下:控别管类管控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本项目位于来宾市武宣县河西工业园区323省道入口800米处,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采用行业先进设备及先进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
12、自然保护地,还应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要求。2.新建、扩建的“两高”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3)45号)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3.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园区规划要求。4.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铅冶炼、钿冶炼、水泥、皮革加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坚决关停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5.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
13、污染企业。1.城市建成Ii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需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扩建)的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必须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北之江流域内的城镇和农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及工业园区的污水治理,实施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处置并实时监控。3.“两高”行业项目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汨地平,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环保要求和环保选址防护距离要求,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化学界放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2.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要求。4.新建“两高”项目目拄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
14、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36号)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5.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6.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产技术,实现低耗能低污染,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采用行业先进设备及先进生产技术,实现低耗能低污染,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本项目生产使用电能,项目无生产废
15、水产生。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采用行业先进设备及先进生产技术,实现低耗能低污染;项目生产均使用资源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开发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覆盖市、利用县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效率于地下水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要求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扩大开采。2 .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和“增存挂钩”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3 .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未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已有矿山开采能力应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4.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强化岸线用途管制。5.能源资源:建立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预警制度,重点围绕有色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