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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文本(送审稿)龙西乡人民政府二O一。年十二月第一章规划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控制指标与规划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建设用地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生态用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规划实施与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规划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
2、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合理发展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全乡土地、人口、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将龙西乡打造成一个“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态型乡镇。第2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技术
3、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3、相关文件、规划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2009)5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通知(2009)10号);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前期成果;乐清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5);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龙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
4、6-2023年)。第3条规划原则1、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2、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3、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和项目用地;4、立足建设用地内涵挖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第4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范围为龙西乡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1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4085.86公顷。第5条规划期限及基数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目标年:2023年规划期限:20062023年规划基数:龙西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经基数转换以后得到的数据第二章控制指标与规划目标第6条规划总体目标以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为核心,统筹土地供给和需求关系,通过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挖掘
5、潜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构建开放、高效、有序和协调的土地利用体系,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第7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生态建乡、科技强乡”的总战略,依托吊兰、金银花等特色农业不断推进产业化经营,发展第三产业,不断壮大旅游经济,开发以显胜门为中心的旅游景区。规划至2023年全乡总人口达到112万人,工农业生产总值不低于9000万元。第8条主要控制指标1、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到2023年全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6.6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乡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8.97公顷;标准农田保护面积:本乡落实标准农田保护面积114.8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3年全乡城
6、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8.31公顷以内。2、增量指标新增建设占用土地:到2023年全乡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控制在15.54公顷以内。3、效益指标人均农居点用地:到2023年全乡人均农居点用地控制在52.09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到2023年全乡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控制在40.20平方米以内。第9条土地利用目标1、农用地保护目标(1)耕地保护目标:到2023年全乡耕地面积达到396.10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期内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8.97公顷。(3)标准农田保护目标:规划期内落实标准农田面积114.82公顷。2、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目标:到2023年
7、全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8.31公顷以内。建设用地增量目标:到2023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土地面积不超过15.54公顷。3、土地利用效益目标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到2023年全乡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控制在40.20平方米以内。人均农居点用地:到2023年人均农居点用地控制在52.09平方米以内。本乡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及规划目标详见附表F1、F4o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第10条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5年规划基数,全乡土地总面积为4085.86公顷,分布及构成情况如下:1、农用地农用地面积3801.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04虬其中,耕地面积339.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1%。园
8、地面积224.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9虬林地面积317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70虬其他农用地面积63.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面积86.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5.78公顷(集镇20.66公顷、村庄65.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0%o其他建设用地0.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o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面积197.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4%0其中,水域面积59.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o自然保留地面积138.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9%o第口条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林地比重大,生
9、态环境优异规划基期年,龙西乡农用地面积为3801.63公顷,占全乡总面积的93.04%,其中林地317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70%,区域森林覆盖率达到85%,截至2006年乡镇完成市级生态公益林4000余亩。2、土地后备资源充足且集中,为建设发展预留一定弹性空间规划基期年龙西乡共有未利用地197.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4%,其中自然保留地所占比重较大且分布相对连片集中。规划期内,在保障环境效益的同时,龙西乡应当适当开发现有的后备资源,以满足龙西乡现阶段日益增长的建设需求。3、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尚不够完备本乡虽然有一些高产、稳产农田,集约化也达到一定的程度,但从整体看,土地利用
10、的基础设施尚不够完备和先进。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12条结构调整原则优先保障生态用地,重点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和项目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第13条农用地结构调整合理规划现有农业用地,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用地总面积由2005年的3801.63公顷调整为2023年末的3823.37公顷,净增1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上升到93.58%。1、耕地:由2005年的339.38公顷上升到2023年末的396.10公顷,净增56.72公顷。期内增加70.62公顷,其中50.71公顷为土地整理,9.53公顷为建设用地复垦;期内减少
11、13.90公顷,其中林地占用0.04公顷,集镇建设占用0.85公顷,村庄建设占用7.28公顷,交通水利建设占用5.73公顷。2、园地:由2005年的224.26公顷上升到2023年末的217.88公顷,净增6.38公顷。期内增加3.6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复垦;期内减少10.03公顷,其中9.76公顷调整为耕地,集镇占用0.06公顷,村庄建设占用0.21公顷。3、林地:由2005年的3174.68公顷调整到2023年末的3147.34公顷,净减27.34公顷。期内增加13.76公顷,其中耕地转变0.04公顷,建设用地复垦增加13.72公顷;期内减少41.1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为耕地40.95公
12、顷,其他农用地占用0.04公顷,村庄建设占用0.11公顷。4、牧草地:规划期内牧草地无增减。5、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63.31公顷调整到2023年末的62.05公顷,净减1.26公顷。期内增加0.04公顷,其中林地转变了0.04公顷;期内减少1.30公顷,其中集镇建设占用0.09公顷,村庄建设占用1.21公顷。第14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及项目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005年的86.33公顷调整为2023年末的64.59公顷,净减21.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下降到158%o1
13、、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85.78公顷调整至2023年末58.31公顷,净减27.47公顷。其中:集镇:由2005年的20.66公顷增加到2023年末的2166公顷,净增1.00公顷。期内增加1OO公顷,其中占用耕地0.85公顷,占用园地0.06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009公顷。村庄:由2005年的65.12公顷调整到2023年末的36.65公顷,净减28.47公顷。期内增加8.8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28公顷,占用园地0.21公顷,占用林地0.11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1.21公顷;期内减少37.28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19.91公顷,复垦为园地3.65公顷,复垦为林地13.
14、72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增加到2023年末的5.73公顷,净增5.73公顷。公路用地:增加至2023年末的5.73公顷,净增5.73公顷,全部占用耕地。3、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为0.55公顷,规划期内没有变化。特殊用地:规划期内保持0.55公顷没有变化。第15条未利用地结构调整保护湿地系统、维系河道、湖泊及滨水地带的自然生态环境,适度开发未利用地资源,提高未利用地综合利用水平。未利用地总面积在规划期内保持197.90公顷,无增减。1、水域:水域总面积在规划期内保持59.22公顷,无增减。2、滩涂沼泽:规划期内面积无变化。3、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在规划期内保持138.68公
15、顷,无增减。龙西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表F2。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16条目标任务围绕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到规划期末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1.45公顷,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64.70公顷,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4.82公顷,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第17条耕地保护1、严格保护耕地,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2、坚持保质保量补充耕地,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结合村庄布点规划,加大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以保护耕地为目标,保证耕地数量稳定。贯彻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规划期间,土地复垦补充耕地9.53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0.71公顷,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