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吉林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5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我省人才评价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评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民营企业中知名度高、行业领先、贡献突出、诚信守法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二、层级设置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设置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分别为:高级经营管理师、正高级经营管理师。三、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
2、报人员所在单位合法经营三年以上,并讲求诚信,依法纳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本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时间满1年以上。(二)单位依法纳税并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上年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工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对于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工人数放宽至50人以上。四、业绩条件(一)正高级经营管理师申报正高级经营管理师的人员一般应取得高级经营管理师(原民营企业高级经济师)满5年,且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上年度利润达到4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2)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
3、到8000万元以上。同时满足以上(1)和(2)且博士毕业满7年或硕士毕业满12年或本科毕业满15年以上的人员可破格直接申报正高级经营管理师。(二)高级经营管理师申报高级经营管理师的人员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上年度利润达到5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IOOO万元以上;(2)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5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到100万元以上。(三)时限说明“上年度”和毕业时限计算均截止到上一年12月31日。“近三年”指的是申报年度的前三年,例如,申报2024年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需要提供2023、2023和2023年的相关材料。五、办理程序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j1zhrsuti1to1ndex.do)o申报指南以每年全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通知为准。(一)个人申请。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向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位任职文件、近三年完税证明材料、近三年审计报告、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业绩材料册等。(二)人社部门审核。申报单位所属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网上推送至省人社厅(中省直单位直报省人社厅)。(三)受理审核。省人社厅统一受理各级人社部门
5、推送的职称评审相关材料。(四)组织评审。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全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按照“盲评初审、答辩复审、专家共议、结果公布”的程序进行。(五)结果运用。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公布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结果,对评审通过人员发放职称电子证书,证书省内有效,取得资格时间为当年1月1日。六、相关要求(一)组织开展全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是激发我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活力,落实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组织并指导本地区、本单位人员积极申报。(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全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本办法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