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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生产场所管理要求1 .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的相关要求。2 .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应按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合理布局。厂区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车间内设置的过程检验室应符合相关区域卫生要求,有防止污染的措施。3 .生产作业区内应根据工艺流程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按照各作业区的洁净级别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不同洁净级别作业区之间应进行有效的物理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各洁净级别作业区的具体划分见表
2、2。表2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生产作业区划分表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一般作业区无菌灌装产品的灌装区域;有特殊清洁要求的区域(如已清洁消毒包材暂存区域等)原料的称量、配料、预处理、热处理、杀菌或灭菌区域;无菌灌装产品封装后的加盖区域;后灭菌产品灌装区域;包材清洁消毒区域;其他生产加工区域后灭菌产品灌装封盖后的灭菌区域;原料接收、原料外包装清洁和产品外包装区域;原料、成品和存放需清洁消毒包材的仓库等4 .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应安装能自动关闭(如安装自动感应器或闭门器等)的门,必要时还可设空气幕。进出清洁作业区的人员、原辅料、包装材料、废物、工器具等,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清洁作业区、准
3、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中相应条款的控制要求,且清洁作业区空气洁净度动态控制要求按照表3执行。表3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生产清洁作业区动态控制要求项目内容检测方法控制要求最低监控频次浮游菌GB/T16293100CFUm31次/周沉降菌GB/T1629450CFU4h(90mm)1次/周微生物最1)直接采样使用55mm皿测定25CFU/皿(55mm)大允许数表面微生物a2)参照GB15982采样方法,按GB4789.2计数12次/h更换高效过滤器时或1次/月温度通过温度表测定1625。C2次/班相对湿度通过湿度表测定65%2次/班,可在
4、方法1)和方法2)中选择一种方法进行监控,方法1)不适用于不规则表面的取样。b换气次数通过风速进行转换后测定。计算公式为:N=3600SV/A,监测时通过风速计算。其中,N换气次数,次/h;S风口通风面积,m2;A一车间容积,V一测得风口平均风速,m/so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0m的清洁作业区。层高4.0m以上的清洁作业区可适当调整换气次数,但应确保清洁作业区的洁净度。5 .物料进入清洁作业区之前,应通过传递窗或气闸室或杀菌隧道。无菌灌装设备与UHT灭菌设备的连接、无菌灌装的环境应确保符合无菌灌装要求。6 .原辅料、成品仓库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相关要求,储存温度和湿度应满足标签标示要求。必要时应设有具备温度监控设施的冷藏(冻)库。应依据原辅料、成品、包装材料等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区域。同一仓库贮存性质不同物品时,应适当分离或分隔(如分类、分架、分区存放等),并有明显的标识。7 .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能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等)的影响。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应能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