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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经理的任务、职责和权限一、项目经理的任务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工程承包合同在施工现场的首席代表,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组织者,负有重要的技术、经济及法律责任.其任务是:1确定项目组织机构的构成并配备人员,制定项目规章制度,明确项目有关人员的职责,组织项目开展工作。2、确定项目管理总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目标分解和总体控制,确保项目建设成功。3、及时地作出项目管理决策,对合同执行进行严格控制。4、协调区域公司(分公司)内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及经济、技术关系,代表企业法人进行有关签证,并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成本质量、工期、成本控制和安全生产等目标的实现。5、建立完善的项目内部对外
2、信息管理系统。二、项目经理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2、向项目人员解释和说明项目合同、项目设计、项目进度及配套计划、协调程序等文件。3、做好施工准备,落实具体计划,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系统。4、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预见问题,处理矛盾。5、建立高效率的通讯指挥系统。6对分包工程的成本和场容、质量、进度、安全、CI达标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7、注意在工作中开发人才、培养人才,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8、组织好项目生产调度会、经济活动分析会等关键性会议。9、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与局(公司
3、区域公司(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每月向局(公司1区域公司(分公司)报告工作。10、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行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11、严格履行企业法人代表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三、项目经理的权限1经营决策权:以委托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及其它单位洽谈项目施工业务,签署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业务性文件。2、人事管理权:参与对项目班子的组建和劳务队伍的选择。对组建后的项目部班子成员及进入项目的劳务队伍,有权按照规定进行合理的安排。3、材料采购管理权:远离局(公司)的(跨地区或跨市)项目,其材料采购在局(公司)材料部门的指导下进;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项目远离局(公司)的
4、情况下,应由材料部门建立分点;局(公司)附近的项目,其材料供应由局(公司)材料部门进行,项目部参与询价,如价格偏高,项目部可以否决,如果材料部门不能及时地按价、按质、按量供给,项目部可以提出索赔;在局(公司)、或区域公司(分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也可自行采购。4、生产指挥权: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按合同的总体要求及与业主的协商意见,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在不违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有权审批一般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5、物资和生产要素的调配权:项目经理对进入项目的物资生产要素有权合理调配、组合、使用。6、项目成本管理权:项目部实施经审定的项目成本计划,对成本目标进行控制管
5、理,局或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成本进行监督。7、利益分配权:在局或公司规定的范围内,项目经理对项目人员月度奖金及兑现奖有分配权。8、内部索赔权:局或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履行规定的职能,项目部有权索赔。其经济纠纷由局(公司)负责调解和裁定。9、经济奖罚权: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成员进行考评,对有突出贡献人员,上报局(公司),经批准后给予嘉奖;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上报局(公司)批准后处罚,或解聘。10、对职能部门奖金分配的建议权:项目经理根据局(公司)职能部门对项目监督、指导、控制、服务的情况,对局(公司)职能部门的提成奖有建议权。11、项目经理可以调整和健全项目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制定岗位责任制和赏罚制度。12、局(公司)授予项目经理的其它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