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公司节能减排、经济运行考核办法 昆钢环保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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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钢雌股有限公司文件昆钢控节减2010) 143号关于印发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经济运行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印发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经济运行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主题词:文秘工作 印发 实施办法 通知控股公司办公室2010年03月31日制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经济运行考核实施办法(201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节能减排、经济运行管理,优化公司用能结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建设,促进

2、昆钢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市政府节能减排环保考核指标要求和公司生产经营下达的节能环保指标及昆钢实际编制。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昆钢控股公司、昆钢集团公司、武钢集团昆钢股份公司的节能、环保、统计工作,以及昆钢控股公司、昆钢集团公司的经济运行和动力设备工作。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节能减排”,均代表第三条界定的工作范围。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各单位根据节能减排中心下达的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报节能减排中心,违反本条款,按5000

3、元考核责任单位。第六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司各单位若未完成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和环保考核指标要求,视情况按5000-200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七条 各单位要按照各专业口的制度、规定和要求,按时上报节能减排中心(经济运行部)各种专业报表、分析报告、有关材料、节能减排整改报告及生产经营计划。违反本条款,按500-5000元考核责任单位。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和报告的单位和部门,扣责任单位1万元一5万元。并视造成的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第八条 未完成用水计划指标的单位,超耗水量按0.51.0元/吨考核,具体考核及考核幅度结合节水工作的开展情况、超耗原因等综合考虑。未

4、完成地方政府下达的用水计划指标的单位,视情况按5000-200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九条每月进行一次能耗(含水消耗、电耗)分析,各单位未完成工序能耗考核指标和用电指标时;应查清能耗降低和升高的原因,制定节能降耗的具体措施,报节能减排中心;违反本条,按2000-200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十条各单位拟组织实施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需报公司总工办组织审查论证后方可立项实施,同时抄报节能减排中心备案,公司总工办的审查论证报告、会议纪要、文件作为立项投资的依据之一。违反本条规定,按2万元一10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十一条 凡需新增用能或转供用能(含水、电)的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节能减排中心提出申请报

5、告。违反本条款,按2万元10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十二条 新增用能项目必须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违反本条款,按3万元5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设计应采用高效率设备和先进工艺;凡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必须设置节能、环保篇章和进行节能评估、清洁生产分析,并将相关资料报节能减排中心备案。对不符合设计规范和节能环保要求的工程项目,审批单位不得批准建设。违反本条款,按5万元10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十四条 凡新增设备必须选用节能环保型产品,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类设备。违反本条款,视情节按项目投资总额的3%5%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对项目设计单位按设计费的1

6、0%20%进行扣罚,并不得准入昆钢节能设计项目。第十五条 违反供用电管理有关规定,按每项500-20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十六条已建成投运的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同步运行率达100%。违反本条款,按每项每降低1个百分点考核责任单位6000元;若未完成污染物减排量指标,按5万元-10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十七条纳入公司考核的重点环保设施因设备故障需要计划检修停运时,应提前3天书面上报节能减排中心审批,凡未经批准擅自停运的,每发生一次,按每小时1万元考核责任单位(各单位纳入考核的重点环保设施详见公司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节能减排责任状)。第十八条 对年度生

7、产经营计划下达各有关单位的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和含铁尘泥利用率指标按每项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考核责任单位6000元。第十九条 凡发生因管理不善等非外界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视情节按每次2万元10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二十条 各有关单位对使用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辐射污染事故,视情节按5万元20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二十一条为加强炼铁高炉生产操作管理,控制和减少炉顶放散噪声及废气对周围区域的环境污染,除计划性检修涉及降料面放散外,凡每年每座高炉炉顶长时间放散次数超过2次(含2次)的,按每座每次5万元10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二十二条 炼钢转炉黄烟的污染考核由节能减排中心每周进行不定时的现场

8、巡回监理,一、二作业区一旦出现冒黄烟持续24分钟的,按每次3000元考核炼钢厂,黄烟持续4分钟以上按每次5000元考核炼钢厂。第二十三条节能减排中心在日常现场监测及监理过程中发现废气无组织排放造成粉尘超标污染;生产、生活垃圾、尘泥、除尘灰渣、油污未采取妥善收集措施,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排水沟;以及其它超标排放污染物等问题,根据污染物的危害性及超标程度,按每次每项1000元200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二十四条 凡因污染事故和超标排污等原因,被政府环保部门加收的排污费和罚款均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公司同时按加收的排污赛和罚款的合计金额考核责任单位。第二十五条对列入公司节能减排责任状和重点污染减排计划的治

9、理项目,由公司节能减排中心按各有关单位编制上报的项目进度网络计划,进行督促检查,未按照网络计划节点完成的,分阶段按10万元100万元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第二十六条不执行调度令,按调度令规定的条款进行考核;对不执行经济运行其他指令的,按照相关条款予以处罚。第二十七条各相关单位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完成本单位的年终盘点工作,并按时上报盘点报表,报表内容包括:盘点项目、账面库存、实物库存、盈(亏)、盈(亏)文字说明、盘点人员及单位领导签章等。违反本条款,按1万一5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按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价值管理。单

10、位主管实物和主管价值的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制定的资产经营责任制中,明确本单位固定资产使用者、管理者的职责,纳入考核,坚持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卡和实物相一致,防止流失。违反规定的单位除追究责任和损失外,按每次1000-50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未在上述条款中明确界定的问题,节能减排中心将以节能减排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达整改指令,责令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节能减排中心。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未达要求,且未能提出合理理由的,按1万元10万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三十条由于节能减排中心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能源重大浪费、环境污染和减排工作的重大失误,由公

11、司视情节予以考核。第三章考核方法和表彰第三十一条节能减排指标的考核原则按月计算累计考核。其中:对红、玉钢等外围子公司指标的考核根据其自身的上报数据和节能减排中心每季进行现场监理抽查的结果,作为考核依据。第三十二条视情节轻重,因违反上述条款而受到考核的责任单位的正职领导按照被考核金额的5%50%进行考核;分管领导按照被考核金额的4%40%进行考核。第三十三条 按照本办法考核所得经费实施集中管理,列为专项基金,根据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落实及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第三十四条对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完成得好的单位,按照节能减排考核标准的10%50%给予奖励。第

12、三十五条对临时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项工作以及对节能减排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视项目和工作的重要程度、节能减排的价值、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等综合因素,一次性给予奖励。第三十六条 对各单位的考核和奖励,每月由公司节能减排中心提出意见,报公司经济考评会通过后,由组织人事部执行。第三十七条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费用从其当月工资总额中扣减。第三十八条各单位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生产经营评价体系,并作为单位领导的综合考核评价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单位认定为未通过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考核任务;未完成工序能耗指标、政府限期污染治理项目、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在经济运行过程中违反调度令、被连续

13、考核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的单位及领导不得参与公司年度评奖、授与荣誉称号等。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在组织经济运行过程中,除强化以节能减排为重要抓手外,还应加强综合统计、动力设备、技术质量、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二次资源及经济运行等专业管理工作,节能减排中心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和考核,并作为年终评先工作的依据。考核标准参见附件。第四章附则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节能减排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控股公司综合统计、动力设备、技术质量评比表彰条件附件:控股公司综合统计、动力设备、技术质量评比表彰条件一、先进集体:(一)综合统计先进集体:1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及各项统计规章制度,单位领导

14、重视统计工作,本单位年度无统计违法违规情况;2 .全年按时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基础工作扎实,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有所完善和创新,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准确率达到98%以上,力争实现100%;3 .积极开展本单位年、季、月统计分析及不定期专题分析,文字分析有一定指导意义,为单位组织生产经营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受到各级部门的好评和肯定;4 .按时参加各级统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出勤率 100%;5 .认真组织完成本单位年终盘点工作,并按时按质上报盘点报表,盘点工作达到公司要求。(二)动力设备先进集体:1 .完成当年生产经营计划中的设备

15、管理经济技术指标;2 .供用电、设备、检修、备件及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文件;3 .基础工作扎实,全年未发生重特大设备事故;4 .全年无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5 .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技术质量先进集体:1 .在技术质量工作中成绩突出,为公司全面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2 .全面完成公司各项技术质量指标;3 .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形式有特色、内容有创新、技术质量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4 .每月2日17: 00前按时向经济运行部报送本单位上月产品质量报表(明细和总表)(纸质和电子邮件)、上月专业技术月报和综合统计月报(电子邮件或纸质)。每月5日17:00前按时向经济运行部报送上月本单位技术质量分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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