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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年来,围绕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各级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有不少腐败行为,特别是一些触目惊心的腐败行为,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发生的。可见,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一、主要问题表现(一)上级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热衷于搞好和本人的上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削弱了自上而下监督力度,这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于和上级领导联络感情,为自己找靠山,一旦关系搞定,就会为所欲为、胆大枉为,有时候还能得到上级的庇护,从而削弱了上级领导监督的力度。(二)同级监督弱化。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取决于
2、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有的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职责划分不明确,运用权力不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力削弱,缺少实质性内容,个别的甚至走过场,流于形式。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丧失原则,不讲党性,惯于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投其所好,客观上也助长了腐败行为。()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
3、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四)自身不愿接受监督。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二、对策建议(-)注重提醒防范。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的意识。促进“一把手”遵循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
4、,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三观”教育,即权力观、政绩观和监督观。(二)强化权力监督。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做实办事公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要把“一把手”的行权监督向相应的同级监督拓展,充分尊重同级监督组织知
5、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突出“四公开”:即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要公开,重大问题决策要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益事业的重大问题要公开,重要事项的处理、监督结果要公开。要建立“一把手,工作情况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并加强深度情况通报,防止以向同级组织通报代替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等载体实行公开。(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党内监督“一把手”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党委、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以及全体党员都有依据、有权力、有渠道、有手段行使监督权,使党内监督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坚持党对“一把手”监督的领导,构建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监督机制,努力形成监督“一把手”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重点抓好事前和事中监督。在事前打开监督“一把手”的“探照灯”,在事中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作用,保持整个监督过程严密不留空隙。(五)强化分权制衡。要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将“一把手”一人掌握的多项职权改为多人交叉掌握某项职权,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和滥用。如推行的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和重大项目等“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让各单位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