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32023年)按照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32023年)要求,为组织实施好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我国先后于19791983年、20062009年开展了两次全国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第一次调查,初步摸清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畜禽遗传资源家底,出版了中国家畜家禽品种志,收录品种282个。第二次调查,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查清了1979年以来畜禽遗传资源的消长变化,编纂出版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收录畜禽品种747个。结合第二次调查结果,农业部修订了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确定159个地方品种列入名录,国家级保护品种增
2、加了21个。由于工作基础、交通条件、人文地理等多种原因,第一次调查未涉及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5省(自治区)青藏高原区域,新疆部分地州县以及部分边远地区,第二次调查也没有完全覆盖上述地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畜禽种质资源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发生很大变化,地方品种消失风险加剧,一旦消失灭绝,其蕴含的优异基因、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也将随之消亡,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影响。当前,迫切需要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畜禽和蜂、蚕遗传资源家底,发掘一批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资源基础。主要目
3、标利用3年时间,摸清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鉴定一批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2023年,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全面启动,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面上调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投入使用;完成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5省(自治区)青藏高原区域及新疆部分地州县畜禽遗传资源重点调查,鉴定发布一批新资源;国家基因库保存遗传材料新增5万份;发布2023年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3年,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鉴
4、定发布一批新资源;完善濒危等级标准,收集保护一批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国家基因库保存遗传材料新增5万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作保存遗传材料15万份。发布2023年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3年,完成全部普查任务,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存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国家基因库保存遗传材料新增5万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作保存遗传材料20万份;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和2023年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三、重点任务(一)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一是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畜禽、蜂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和蜂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和
5、县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二是以省份为单位,摸清蚕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填报蚕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二)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和抢救性收集。一是完成具体品种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的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畜禽遗传资源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表格。原则上,地方品种的性能测定由保种场或保护区承担,培育品种(配套系)由培育单位承担,引入品种(配套系)和没有保种场保护区的地方品种由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指定有关单位承担。二是完善畜禽遗传资源珍稀濒危评定标准,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珍稀程度和
6、濒危等级,采取活体和遗传材料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国家基因库保存。三是根据普查结果完成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推动修订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健全两级保护体系,明确保护主体,实施“一品一策”保护措施。(三)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一是以县域为单位,完成县域内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表和县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二是以省份为单位,组织省内技术专家组对县级填报的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进行筛选,填报省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并对筛选出的新资源进行初步鉴定。三是省级初步鉴定通过的新遗传资源报国
7、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根据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和国家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技术规范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统一发布。(四)编写资源状况报告,建设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一是完成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以县域为单位将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数据库,以省份为单位将蚕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数据库,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数据由工作承担单位录入数据库。二是编写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三是组织修订畜禽和蜂遗传资源志书,编写蚕遗传资源志书。四、实施期限与范围(一)实施期限。2023年3月一2023年12月。(二)实施范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
8、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包括17种传统畜禽、16种特种畜禽,以及蜂、蚕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五进度安排(一)2023年3月一2023年12月。印发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普查技术规范,研发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印发操作手册,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普查。年底前各县(市、区、旗)完成基本情况普查,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国家和省两级对县域内普查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组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专家赴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5省(自治区)青藏高原区域及新疆部分地州县开展重点调查,完成一批新资源发掘鉴定和发布工作。(二)2023
9、年1月一2023年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等工作,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国家基因库保存。省级完成新发现遗传资源的初步鉴定,将相关数据(纸质版)报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鉴定发布一批新资源。(三)2023年6月一2023年12月。完成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内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编写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状况报告,完成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推动修订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修订畜禽和蜂遗传资源志书,编写蚕遗传资源志书。鉴定发布一批新资
10、源。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全国畜牧总站设立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详见附件3-2),成立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技术支撑和服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编制操作手册、技术规范和培训教材,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并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名单及相关技术性材料另行印发。(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在省级农业种质资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指定相应的技术支撑单位负责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遗传资
11、源普查工作,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县域内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三)强化专业支撑。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下设猪、牛、羊、马驴驼、兔、鸡(包括鸽、鹤鹑和部分特种家禽类)、水禽(包括番鸭)、鹿、毛皮动物、蜜蜂、蚕等11个工作组和1个综合材料组。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规范、普查系列表格和相应培训材料可从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s./)下载。附件:3-1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路线图3-2.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路线图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主任:时建忠全国畜牧总站党委书记副主任:刘长春全国畜牧总站首席专家于福清全国畜牧总站畜禽资源处处长周晓鹏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副处长成员:马金星全国畜牧总站办公室主任苏红田全国畜牧总站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处长柳珍英全国畜牧总站计财处处长杨红杰全国畜牧总站统计信息处处长刘丑生全国畜牧总站畜禽种业指导处处长孙飞舟全国畜牧总站畜禽种质资源保存中心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