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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直大整治行动的工作通告【两篇】【篇一】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近段时间我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报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1、提高站位、行动迅速。4月30日、5月1日,我区分别召开了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部署会,XX书记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批示精神、王勇国务委员在现场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XX在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XX批示和市长XX在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并对我区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作出了安排。要求,全区上下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迅速组织开展
2、为期1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切实摸清自建房情况底数,确保全覆盖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治到位,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2、加大宣传,制定方案。我区制定并下发了XX关于进一步开展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出动宣传车辆XX余车次、组织工作人员XX余人次、悬挂农村建房条幅XX余条、印刷“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 一张图XX余份、张贴宣传单页XX余张,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区住建局开通了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2、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市督导组XX组长、XX副组长亲临XX进行指导,在区级层面组建XX个督导组,从5月1日下午起,进驻全区XX乡XX镇,开展居民自建房安
3、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督导组工作人员与乡镇、村党员干部同吃、同住、同工作,实行“一日一报告双签字、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区住建局作为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坚持坚决为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全方位业务指导,目前全区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3、积极整改、督查通报。截止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房屋XX栋、排查人员XX人次,发现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XX处,其中农村空心房XX处,集镇XX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目前我们做好了在住人员的安全撤离,共撤离人员XX人,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设立了警戒线及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贴封条,下一步将按程序马上启动拆除工作。二 存在的问题一是区级工作组工作不
4、够仔细,流于形式,没有下沉到村、组、户;二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乡、村干部配合开展了危房鉴定,但是未接受过房屋危险性鉴定系统培训,仍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不够了解、不够熟悉;三是部分乡镇领导认识不够,存在工作推诿的情况;四是部分乡镇没有安排专人上报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五是各乡镇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明确要求全区上下把全面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三 下一步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居民
5、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开展摸排。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组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开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逐一了解房屋情况和安全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重点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房屋建筑,做到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房屋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进一步提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
6、理;三是进一步协调联动。各乡镇要与四个区级工作组加强联动,在人员协调、车辆安排、数据上报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进一步宣传推广。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在各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同时提高居民群众住房安全意识,引导居民理解和支持排查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篇二】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429”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I,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7、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即日起在XX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各类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县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景区、库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凡是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物一律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凡是影响公共安全、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建筑物要坚决依法拆除,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及时清空场所、撤离人员,经科学评估鉴定后分类处置。二、房屋所有权人、实际使用
8、人应积极配合支持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如实提供建房、经营等证明资料,如实报告是否存在改变房屋结构行为并配合入户核查和后期整治工作。三、房屋产权人和实际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应积极主动排查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从事经营活动、人员较为密集的自建房,应当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委会报告,并如实填写自建房审批、建设、使用情况。各村(社区)委会及时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房屋产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积极主动、分
9、类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后第一时间停止经营活动,划定风险区域,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未及时分类处置、消除隐患,导致发生房屋倒塌、人员伤亡事故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追究相关房屋安全责任人责任。五、专项行动期间,将对主动申报和自行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按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自建房屋,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治。六、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不如实上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或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未采取相应整治措施等行为。举报电话:XXXX-XXXXXXX (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XXXXX2022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