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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0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敬告1、请您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在申办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您登录“北京工商”网站(www.BAIC.gov.Cn)一“网上办事”一“登记注册”模块查询相关内容,或直接到工商部门现场咨询。2、提交申请前,请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请您如实反映情况,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4、本申请书的电子版可通过上述网址获取。5、本申请书请使用正楷字体手填或打印填写。选择手工填写的,请您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保持字迹工整,避免涂改。选择打印填写的,请您填好后使用A4纸打印,按巾请书完整页码顺序装订成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
2、IJINGadministrationforindustryand(2015第二版)郑重承诺本人拟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公司设立申请,并就如下内容郑重承诺:1 .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 .对依法需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开展该项目的经营活动;在获得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4 .本企业一经设立将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5 .本企业一经设立将依法纳税,
3、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法定代表人签字:登记基本信息表企业名称住所北京市区(县)(门牌号)生产经营地省(区、市)市县(门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币种投资总额(万元)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长期/一年申请副本数份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注:填写住所时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生产经营地用于核实税源,请如实填写详细地址;如不填写,视为与住所一致。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指依据章程确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投资总额”指外商投资的企业设立之初所需资金总额,即按
4、其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投资者在本表的盖章或签字视为对下列人员职务的确认。如可另行提交下列人员的任职文件,则无需投资者在本表盖章或签字。姓名中文姓名国籍现居所职务任职期限产生方式委派方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投资者盖章、签字:中方:外方:注: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外籍人员应在“中文姓名”栏内同时填写经本人确认的中文姓名或中文译名,中国公民无需填写此栏。“现居所”栏,中国公民填写户籍登记住址,非中国公民填写居住地址。“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
5、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员,请在对应的“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栏内填“J”,其他人员勿填此栏。“投资者盖章、签字”处,自然人投资者亲笔签字;中方非自然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外方非自然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如可另行提交有关选举、聘用的证明文件,则不需在此页盖章(签字)。请将董事、经理、监事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董事、经理、监事身,(请正反一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面粘贴)董事、经理、监事身,(请正反i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而粘贴)董事、
6、经理、监事身,(请正反一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面粘贴)住所证明企业名称住所北京市区(县)(门牌号)同意将上述地址提供给该企业使用。产权人证明产权人盖章(签字):年月日需要上述住所产权人为,房屋用途证明为O情况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公章: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请在“住所”栏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
7、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身份证明粘贴页请将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夹页请将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夹在A面和B面之间(复印件大小控制在A4页面之内)A面注: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有关要求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以及相应的设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夹页B面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企业联系人信息姓名移
8、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企业公共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电子邮箱敬请留意: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企业联系人:负责本企业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转达工商部门对企业传达的信息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意见;向工商部门反映企业的需求或意见。联系人凭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联系人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联系人一经确认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发生变化的,可以在企业申办变更登记时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以上各项为必填项,请据实填写。核发营业执照情况发照人员签字发照日期年月日领执照情况本人领取了执照正本一份,副本份。签字:年月日备注一次性告知记录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止匕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被委托人:受理人:年月日一次性告知记录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被委托人:受理人:年月日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被委托人:受理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