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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和管理1 .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监督管理职责是什么?答: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对地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用字进行监督和管理。2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监督管理职责是什么?答: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用语用字进行监督管理。3 .公安机关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监督管理职责是什么?答: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中公民的姓名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4 .广告、招牌用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拒不改正的,如何处理?答: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5 .整治社会上出现的用字
2、混乱现象,各级政府部门该采取什么方针?答:各级政府部门要采取坚决、稳妥、逐步的方针整治社会上出现的用字混乱现象。6 .哪四个方面应在推广普通话中发挥重要作用?答:教育部门要发挥基础作用。国家公务员要发挥带头作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新闻媒体要发挥榜样作用。交通、邮电、电子技术、商业、旅游、金融、工商等服务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7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什么?答:我国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各民族都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写进了条款(第三条),就将国家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上升为法律。这有利于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同时,国家也强调各民族语言文字地位一律平等。在民族自治区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可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