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李良雄 第3版)第七章 思考与练习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法》(李良雄 第3版)第七章 思考与练习答案.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第七章思考与练习答案一、名词解释(略)二、判断题题号12345答案XXX三、单项选择题题号12345答案DCCCA四、多项选择题题号12345答案ABCABDABDACDABD五、思考题(略)六、案例分析题答案要点:(1)虚假陈述行为。处罚:根据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
2、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A公司应披露其与B公司的关联关系、其与C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而A公司并未依法披露,应按上述规定对A公司及其责任人予以处罚。(2)民事赔偿诉讼请求。证据: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或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自然人王某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3)揭露日:2021年6月4日,实施日:2019年3月14日;依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20条,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实施日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首次实施虚假陈述之日。(4)本案中王某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损失计算依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31条: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具体金额:145.01xl 000-38.052 000=68910元,即68 910元及相关佣金和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