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货运服务框架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般货运服务框架合同.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货运服务框架合同甲方(托运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承运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运输运输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部分专用条款1 .运输需求1.1. 以双方确认的托运单(以下简称“托运单”)为准。12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包括:(1)运输方式:(2)运输地域范围:超出上述范围的运输服务需求乙方无法满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 .运输服务费用2.1. 运输服务费用标准见运输服务费用标准说明。22双方确认:订单中的单价不得偏离上述运输服务费用标
2、准(单价);订单中的单价偏离上述运输服务费用标准(单价)的约定无效,仍应按上述价格标准结算。23结算付款方式231 .按月结算支付。232 .每月10日前结算支付上月已经完成的运输服务的服务费用。233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算账单(列明服务费用明细);甲方应于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如无异议则视为认可。2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_账号:_开户行:_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5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名称:_纳税人识别号:_地址、电话:_开户行及账号:_货物或
3、应税劳务名称:_增值税率:_3 .托运3.1. 甲方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运输需求。3.2.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到起运地点装货,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收货方。3.3. 双方同意以双方和收货方确认的托运单作为委托运输与结算运输服务费用的依据。4 .服务期限4.1. .服务期限:自年 月日起(含当日)至年 月日(含当日)止。42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延本合同。43服务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托运单产生,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5 .赔偿责任限制双方确认:5.1. 承运方提供了保价运输方式供托运方选择。52如托运方选择了保价运输方式,则乙方对货物损失赔偿金额
4、不超过保价金额,超过保价金额部分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5.3. 如托运方未选择保价运输方式,则乙方对货物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运输费用的3倍;5.4. .甲方对上述赔偿方式无异议。55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货物损失,不受上述限制。6 .特别约定6.1. 如甲方对运输工具、运输人员及其他方面有特殊要求,应在本条明确写明;如无特殊要求,则乙方将按一般货物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对不宜采取一般货物运输方式而导致的货物损失及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6.2. 运输工具要求:(1) _(2) _6.3. 其他特别要求:(1)(2)第二部分通用条款7 .运输费用7.1. .如无特别约定,约定的运输服务费用已包括费
5、用项目:(1)车辆过路、过桥费;(2)高速公路费;(3)车辆停车费;(4)车辆燃料费;(5)驾驶人员服务费。72如需甲方补交费用,最晚应在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8 .运输安排9 .L装货8.LL如无特别约定,装货应由甲方负责。8.1.2. 装货时:双方应配合签署托运单或装货单(下称“托运单据”),并以托运单据作为实际托运货物证明。甲方人员不配合签署托运单据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8.1.3. 如无特别约定,乙方无义务提供货物包装,甲方应自行负责提供包装并承担费用。82保险如无特别约定,乙方无义务为运输货物购买保险,甲方应自行负责为运输货物购买适当保险。8.
6、3 .交货1.1 .如无特别约定,乙方无特别卸货义务,仅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8.32 交货时,收货人人员应配合签收货单据,作为收到货物的证明。收货人人员不配合签署托运单据的,乙方有权拒绝交货,且有权以收货人拒绝收货为由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收货人人员提供适当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如收货人不能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交货。8.33 如无特别约定,收货人人员应在收货当时对货物数量与外观进行验收;如存在货物数量与外观瑕疵,应在收货单据上注明以作为凭证。如无特别约定,收货人人员应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对所收到货物进行实质验收,如有异议,应在该期限内通过甲方向乙方提出异议。如未提出
7、异议,视为对所收到货物无异议。8.4, 除非有相反约定,乙方有权根据需要与其他承运人联合运输、部分转运,但乙方仍应对运输全程承担责任。9.运输异常9.1. 变更货物送达地点或收货人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变更收货人,但应支付相应运输服务费用及额外产生的费用。9.2. 运输事故1 .2.1.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922 .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泄漏、坠落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93收货异常931 .如货物送达后,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
8、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9.3.2.如因收货人不能及时收货导致需要再次运输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933.如因收货人原因导致货物不能及时取走的,自货物到达次日起,乙方有权收取保管费用。94甲方及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款项的,乙方有权留置货物。10.双方其他权利义务10.1.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10.1.1.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运输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10.1.2.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车辆情况,对安全设施不全或违反装卸车、拉运有关规定的,有权要求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1.3. 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的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乙方。10
9、.1.4. 甲方托运危险物品的,应提前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10.1.5. 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用。102乙方其他权利义务1021 .运输车辆应证件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1022.运输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持证上岗。10.2.3.乙方运输危险品的,必须提供具备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及相关证件。10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1025 .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装运货物的,不应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1026 .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
10、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1027 .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1028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相关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1.2.9.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商处理时使用。10210,乙方应定期检修用于运输服务的运输车辆,确保车辆处于适运状态。11 .保密ILL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
11、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1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3 .违约责任13.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标(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2乙方逾期提货或逾期交付的,应赔偿甲方损失,但非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提货、逾期交付的除外。非因乙方原因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控措施、线路封锁、严重
12、交通堵塞等。133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14 .其他约定14.1. .不可抗力14.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4.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
13、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142不得转让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应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15 .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14、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16 .合同联系方式16.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同意以本合同(含附件)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作为指定联系方式。16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6.3.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64本合同(含附件)列明的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6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6.6.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
15、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7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8 .附则18.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本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的,应以专用条款为准。183本合同项下托运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84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签订时间:年 月日甲方确认: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全部内容向甲方进行详细解释说明,特别是赔偿责任限制等违约责任条款。甲方完全了解且同意履行本合同全部内容,接受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及风险。甲方(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