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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公告文集土告字(2019)第11号根据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暂行办法和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文昌市文城镇后坑村民委员会内坑村民小组决定将以下壹(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作价出资方式入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作价出资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入市主体地块编号地块位置面积(m,)土地用途作价出资年限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文城镇后坑村民委员会内坑村民小组文集建试(2018)-27号文昌市文城镇迎宾路南侧地段3047. 34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用地)40年容积
2、率2.0建筑密度W35%绿地率230%建筑限高W20层589.6603(折合1935元/平方米)354二、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申请 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申请。意向合作方须在文昌新成立项目公司进行作价出资申请,并提交与入市主体签订的作价 出资合作文件以及入市主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合作的表决书。入市主体与意向合作方根据该地块成交价,确定各自占有股权份额。增资扩股时,须按 增资扩股时的土地市场价值重新确认入市主体占有股份。三、本次作价出资的公告期自2019年12月18日至2
3、020年1月15日17时止。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作价出资手册(该作价出资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意 向合作方可于公告期内到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室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购取作价出资手册和提交书面申请。四、意向合作方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17时00分(以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意向合作方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我局将在2020年1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作价出资合作资格。五、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活动现场会定于2020年1月17日16时00分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
4、厅召开。公告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提交申请,则按出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是否成交;若公告期满,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申请,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按照出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最终确定是否成交。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取得土地后,意向合作方须按照签订的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作价出资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入市主体签订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 资合同,入市主体与意向合作方须在作价出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作价出资手续,并将 入市地块使用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至双方合作公司名下。(二)根据文规函(2018) 970号文,该宗地属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用地
5、),项目建设规划方案要符合当地建筑风貌,并报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意向合作方须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项H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半年内动工建设项两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三)土地作价出资成交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作价出资合同。(四)本次作价出资宗地按现状条件作价出资,意向合作方应当现场踏勘作价出资地块, 一经办理手续参与作价出资合作,视为对作价出资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愿承担参加合作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五)办理作价出资及将土地变更登记至双方合作公司名下后,合作公司须按规定完善 该宗地施工报建、地质、压覆矿、消防、环保等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六)按照文昌
6、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出具文集建试(2018) -27号地块拟建项目审核意见的复函本次出让宗地的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文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同后的5年内,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意向合作方在签订文 昌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同时,一并与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产 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项目规划方案须符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规定。(七)该宗地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八)本次作价出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