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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健康科普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市健康科普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充分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在健康科普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健康教育和促进事业发展,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舞钢建设,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县级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专家库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教科,负责专家的登记、调用、培训和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第三条专家库是健康舞钢知识普及行动的重要支撑,是“两库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在研究制定健康教育策略、确定健康传播重点、开展健康传播活动、评价
2、健康教育效果等工作中,提供专业支撑,提高传播水平,引导舆论导向,推动健康教育事业发展。第四条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专家库人数逐年递增5%,县级专家库总人数不超出IOO人。专家库按专业管理,可分为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妇幼健康、人文心理、运动健身、药学护理学、中医养生、媒体传播等专业组。每个专业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的工作开展。第二章入选条件和程序第五条专家库成员主要由从事医疗卫生及传播等专业的专家学者组成。第六条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健康公益。(二)在专业领域内具备较高学术水平,有较丰富的科普宣传和健康传播实践经验,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
3、职称。(三)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撰写科普文章和创作科普作品的水平。(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五)每年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各类健康科普活动。第七条申报和入选专家库的程序(一)市卫生健康委每年组织一次健康科普专家的申报工作,采取申报人自主申报和所属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二)申报人填写XX市健康科普专家申报表(附件1),连同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术获奖证书、既往健康科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市疾控中心进行资料审查。(三)专家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候选人进行专项评审,审核合格后,纳入专家库管理,给予1年观察期,观
4、察期结束,再次评价合格后,予以聘任。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八条专家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优先推荐以“XX市健康科普专家”名义,在全市针对大众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扩大社会影响。(二)推荐参与健康科普活动、作品和项目的评选、审查工作;优先参加XX市健康教育技能的相关培训,参与健康教育科普作品研发。(三)优先推荐到各级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宣传;研发的科普作品优先使用和向上级推荐。(四)在健康科普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评选XX市级健康科普专家。(五)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健康科普作为职称晋升证明材料;累计健康科普时间作为晋升职称服务基层时间。(六)对全市健康
5、教育和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九条专家库成员应当承担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家库管理办法。(二)秉持专家的良知正义,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贝晨(三)自觉服从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领导,积极参加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按要求在XX省健康促进与教育融媒体平台上完成登记、注册和信息填报等任务。(四)每年累计参加各类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提交健康科普类作品(图文、音频、视频等)不少于2个。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开展健康科普的个人工作总结。(五)自觉接受专家库管理办公室健康科普材料的约稿,及时、高效完成各项任务。紧急情况下,随时接受工作调遣和任务指派。(六)积极参加各级或本
6、单位组织的各类健康科普公益活动或科普大赛,扩大社会影响力。第四章管理使用第十条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归所在单位负责。健康教育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依托专家成员组建本单位的健康科普队伍,开展院内、院外健康科普工作,并在政策、经费上鼓励支持专家参与科普工作。第十一条县级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聘任期满,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复审,复审通过且愿意续聘的,继续聘任;复审未获通过或不愿意续聘的,终止聘任。第十二条建立专家库成员业绩档案,每年对专家参与健康巡讲活动情况及社会各方面对专家的意见、建议进行记录和核实,并将考核结果反馈专家本人和所在单位(附件2)0专家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
7、格和不合格四档。第十三条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咨询决策机制。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家咨询会,讨论最新健康科普研究进展,确定工作重点项目,明确健康传播策略和方法。针对突发卫生应急事件和重大活动日宣传活动,随时召集专家研讨。至少每年举办一期健康科普专家研讨会,交流健康巡讲工作技能、经验。定期举办科普产品研发例会,策划科普主题,确定核心信息,分配工作任务,分头编写科普文章,制作图文材料,录制视听产品,安排科普采访,满足健康科普信息发布需要。各专业组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交流健康科普工作经验。第十四条不定期举办健康科普培训,不断提高入库专家健康教育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计入专家的业绩考核
8、档案。第十五条按照“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活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专家下基层巡讲活动,传授群众健康知识,提升专家实战技能。第十六条每年组织参加各类健康科普大赛活动,委派专家进行培训、指导或评审,为全市健康科普提供技术和业务支撑。第十七条建立专家科普作品的征集、遴选流程,持续完善健康科普信息发布机制。第十八条专家定期登录“XX省健康促进与教育融媒体平台”,完善个人信息,提交个人健康科普作品,参加交流活动,完成平台交付任务,确保实际工作和平台记录同步。第五章奖惩第十九条专家库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业绩档案对市级专家进行年度考评,对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专家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专家予以清退。第二十条专家
9、所在单位在健康科普活动中模式创新,成就突出,形成巨大社会影响的,由市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表扬,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授予“优秀科普专家”称号。第二十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建立专家评价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再担任专家库成员:(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二)无正当理由,在1个聘任期内累计2次未完成指派任务或者不参加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活动的;(三)在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中,违反科学原则,违背客观事实,不负责任,作出虚假宣传或不科学宣传的;(四)以市健康科普专家的名义参加盈利性活动的;(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