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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关于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三合一”企业、场所火灾事故,为经济发展和人民平安幸福创造良好环境,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明电2023X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7月20日,深入开展“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范围1 .集生产、经营、储存与住宿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物流企业;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2 .多个企业合租合用的储存、生产共用场所;“厂中厂”、“园中园”劳动密集型企业;3 .多功能、多
2、业态、多业主混合经营场所、高层商住混合体建筑。二、工作重点(一)开展遗留隐患集中攻坚全面梳理前期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贸市场专项治理遗留隐患整改情况,对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员,对账销号,坚决确保隐患清零。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同时,加强整改期间火灾防范措施,坚决确保消防安全。(二)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要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三合一”企业、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辖区“三合一”企业、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各工业园区管理单位也要牵头开展园区企业检查。(三)开展突出风险综合治理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气源电源管理、
3、安全疏散等作为突出风险,开展综合治理。1 .火源气源管理。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未落实“三清三讲三落实”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2 .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3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及其配套冷库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
4、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4 .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5 .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环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6 .
5、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7 .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员工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外包外租场所的租赁双方未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未明确消
6、防安全责任及管理职责;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8 .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四)狠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熟悉掌握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完善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尤其是夜间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7、。建强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装备和器材,强化值班值守,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加强施工管理部门与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衔接,动火作业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全程守护措施。加强对外聘施工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的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提升其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狠抓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围绕“火灾警示教育月”“安全生产月”,组织企业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提示,大力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物业服务人员等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清、风险明、会处置”。对全体从业人员开
8、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组织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分类开展在线学习,做到“四会一知道”(会报火警、会逃生、会灭初期火灾、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知道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5月2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安排部署。(二)排查整治(5月26日至6月20日)组织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建立详细排查台账,督促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三)专项督办(6月21日至7月10日)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
9、企业进行督办,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积极联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四)总结验收(7月11日至20日)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集中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稳定消防安全形势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与发展,将“三合一”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协调,分管领导要加强研判、亲自调度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有效
10、落实落地。(二)压紧压实责任。对核查发现的每处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综合采取执法、曝光、约谈、信用惩戒等手段,强力督促隐患整改。(三)严格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每一处隐患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及挂牌督办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对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使用易燃材料装饰、违规动火作业、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突出问题的,要督促撤离人员,依法督促停业整改。(四)严肃督导问责。开展情况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的,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处理;凡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贝1除依法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外,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党政领导、监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五)建立长效机制。要针对企业、场所违规用地、违规建设、未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手续、非法经营导致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明确各自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隐患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