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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本评价办法,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为目的,为教师提供关于教育教学的信息反馈和咨询,帮助教师反思和总结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优势和薄弱之处,分析根源,找出对策,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通过评价,引导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一评价原则第一条本评价办法是面向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专业成长的发展性综合评价。评价的目的是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利用教育评价的导向、激励、改进的功能,促进每个教师不断总结、反思、调整、改进自己的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促进学校不断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最终达到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第二条教师
2、评价由教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教务处作为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小组、教研组长实施考核评价。第三条教师评价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德育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干部参加,负责审批评价结果和解决评价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第四条评价的标准、方法、过程、要求告知所有评价者和评价对象。每次评价过程结束后,学校必须将有关信息向评价对象进行及时反馈,评价的结果应具有激励性和建设性。二、教师业绩评价办法与程序第五条新时期教育形式的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师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不仅是课程实施的组织
3、者、执行者,也是课程的开发者和创造者。因此,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不再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唯一标准,而是包含师德水平、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及工作量、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性、发展性评价。第六条实施对教师的多元评价。教师工作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由三部分构成: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小组评价、学生评价、教研组评价。教师工作业绩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内容、工作效果、课改工作、教学研究、协作精神等六个方面。第七条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小组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内容、工作效果、课改工作等方面进行教育教学规范程度和效果的评价,根据平时听课、学生座谈会、教师教案及学生作业检查、考试成绩以及专项调研等情况
4、,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测评。督导评估小组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第八条学生评价:1、学生评价在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后进行,两学期的满意率平均值纳入综合评价。评价分为教学评价和班主任评价两部分分别进行。2、参与评价的学生不得少于该教师任教学生总数的80%o3、学生评价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分别组织学生填写测评卡。4、在进行测评前,相关部门首先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使学生明确测评的意义,做到客观地反映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第九条教研组评价侧重于教师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先进性、教学方法和方式的适用性和科学性、教学研究和协作精神等,在听取教师个人自我评价以及听课、教案和作业查看、试卷分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
5、教研组长组织组内教师填写教研组评价表,交教导处登记存档。教研组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两学期的平均值纳入综合评价。第十条教师评价领导小组根据业绩评价的指标体系,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评价分别进行综合折算,确定相应的等级,并通知教师本人,听取教师意见,受理教师本人的申诉与重新核实,反馈处理意见。教师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以及教师综合评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办公室存档,一份报校教科研室。教师综合评价一学年进行一次。第十一条所有考核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青岛二中分校教师评价数据库,以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职称晋升以及奖惩的依据。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学校在年度考核前,以适当的方式公示评价结果。第十二条教师
6、综合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三、教师业绩评价结果的运用第十三条教师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者,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为“优秀”等级。第十四条教师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等级者,由教师评价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警示。第十五条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上一年度教师综合评价结果必须在“良好”等级及以上。第十六条年度教师综合评价结果在“合格”等级及以下者原则上不得从事更高年级的教学工作。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一次,教师综合评价结果降级处理。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等级: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2、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者;3、学生满意率在60%以下者。第十
7、八条经学校教师评价领导小组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级情况下优先晋级:1、教育教学工作特色突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获同行认可者。2、教育教学效果明显,效益突出者。3、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成果推广价值较强者。4、竞赛辅导成效显著者。5、指导科技活动或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者。6、主动承担校本课程的开发和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优秀者。四、教师发展性评价第十九条教师发展性评价关注教师的成长背景和基础,关注教师的个体差异,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体现教师教育教学表现和水平的资料,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到评价中并反思自己的教学,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提升。教师发展性评价不纳入业绩评价体系。第二十条教师发展性评价主要由
8、教师自我评价、教研组课堂教学反馈组成。教师发展性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结果计入教师专业化发展档案。第二十一条教师自我评价包括教学、育人、教育科研三个方面的内容(详见表五),自我评价表格只填写本人认为有价值、成绩较突出的项。第二十二条教研组课堂教学反馈的操作程序是:1、听课教研组组织学科教师一起听被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好听课记录。2、评课教研组开展评课活动。首先由上课教师介绍课堂教学设计和教后的感受。然后听课教师从课堂教学特色和建议两方面进行评课、讨论,听课教师之间、听课教师与上课教师之间达成共识,形成评课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教学建议以及今后发展的目标。3、记录评课结束后,评价结果由教研组长记入课堂教学评价表,被评价教师签字认可,形成最终评价意见。课堂教学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师本人,一份存入教师专业化发展档案。4、每学期教研组给每位教师必须提供两次以上的课堂教学反馈。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教师评价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