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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监督检查对象XX交警队各中队、科室。二、监督检查内容(一)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主要对辖区国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1)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执法站建设。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标准、数量及进度是否达到上级要求,是否按规定开展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交通秩序整治。是否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载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工作,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是否良好,因严重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
2、故是否下降。(3)应急交通安全管理。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应急交通管理预案,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发生因恶劣天气导致的严重交通拥堵和道路交通事故。(4)重大活动安保。是否制定并落实春运、全国“两会”以及“五一”、“十一”等小长假期间交通管理工作方案,路面警力部署是否到位,是否发生因大交通流量导致的严重交通拥堵和道路交通事故。(二)城市交通安全管理主要对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1)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控制与指挥疏导。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勤务制度、交通组织方案及交通指挥应急预案,并有效实施,不断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纠违率,有效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缓
3、解交通拥堵。(2)交通信号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是否规范设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存在问题的是否能及时整改,保障道路交通信号设置科学、合法、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格有效。(3)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是否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合理安排警力和勤务,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以及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建立健全查处酒驾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三)事故处理预防主要对事故处理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局关于抓紧落实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装备建设任
4、务的通知要求,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科技化水平,真正实现“现场勘查现代化、办案程序数字化、案件办理网络化、质量跟踪系统化”的目标。(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等级化建设。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要求,全面开展事故处理岗位等级化创建活动。不断规范群众接待、办案、办公场所设置,规范事故处理执法环节,全面提升事故处理岗位执法形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3)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全力推行道路执勤民警处理适用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区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推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以及微信快速处理简易事故等快处模式,事故处理
5、工作效能明显增强。(4)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工作。建立专门的侦逃队伍,制定工作机制,负责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率、肇事网上在逃人员清网率显著提升。(5)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省、市、县三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否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建立治理台账,省级督办的安全隐患点段治理率达到90%以上。(四)车辆驾驶人管理主要对全区车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具体包括:(1)机动车业务。是否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机动车的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是否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业务流程和时限办理是否符合要求。(2
6、)驾驶证业务。是否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考试、发证、换证、补证、监督业务。是否使用全国统一式样、规格和防伪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考试场地、设备、制度等是否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和时限是否符合部令要求。(3)警车业务。是否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警车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警用车辆牌证发放工作。(五)重点车辆源头管理。(1)掌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和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基本情况。(2)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对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3)监督抽查道路运输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4)依法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道路运输单位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7、5)向相关部门和交通安全责任单位通报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和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信息,指出交通安全隐患,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六)交通安全宣传。是否落实国家、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规定内容,是否开展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是否通过本地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是否落实“五进”宣传。三、监督检查方式(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排名。(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标考核。(三)通过监控平台系统进行指标考核。四、监督检查措施及程序(一)公路交通安全管理。(1)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考核排名。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及市支队年度工作部署,确定当年道路交通管理重点工作,明确推进时间进度。日常及时掌握重点工作推进进度,定期公布重点
8、工作推进情况。(2)根据年初制定工作调研及督导检查计划,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中队工作开展督查,现场反馈发现问题,适时予以通报。(二)城市交通安全管理。(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指标考核。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于年初制定年度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考核指标,年终根据指标完成情况予以考核。(2)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重点工作排名。根据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市支队全年工作部署,确定当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重点工作,明确推进时间进度。年底根据工作实效,对各中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排名并通报。(3)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调研及督导检查计划,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
9、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中队工作开展督查,现场反馈发现问题,适时予以通报。(三)事故处理预防。(1)道路交通安全指标考核。根据上级制定的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予以考核。(2)日常工作督查。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中队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现场反馈发现问题,适时予以通报。(四)车辆驾驶人管理。(1)根据规定办理有关机动车登记、驾驶证受理、补、换、发证等业务,车辆管理所要使用全国统一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不使用综合应用平台系统办理业务的,无效。(2)日常工作督查。根据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督查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
10、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督查,适时予以通报。(五)重点车辆源头管理。(1)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绩效考核。依托“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审核录入工作信息,下达监管工作任务,发布工作动态和交通安全提示,开展绩效考核。(2)日常工作监督。年初制定工作督查计划,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中队工作开展督查,现场反馈发现问题,适时予以通报。(六)交通安全宣传。(1)每年制定“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要点,定期下发阶段重点工作内容,规定各项宣传措施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工作效果。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观看视频录像,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考核。进企业
11、、学校、社区、农村等,查看宣传教育台账、记录,调研交通环境,听取群众的反馈,评估效果。走访、抽查重点驾驶人、群众,了解其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查宣传教育措施是否到位。(3)查看当地媒体,检查刊发新闻稿件情况。五、监督检查处理(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考核排名结果,由大队办公室下发通报,公布排名,并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二)对日常性、阶段性工作存在问题的中队进行内部通报批评,问题严重或造成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予以处分。(三)依托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根据各单位日常履职情况和监管的道路运输单位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事故数、交通违法数、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数等监管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判,并进行排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