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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持续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
2、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三条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效果。第四条
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校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单位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合力。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和各单位其他领导人员依据各自
4、职责承担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应责任。第六条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校工会、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校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师风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第七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规划、具体措施、宣传教育、检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对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师
5、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第八条各党委(党总支)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党委(党总支)负责人担任。第三章实施办法第九条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学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把师德师风典型、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师风内涵。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
6、仪式。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师风教育效果。第十条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师风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师风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师风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师大精神,生动展现学校教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校园网、广播、报纸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集
7、中宣传学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第十一条健全师德师风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师德师风考核结合教师年度考核同时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第十二条强化师德师风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
8、要内容。党委教师工作部要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学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师风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第十三条注重师德师风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完善师德师风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9、。第十四条严格师德师风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惩处机制。学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教师,其他教职工和经学校批准聘用的人员参照执行。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