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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31号)XX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监2023X号)和XX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X教民2023)X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执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加强校外培训执法,深化校外培训规范治理,全面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双减”工作提质增效,持续营造清朗教育环境。(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基本建立校外培训执法制度和相关协调机制,执法力量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校外培训执法体系。二、重点任务(一)突出执法1 .明确底线要求。培训场所办学条件要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所聘从事培训教学教研人员要具备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3、证、职业资格证,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培训场所不符合规定、教学教研人员不符合资质、违规聘用外籍人员的机构将全面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依法查处。2 .严格准入登记。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构审核(审批)登记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加快存量机构准入审核,对容缺办理的机构要加强指导整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经审核(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等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3 .规范日常运营。规范校外培训内容,使之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相适应,符合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
4、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要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全流程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培训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各主管部门要建立外部审核队伍,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o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联合专项排查,定期抽查,坚决查处打“擦边球”学科类培训、培训材料内容低俗违法、违规使用境外课程材料、培训时间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4 .加强收费管理。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合理定价,明确收费标准,主动公示,并按要求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5、(2023年修订版)。建立健全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监测体系,加强收费监测。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恶意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5 .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指导其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指导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同防,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原则上机构须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自查自评。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抽查,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并限期
6、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6 .加强广告监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日常广告监管工作对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的校外培训广告开展排查清理,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对未经审批设置、存在安全隐患、一店多招等违法违规广告设置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7 .治理隐形变异。建立健全无证无照经营和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发现、查处机制,将无证无照经营和学科类隐形变异治理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服务管理清单和网格履职清单,建立包保责任制,利用好法定节
7、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以冬夏令营、中高考志愿填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依法打击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二)严格执法行为8 .制定目录清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级有关部门要编制完善校外培训执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完善各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事项的合规性审核。9 .健全协同机制。健全审核(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审批)程序、许可内容。实行综
8、合审核(审批)改革的,须事先书面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协同执法。建立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10 .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制度落实上,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实施规范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参考适用教育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简易、普通、听证程序流程图和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在处罚裁量把握上,参照XX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XX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完善具体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
9、标准,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 .创新执法方式。完善“互联网+监管”场景应用,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提升整体效能;加快推广应用“XX-掌上执法”“XX双减在线”,促进执法工作网上运行、动态管理,推动校外培训执法数字化转型;探索信用监管方式,推动校外培训执法结果与公共信用平台有效衔接,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探索实施网格、镇街、部门等分工负责、多级联动和违法违规问题发现、报告、处置全链条闭环机制,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区级社会
10、治理中心,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三)加强队伍建设12 .科学设置岗位,灵活调配人员,尽量将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优先充实到监管队伍。充分调动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员、镇街全科网格员、市场监管联络员等力量,充实一线执法人员,确保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四)提高执法能力13 .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校外培训领域的法律知识、专业执法水平。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校外培训执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校外培训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
11、组织实施,密切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二)加强条件保障。加强校外培训执法工作力量、经费、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将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配置执法必需的交通、通讯、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为安全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提供必要条件。(三)加强督导问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校外培训治理不到位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四)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校外培训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执法考核评议。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执法事项的普法工作,加强以案释法。健全社会监督员队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参与校外培训
12、治理的氛围。附件:XX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责任清单附件XX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责任清单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培训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强对校外培训执法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善校外培训执法目录清单,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交需立案查处的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科技、文广旅体部门分别负责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审批),以及机构安全管理、资金监管、人员审查、材料审核、投诉举报问题的核查处置等方面日常监管,配合编制完善校外培训执法目录清单,开展联合执法,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
13、交需立案查处的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综合行政执法部主要负责以日常巡查为主(固定监管对象的定向检查以外)的监管,行使省政府批准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对教育部门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的违法线索、证据材料及时按程序办理并反馈结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做好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相关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实施信用惩戒。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对校外培
14、训机构广告宣传、价格收费、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执法,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信用惩戒;依法打击校外培训机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广旅体等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校外培训监管事项的合规性审核,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调整完善本系统权责清单。政法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服务管理清单和网格履职清单,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区级社会治理中心等化解矛盾纠纷。公安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打击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及XX区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对涉及校外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