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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区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建议(最新分享)当前深化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公安整体工作中居于全局性、基础性地位,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做到“法不给非法让步”,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执法行为涉及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了国家法治水平。因此,只有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不断适应依法治国的需求。(二)顺应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们省市县都处在经济社
2、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集中凸显,公安机关处在社会矛盾交锋的第一线,处于人民群众广泛的监督之下,公安执法工作长期处于舆论热点,“镜头下执法”成为常态,我们执法工作面临的挑战巨大,为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就必须更好的规范执法行为。(三)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举措。一直以来,执法被称之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每一位基层民警执法质量的好坏,都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可以说,民警的执法水平如何,执法规不规范,不仅关系到各项工作能否贯彻落实到位,而且关系公安机关及公安队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整体形象,与安全感满意度息息相关。(四)解决当前队伍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年以来,县局个别部门、民警
3、出现有案不立、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个别民警、辅警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偶有发生,造成警民关系紧张。这些问题的发生都与执法监督以及民辅警法律素质相关,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源头上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执法维稳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区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状今年以来,县局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重点狠抓了案件审核,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执法质量考评和优劣质案件评选,执法管理日常巡查检查等工作,在信访维稳、打击整治、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及时提供法律支持,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执法制度建设方面:县局结合政
4、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梳理出的各类顽瘴痼疾以及管理漏洞,着力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范执法制度机制。比如针对办案场所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执法办案中心使用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出台了执法办案场所“十个严禁”,明确了规范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局实行集中办案制度,落实了督察部门24小时视频巡查,法制部门以及值班领导常态检查“三级”监督工作机制,有效堵塞了执法安全漏洞。2 .执法巡查检查方面:组织对全局*年以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开展了逐一过审筛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全局各办案单位执法场所开展了集中巡查检查,制定了规范化文件,对县局办案区坚持每日巡查,定期对所队办案区进行
5、抽查。3 .法制审核及案件指导方面:县局法制大队狠抓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起,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起,受理刑事复议案件*起,办理国家赔偿申诉案件*起。通过加强审核指导,各类案件质量和民警执法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三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回顾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公安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们执法规范化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一)民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民警疏于学习,知识陈旧,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掌握、不了解,还按原来的法律、法规执行,以致出现办案差错。有的民警对法律精神理解不深不透,依然存在重实体、轻程
6、序,重结果、轻过程,重口供、轻证据等问题,执法行为貌似合法,实则经不起分析、推敲。有的民警缺乏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在执法过程中不考虑社会背景,不顾及群众感受,难以赢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导致出现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等。(二)执法监督还需要加强。从监督方式上看,办案部门的法制员和部门负责人没有担负起执法监督的职责,执法监督过度依赖法制部门的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评等,虽然目前网上执法巡查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办案部门对法制部门的通知不予整改的现象时有出现。从责任追究上看,目前执法责任制虽然基本完善,但是在执行上还要再加力度,执法过错追究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避免检查发现后整改、整改后又再犯的情况出现。(三
7、)执法保障尚不够完备。一是法制专业人才缺乏。派出所及办案部门法制专业人才比较缺乏,主动学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二是装备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尽管县局基础建设方面有很大改观,但装备建设方面与实际办案需要相比,与兄弟单位相比仍然相对滞后。三是执法信息化建设进展要再加速。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要进一步加快,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动态巡查、实时研判等运作模式还需要更紧密的同实战相结合。(四)执法学习培训不到位。目前县局虽然建立了定期法制培训机制,但还是存在对学习效果要求不高,对参训民警约束不严,民警既无压力也无动力,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学习氛围不浓。由于派出所事务繁杂,平时组织学习,集中培训不重视
8、或流于形式。同时,贴近民警执法活动的培训较少,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存在脱节,民警法律知识得不到更新,执法水平得不到提高,严重影响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五)执法环境日益复杂。一是巨大的执法压力。公安机关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巨大,民警连续奋战,长期得不到休整,一些民警积劳成疾、身体素质下降,一些民警出现职业倦怠和厌战情绪,严重影响了队伍战斗力。二是严峻的执法环境。当前,由于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和社会环境的复杂性,执法工作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执法手段也受到制约;同时,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给民警执法心理造成很大冲击,有的民警执法时缩手缩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四、相关意见建议(一)细化制度标准,健全完善执
9、法权责清单。依法准确界定法律赋予的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和行政管理的职责权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健全完善执法运行机制,建立现场执法操作标准指引,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一体化、规范化执法办案中心,全面落实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要求,加强执法全流程管理;要依法严厉打击暴力袭警、妨害公务、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该澄清的要坚决澄清,该正名的要公开正名,切实依法保障民警的执法权益和合法权益,县局党委永远做全县民警规范执法的坚强后盾。(二)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要加强执法练兵。结合现实执法需要和民警执法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高执法能力的“法制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实战水平。要强
10、化执法质量考评。对执法案件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季考核、年评比”措施,落实优劣案件奖惩制度,对优秀案件办案人员重奖,对执法质量不合格者离岗学习或调整工作岗位,严格逗硬重奖重罚制度。积极参加全市年度“精品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要争取榜上有名、“摘金夺银”。要落实资格运用,对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重奖,新警试用期满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要延期转正。执法民警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一律取消综合类评先评优资格。(三)强化执法监督,升级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对执法办案流程的智能化监管,实现办案规范留痕、监督即时精准。要全面加强执法监督考评,建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和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工作规范,细化办案区使用管理服务流程,完善法制、政工、督察监督衔接机制,推动建立与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的联合检查会商机制,形成“大监督”的工作合力和工作格局;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深化“阳光警务”运行机制,确保执法权力在公开透明环境下运行。